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求助: 立法院的「復議」疑問

作者: ps2kila (豬先生)   2017-04-25 11:29:36
大家好,想請問關於立法院的運作程序中的復議 (不是行政院長的覆議喔)


二,三讀後有一個步驟叫做「復議」,
「委員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之決議有異議時,得依法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
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想請問的是:
復議通過之後,法律案會送回哪個步驟呢??
二讀完的復議,只能重回二讀開始?
三讀完的復議,只能重回三讀開始?
還是三讀完的復議,也可以重回二讀開始呢?
甚至可以送回到更前面的委員會審查嗎??
墾請大大們解答,謝謝,祝大家金榜題名~~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7-04-25 14:49:00
不是退回,是3+1的流程復議過重新退回程序委員會参考上課筆記,但我也覺得怪怪的,給你参考抱歉哦!問過老師了,就原程序重來ㄧ遍,二讀復議就重跑二讀討論表決,三讀復議就重跑三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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