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5-05-10 12:08:59我的觀念算是老的,早期也寫點無聊沒人玩小遊戲。
那麼以完整遊戲老觀念分類方式:
企劃,美工,程式
以為企劃是不宜外包的項目。
既然已經決定發包假手他人,
那麼至少企劃這部分要出於己手。
對於承接其他項目的外包公司來說,你就是客戶(user)。
既然身為user,請給予開發團隊詳細明確的需求定義。
已經減輕2/3的loading,就把100%資源專注在企劃上。
屆時如果還無法完成該遊戲(不管任何理由),請檢討自己。
作者:
kons (kons)
2015-05-10 13:18:00企劃也分很多類型啊,劇情可以外包給人寫,關卡給人編前輩提到企劃不宜外包,但卻沒提到原因是什麼,求詳細。
以為走到 Soft_Job 板 +1,怎麼跑來染指 GameDesign 了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2015-05-10 17:50:00存在, 還衍生出雨傘革命版的香港無雙....
作者: FancyWing (TDiCS) 2015-05-10 23:34:00
民國無雙 FB 很活躍阿~~~
以為走到Soft_Job...這今年突然冒出來的ID是誰的分身啊
作者: ctrlbreak 2015-05-11 08:34:00
這個ID怎麼了,有懶人包嗎? (逃)
作者:
BlazarArc (Midnight Sun)
2015-05-11 13:24:00為何gamedesign也要看到這個人啊...softjob還不夠嗎
作者:
Ansaga (奈燦)
2015-05-11 18:20:00去soft_job看就大概可以了解了
作者:
analiya (莉雅)
2015-05-11 20:07:00別板的恩怨不必要牽扯到這吧。沒違反板規的前提下,誰都能發文啊
作者:
KanoLoa (卡)
2015-05-12 01:28:00哈,歡迎。我覺得沒有不能外包這種事情,重點是統合者
沒有不能外包的項目+1,如果我是非遊戲廠商要擴展領域如角川書局好了,我就可以外包給專業的遊戲商幫我做詳細的企劃,甚至連遊戲模式都由專家負責,我只提供授權的故事與角色,甚至連劇情都可以由對方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