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補教名師莫孟衡諷美女律師酒店化 當庭

作者: go190214 (天空之島拉普達)   2018-04-03 21:09:54
補教名師莫孟衡諷美女律師酒店化 當庭賠6萬道歉獲撤告
刑事訴訟法補教名師「撲吼獅」莫孟衡,去年初在臉書分享美女律師黃靖芸的粉絲專頁,
並留言「現在律師都酒店化了」、「躺著賺也是要會樂器的」,被黃靖芸控告公然侮辱;
台北地院今開庭,經法官協調近3小時,終於當庭達成和解,莫孟衡當場交付6萬元、簽名
立下道歉書,並起身向黃女一鞠躬道歉,獲得諒解,當庭撤回告訴。
依雙方和解內容,黃靖芸會將6萬元和解金,全數捐給婦女或性別平等社團,並在她的臉
書粉絲團貼出莫孟衡的道歉信。雙方庭末時起身大和解,莫孟衡鞠躬後還伸出手問:「要
握手嗎?」,黃靖芸笑說:「應該不用了吧」予以婉拒,雙方都了結了一場官司。
莫孟衡曾是台灣大學博士班、公費留學考試榜首,出版過「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任
何人都可以學會的解題術─刑事訴訟法」等補教專書,在司法特考補教圈名氣響亮;而執
業3年的黃靖芸,是近年竄紅的年輕美女律師,外型神似藝人徐懷鈺,所經營的粉絲專頁
擁有近3萬名粉絲追蹤。
檢方調查,去年1月24日,莫孟衡在臉書分享黃靖芸的臉書粉專「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
沙龍」上,留言提及酒店化等字眼,之後又在該留言下方回覆「為什麼不說一杯茶多少錢
?有沒有外送?」、「…就算躺著賺也是要會樂器的」等。
黃靖芸經友人截圖告知,認為自己年輕女律師的形象被物化,控告莫男公然侮辱,北檢認
為莫男是司法專業的補教名師,臉書有上千名追隨者,卻對剛執業的女律師心生輕蔑,使
用「酒店化」等雙關語評論對方,確已損及黃的人格,今年1月起訴。
https://goo.gl/45wwX7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8-04-03 22:15:00
對他的形象破滅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8-04-03 22:22:00
傷害打線
作者: hs8585 (Noodleoec)   2018-04-03 22:38:00
徐懷鈺?你確定?
作者: IchBinIchen (漆漆)   2018-04-03 22:47:00
還是想說,幸好沒買他的書
作者: LinDan (林丹)   2018-04-03 22:59:00
上山去找師父懺悔吧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4-04 00:03:00
性侵犯的書都在看了 公然侮辱還好吧
作者: BAITER (晴)   2018-04-04 01:04:00
惹到大白鯊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8-04-04 01:10:00
其實看他書的序 就知道他講話是個很直的人了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4-04 01:15:00
消費別人來成就自己 不欣賞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4-04 01:49:00
不寫名字還以為是哪個八卦仇女鄉民
作者: cbj1992a (阿璋)   2018-04-04 07:50:00
公然侮辱又多一個價碼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8-04-04 08:56:00
講話直不直接跟發表適當言論是兩碼子事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8-04-04 09:04:00
看到女生比較會就心生不爽多嘴黃腔的男性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4 14:25:00
說話直跟白目不就是常拿來代換的字眼嗎XD都幾歲了,呵呵
作者: EOMing (敏)   2018-04-04 14:57:00
5F專業XD 他碩班指導教授出家了 接教席的好像是顏聖網絡情蒐 近年T大法律也掛了不少老師 林群弼 柯澤東 吳庚世代更迭柯P:台大有很多的鴨子教授啊 同理可證國考上榜要像鴨子把刑訴練得像獅子一樣 也只有那科一百分 很現實的問題
作者: xiou (Jeff)   2018-04-04 15:16:00
說話直跟沒有性別意識是兩碼事好嗎。
作者: beqese (多餘的空白)   2018-04-04 16:20:00
說話直不代表嘴賤
作者: Dasboy (fly away)   2018-04-04 18:23:00
說話直跟輕佻是兩碼子事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4 23:58:00
聽過一個有趣的論點 這起公然侮辱案件中 誰是得利者把那最後賠償的6萬與道歉拿掉的話 誰是得利者案件發生後 女律師的粉絲 應該有實質性的增加這到底是侮辱行為 還是幫助行為我只說 有聽過這個論點 你可以不同意沒關係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4-05 00:01:00
呃…管好自己的嘴巴就不會有誰是得利者的問題~起因都是因為有人管不好自己的嘴巴,跟誰是得利者無關吧~還蠻好奇討論誰是得利者的心態為何?是女律師[拜託.懇求]別人侮辱她的嗎?倒果為因了吧~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5 00:06:00
我只是聽說過而已 你別激動...
