[新聞]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

作者: goingmo (mo)   2024-04-09 08:58:14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宋珮文 / 攝影 林義邦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女房東遇到房客反悔不租,要求退5千塊定金,房東認為按合約走不退錢,沒想
到,房客跑到派出所報案,提告詐欺,不僅如此,警方還將房東帳戶列為警示帳戶,租房
子的民事糾紛演變成凍結帳戶,房東不滿,警察憑一面之詞就認定是詐騙,未告知情形下
凍結帳戶,女房東無法接受。
當事人房東:「這個啦跑出這個。」
提款卡插進ATM領不了錢,帳號顯示錯誤,提供房客匯房租的戶頭,變成了警示帳戶,起
因於一名房客反悔要求退定金,被拒絕到派出所報警。
當事人房東:「依照民法的規定,是沒有做退款的晚點的時候,斗六派出所的人打電話給
我,要求我過來退他定金,沒多久我帳戶就不能使用了。」
當事人房客:「我告她詐欺,因為她五千塊不還我,這等於詐欺了,我們又沒有簽任何契
約。」
一開始2月中,住在雲林的對方要租房,提供3天契約審閱期,合約註明轉帳付定金就能留
房,或是等空屋看過房子之後再簽約,對方選擇轉帳五千留房,一直到4月6日可以準備搬
進去,臨時反悔不租了,要求退定金,房東拒絕,對方到斗六派出所提告詐欺,讓房東不
能接受的是,警方憑一方片面之詞,竟然將她戶頭列為警示帳戶,凍結不得使用。
當事人房東:「派出所的人是說因為對方堅持要提告詐欺,對方堅持要封鎖我的帳戶,變
成我是警示戶,他們(警察)就依照要求做了警示戶的動作。我想說這民事案件,為什麼可
以對方的要求就直接侵害,侵害一個人民的財產權,行使財產權的權力而且是全面封鎖。

就是這處透天隔間套房,家具一併附上,黃小姐證明自己真的有房間出租,不是詐騙集團
,卻沒想到,與房客的民事金錢糾紛,竟然被當成詐騙,進而凍結帳戶。
律師葛光輝:「可以對房客來提起誣告、以及損害賠償的刑事民事訴訟。」
警察執法有權通報警示帳戶,到底屬於詐欺手段,還是一般民事糾紛,執法人員沒做好判
斷,老百姓成了倒楣的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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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提了誣告也效益不大呀
被凍結就是後續一大堆爛事了
更不用說可能還會在銀行多個紀錄 日後辦業務都麻煩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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