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

作者: home2588 (home2588)   2017-04-21 08:51:46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剛剛在阿摩做題,看到這題目說立法機關不受法律
不朔及既往原則拘束是錯的,但立法機關不是可以
立法朔及既往的法律嗎?那為何還是受其約束?
請幫忙解答一下我的疑惑,謝謝!
20.1 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律對於施行前發生的個案,原則上不可以適用
(B) 表現在刑法上即是罪刑法定主義
(C) 該原則係現代國家尊重人民權利之基本原則
(D) 立法機關不受該原則之拘束
正解:D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7-04-21 09:19:00
立法院有權限立法,但會受到不溯及既往原則拘束你有權限可以立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但這法律還是會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更正:可以立溯及既往的法律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7-04-21 09:31:00
溯及既往也有利益與不利益的分別…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7-04-21 09:33:00
現在立法院就是要立溯及既往的法砍退休軍公教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1 09:35:00
立法院有要軍公教把以前領到手的吐出來??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7-04-21 09:43:00
報告,沒有!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21 09:44:00
年金問題在行政法理是不真正溯及既往吧 事實和法律關係仍存在
作者: d2241400 (Ahao)   2017-04-21 09:55:00
其實覺得要個案判斷,民法一堆碩及既往的法律
作者: a125419401 (doge)   2017-04-21 10:37:00
特別情形可個案例外 民親屬編限定繼承的修法好像就是
作者: yujui (Ray)   2017-04-21 11:31:00
L大司法官特考及格果然比一大堆協會的腦袋清楚很多...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7-04-21 12:04:00
立法院不受這原則拘束,立法院的立法權才受拘束換句話說,要立違反原則的法可以,問題是他會被解釋成無效,然而何者可逸脫於原則之外,這就很模糊而大法官又被認為有偏頗時,衝突就產生了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7-04-21 12:08:00
是的,你的理解沒錯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7-04-21 15:41:00
已經在領退休金的要被砍,這還不是溯及既往?不溯及既往的意思是不去動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1 16:44:00
是嗎~~?
作者: misheng   2017-04-21 16:46:00
是嗎?+1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1 17:05:00
雖然楊院長在演講中似乎認為是有溯及既往啦但其他公法領域的人是不是這樣覺得我就不知惹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7-04-21 17:23:00
溯及既往不是指新法的適用對象包括修法前的人?法不溯及既往意指不能將修法前的對象納入適用對象,所以年改的修法若要不溯及既往就是只能適用修法後退休的軍公教;更甚者應該是只能適用修法後考進去的軍公教。
作者: lemondrink (風從海面吹)   2017-04-21 17:47:00
在年改這種不真正溯及既往的情形 若公益>信賴利益那也不見得有違憲的問題
作者: ng0529 (花非花)   2017-04-21 19:02:00
反年改的明明當過公務員,硬要忽略釋憲,無言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21 19:09:00
不真正溯及既往行政法老師都不教了嗎 今年很有機會出吧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7-04-21 19:10:00
公益誰說了算?國家本就該保障公務員生活,何況是應得的退休金。國家連這個都可以改,那還有信用可言嗎?照這個邏輯,不管哪個世代都可以用公益來砍退休金,等到下一世代要退休時,下下世代一樣可用此理由砍退休金
作者: lemondrink (風從海面吹)   2017-04-21 20:39:00
公益本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且也可能因政治、經濟情勢的衡量而改變。我也不贊成目前的年改方案,可用行政法理論推演不一定違憲。有其他論述歡迎提供,我也想拜讀
作者: mrlcoco   2017-04-21 21:00:00
退休金屬個人財產權 是不可溯及既往的 和公益無關否則會侵害個人權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7-04-21 23:38:00
有人要幫抗議者釋憲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4-21 23:56:00
他們自己有律師囉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龍)   2017-04-22 00:39:00
我還以為不真正溯及既往每個公法老師都會教耶…看來有的老師沒教這個…上面兩位L大都說的很好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4-22 11:49:00
不真正溯及跟溯及既往要分清楚,不然申論很容易分數很低
作者: yujui (Ray)   2017-04-22 12:46:00
一毛不減比較重要啦....考試高分能幹嘛....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7-04-26 06:48:00
所謂「不真正溯及既往」,乃指行政法規並非適用於過去發生之事實或法律關係,亦非僅適用於將來發生之事實或法律關係,而是適用於過去發生、但現在仍存在、尚未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而言9。此種情形,係因行政法規生效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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