作者: Ting83 (Q口Q)   2018-04-05 00:22:00
照這個聽說的邏輯,女律師是不是還要準備謝禮感謝對方侮辱自己?
作者: Raskolnikov (拉斯柯爾尼科夫)   2018-04-05 01:14:00
沒事去幫助人家 好熱心喔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5 01:21:00
殺人既遂的受害者家屬是不是還要感謝加害者願意讓他們上新聞跟獲得賠償啊?說是有趣,我看是無聊當有趣吧?(笑)喔當初洪仲丘跟小燈泡好像這種言論也滿多的,該說不意外?XDD
作者: slash0731 (acid_rain_7)   2018-04-05 01:46:00
推樓上 國考版真的常看見神奇論證
作者: bt011086 ( )   2018-04-05 03:58:00
用心良苦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4-05 06:42:00
講了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論點 然後要人別激動...
作者: chimeptt (棉裡藏針)   2018-04-05 09:46:00
某樓不知道在共三小 鬼扯神邏輯
作者: pex (只有適應沒有適合)   2018-04-05 10:25:00
某樓神奇邏輯,費心製造笑果給國考版鄉民,堪稱用心良苦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8-04-05 10:31:00
做了一件錯事→因為錯事大家站到對的一邊→這不叫理所當然嗎?得什麼利了 難道控制不了自己嘴巴的那位一開始主觀上是基於幫助的意思講那些話嗎?XD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8-04-05 19:32:00
考試真的壓力蠻大的 XDD
作者: kruzin (嘿哈)   2018-04-06 21:59:00
竟然有人還想把神邏輯拿出來跟大家分享...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7 11:27:00
笑死了 本版水準 哈哈都是念法律的 除了死板的法條之外 沒辦法轉圜其他了嗎?我說的那個論點 我相信 大家都看過 只是你們連不起來而已為什麼要受害者跟加害人說謝謝 只有這個可能性嗎!?明明就有很多種可能性 被你們說成必然性一樣書是死的 腦是活的 以上 多個論點將來絕對是多個武器
作者: shadowless (....)   2018-04-07 12:05:00
難怪有人說律師是個容易造業的行業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8-04-07 13:11:00
明明就自己的意見幹嘛還在那邊「聽說」...
作者: wahahaha (wahahaha)   2018-04-07 14:47:00
其實撲吼獅人蠻好的 只要是人 就可能失言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7 14:56:00
撲吼還不是律師喔,不要誤會了念法律念到基本價值觀崩毀的話乾脆別念,弄壞法律人名聲今天如果你替他在庭上辯護,如何荒唐那都是工作本分,但這裡可不是,少在那邊秀下限。有本事失言就該付出代價,少在那邊沒種。
作者: aldam (aldam)   2018-04-07 16:20:00
最近…一堆老師出事。天佑臺灣。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7 23:35:00
都是唸法律的,完全守法很難的話,低調很難?到底是什麼心態生出神奇論證?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7 23:39:00
1.請問一下 說這是我個人意見的 請問你有證據嗎!?沒證據你也在那邊指控 你念法律的!?2.雖然我不同意你的意見 但是我捍衛你的發言權 基本素養現在這裡是意見與我不同 就可以攻擊別人的人品 請問那位問候別人下限的 你的下限是高到哪裡去...!?3.我那個說法 你肯定聽過 只是你連不起來而已你能力差 也要算我頭上!?4.更多瞠目結舌的實務見解 為了考試你都背得下去了這種姑且一試的說法 激動到跳腳 你是為了甚麼在念書啊?5.連一個討論應有的態度都沒有 整天在檢討別人的態度..唉前面都說了 你可以不同意。拜託 讓理智引導你們 不要被情緒拖著走你不懂 你的事 你連不起來 不要算我頭上我沒有信仰那個說法 我只是提供那個說法 容許你不同意到底有甚麼好激動的 三言兩語就被撩起來了將來如何面對對造的攻擊、批評與貶損 加油好嗎 :D 笑看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8 00:26:00
