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

作者: nhtono (wang)   2016-01-08 19:07:58
※ 引述《CKCDY (生活三要素)》之銘言:
: ※ 引述《tom19860616 ()》之銘言:
: : 其次,若舊球隊選擇部分轉隊費加上人,應該承接該名球員原有合約,劉玠廷說,如果該
: : 名球員已經有合約在身,舊球隊應該承接合約,避免雙方薪資有落差,導致談約破局。
: 這部分只提到怕有薪資落差,導致破局。
: 所以是說破局也是一種可能嗎?
: 因為只看這邊的文字不會知道說是被選到的
: 可以 選擇不去 還是 非去不可 (原規定有明訂14天未簽約,可回原球隊)
: 而且"合約在身"是只有複數約的"約"
: 還是最近剛談好的每個人新約的"約"
: 我覺得都是還有再解釋空間的地帶
: 還請各位記者大德多幫我們發一些寫清楚的新聞
: 不然單看這篇很難斷定遊戲規則是怎麼走
FA發展到目前為止看到的狀況,
其實都是中信兄弟球團、Lamigo球團、聯盟之間的互動
我比較想建議球員工會應該要趕緊出來發聲參與討論
目前為止,不管是這個FA本身還有FA後續問題
談到現在除了自由球員本人以外,幾乎很少球員對於「FA發展狀況可能跟自己有關」發表什麼意見
(如:太子提出的第二條,以及規章本身規定的球員25名單外可能被選到其他隊去)
合理的推測是連球員自己都搞不太清楚狀況
我個人是覺得至少球員工會要站在球員的立場去了解狀況,也給予建議,不能全讓球團去談
以上一點個人看法
作者: thinkdog (沙茶牛肉燴飯)   2016-01-08 19:16:00
球員工會到現在都安安靜靜的也是很奇怪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08 19:18:00
記者也該去訪問胡金龍了吧 怎麼沒消沒息的
作者: nhtono (wang)   2016-01-08 19:18:00
對啊 怎都沒看到他的看法…去年底不是還有新聞?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   2016-01-08 19:19:00
其實現在兩隊應該要把fa制度建立為重點 以後大家都會輪到 也沒誰比較賺或虧的問題
作者: hsuchung (chung1980)   2016-01-08 19:20:00
工會在不反應的話,如果都照太子的方法走,這次的FA我想應該是空前也是絕後了吧
作者: keny86 (keny)   2016-01-08 19:21:00
當領隊要很理智的溝通,只能怪制度
作者: nhtono (wang)   2016-01-08 19:22:00
FA大家都會輪到 但不希望這個建制過程中沒有球員立場的工會參與不然球員就只是純粹被動的商品了
作者: ils0104 (把握當下v( ̄︶ ̄)y)   2016-01-08 19:25:00
不得不說~如果我恰現在還是理事長~某板早就呼喊他了XD
作者: NK20000   2016-01-08 20:11:00
推 球員工會也該表達立場
作者: ennui (ennui)   2016-01-09 06:35:00
真的!球員在這制度完全吃虧,包括等到取得自由資格,生涯已經是接近尾聲了,取得資格後,又是綁手綁腳的。新球團須付出極高成本,既有球員又可能有人被迫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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