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法官提名人選蔡宗珍 研究德國黨產法制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6-19 22:18:14
大法官提名人選蔡宗珍 研究德國黨產法制
2019-05-27 11:06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總統府今對外公布名單,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及考選部長蔡宗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楊惠欽、台大法律系教授謝銘洋將獲提名為大法官。蔡宗珍2016年上任後,隔年突然修改
律師考試錄取門檻,引起學生連署抗議;另她對於德國轉型正義有所研究,撰寫過《德國
統一後處理東德時期黨產之法制析論》。
民進黨政府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以實現轉型正義。但引
來國民黨及相關團體嚴重反彈,認為侵害政黨存續,有違憲疑慮。
除監察院聲請釋憲,被司法院大法官予以不受理之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也就中投
、欣裕台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及婦聯會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案,兩案各別聲請釋憲,
並裁定在大法官作出解釋前停止審理。
合議庭認為,政黨存續保障,應屬憲法保留,關於政黨財產的移轉、禁止等事項,乃重大
影響政黨存續,由僅具法律位階的黨產條例予以規範,顯然違反憲法保留;以及黨產會經
由聽證程序,作成處分禁止、移轉政黨及附隨組織的財產,侵犯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及
正當法律程序。
我國黨產條例有部分參考德國清查前東德共黨黨產立法經驗,擁有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
士的蔡宗珍,在這方面有所研究,撰寫過《德國統一後處理東德時期黨產之法制析論》。
她曾受訪表示,兩德統一後,新德國進行的清查黨產工作包含回復現狀,還給人民,例如
在統一條約中明定,所歸還國家的黨產,必須適用於東德地區的經濟重建,也就是「專款
專用」原則。
列入清查時間,是從東德建國起始,到1989年10月7日的「基準日」,這中間屬於政黨或
相關附屬組織的財產,都必須進行清算與交付信託。
為避免政黨趁機脫產,如果是基準日後取得的政黨財產,是屬於基準日前的「替代財產」
,例如透過非法變賣洗錢等「惡意脫產」方式,也必須納入清查範圍,但不會向第三者追
討,除非可以證明彼此間有通謀行為。
她強調,訂定「基準日」非常重要,因為類似這種財產清算或正義重建行為,不能也不是
針對「人」或「法律行為」,而是針對財產本身,講白一點就是,如果在「基準日」的前
一天,財產轉手,政府原則上已不能夠再要,這才符合法治國的原則。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36387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9-06-19 22:20:00
政治正確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6-19 23:14:00
難怪不會沒辦法做出400門檻的相關報告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6-20 08:37:00
政治正確+1
作者: brucewaynee (Bruce Wayne)   2019-06-20 15:14:00
樓下開放取暖
作者: Gummywe (肛我)   2019-06-20 20:05:00
做學問可以 當官不行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9-06-22 12:43:00
釜底抽薪!你要大法官釋憲救濟,我直接大法官換掉國民黨黨產可沒收基準日設在1894年興中會成立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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