相信有眼睛的都看得出誰在激動,要崩潰多久?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8 08:05:00
不是你個人意見就不會這樣強辯,也不用你告訴我們什麼訴訟技巧,都和解完了還要聽你胡扯什麼武器,笑死人,案件都了結了還扯這些,分明只是來帶風向秀下限,我們現在就是不同意你的說法,一邊說我們可以不同意一邊又崩潰喊本板水準,加油好嗎?詭辯還不承認咧,呵呵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8 09:46:00
會因為不同意見而攻擊別人的人品 基本上 你人如其名會嗆人沒種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哪裡多有種 加油啦反正PTT都是崩潰先說先贏 我明明就活得好好的 你們的攻擊不痛不癢 何必崩潰 指控人請帶證據 基本素養阿....就說不是我的 硬要說是我的 這就是你的水準 錯怪你了!?我沒有為那個說法強辯過啊 我都說你可以不同意 我也不打算反駁 只是你們自以為正義的表現 用的是居然如此sura的方法覺得本案不可以汙辱別人 卻用污辱別人捍衛你們的正義我指控都有帶證據 從你的「秀下限」「沒種」 可知你的正義 好棒棒 棒透了你!!我說本版水準是因為 討論不必帶情緒 帶情緒不會讓你無理的話變得更有道理 謝謝指教阿 正義要學真的 不要學偽的反正你們指控別人都可以不帶證據 基本上 沒有討論的必要了想說誰崩潰就說 無須證據 然後自以為沒人吵得贏你其實是沒人想理你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8 10:49:00
你果然是撲吼本人,失言也是前一位推文對撲吼的表示,我可沒說你發言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尤其你這個自以為是的以上對下教導口吻。我也當過你的學生,只能說你很令學生失望,事已至此就不要再狡辯了吧老師,確實人非聖賢,但不能自省實在就太難看了,慢走不送。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4-08 13:14:00
e大,他不是噗吼本人啦,本人沒這麼崩潰,你就隨他吧,帶風向失敗所以惱羞成怒,真的可憐。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8-04-08 13:27:00
我知道撲吼帳號,不過很多人都有分身,跳這麼快也是始料未及
作者: ping6944 (振筆疾書)   2018-04-08 22:20:00
好險當初沒買某撲的刑訴,不然可能就不會上岸惹…好險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9 01:08:00
哈哈 我沒有打算說你秀下限 但是你一直秀下限給我看幹嘛整天在那猜猜猜 整天在那抹抹抹 你是不是不攻擊別人的人品你就沒辦法好好的平心靜氣跟人討論嗎你全部都猜錯 又愛猜 猜錯了又自以為是你先為你的屢屢猜錯 攻擊別人人品 拿出勇氣道歉吧上面有一位推文說 完全守法很難嗎 很難啊!!!如果人人都完全守法 那要律師法官幹嘛!?有一個比較簡單的 完全不起邪念很難嗎 打從我一開始的推文我就沒有任何邪念 也就是你完全無法真正攻擊到我的原因「我除了說你是笨蛋 我還能證明你是笨蛋」那是因為你一開始就起了邪念 想教訓人的邪念 一開始就錯了唉 說到頭都是我的錯 跟一個有妄想症的拿出專業素養...先說「」引號的文句 是眾所周知的引用喔 不要又說是我說的從討論 跳到說我是噗吼的分身 真正始料未及的是我本人吧XD你知道80/20法則也適用律師界嗎 就算你考上光是法官叫你拿出證據來 你大概會說他是宋七力的分身吧搞得法官一頭霧水 你現在到底是要說我哪裡有不對的地方還是你要繼續做壞壞的事情 搞得大家覺得你怪怪的 :D紅明顯 如果你講的話字字句句都帶證據 將來你講的每句話都會擲地有聲 鏗鏘有力 振振有詞 如果有人詆毀你那他就是自找苦吃 就像你現在一樣再切記 沒證據就別亂說話 那是最爛的法律人會做的事!!!願你長進 不要沒事就把沒種掛嘴上 莫當法律界的「來來哥」「來來哥」是誰 自行上youtube查 願你長進!
作者: bt011086 ( )   2018-04-09 04:44:00
話說...其實整排都是你的話不用紅明顯...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04-09 10:22:00
想表達語氣轉折 不過謝謝你的實用建議 下次我會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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