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 CourtBasketB 本月11日裁定

作者: 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21-08-12 05:22:45
※ [本文轉錄自 CourtBasketB 看板 #1X3cF6E7 ]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看板: CourtBasketB
標題: [申訴] NBA版Induction濫權違法判決
時間: Sat Aug 7 18:43:14 2021
申訴人ID:bobyacool
被申訴之看板及板主ID:NBA版Induction
申訴人所受之處分:分身處分 56日
申訴人之訴求:板主無權認定分身處分,故分身相關處分無效
申訴之理由:
此處有許多程序不合法的部分,明眼人其實都看得出來針對性,但我就不多說了
首先檢舉逾期不合法
這個部分板主自己早就知道了,但為什麼要硬送呢? 我就不揣測動機了
https://www.ptt.cc/bbs/NBA_Picket/M.1628243989.A.DDC.html
I板主自己都知道逾期檢舉是不合法的,依照檢舉相關規定
‧ 本板不受理超過三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惟同一類型違規過往未受處分者可於違規持續時一併檢附.
而fedirk1741留言的紀錄是6/19,意即6/22以前沒檢舉的話,之後都是無效檢舉
該檢舉除了8/6檢舉過以外,就沒有在檢舉板有任何檢舉過的紀錄
而I板主第一次詢問的時間是7/1~3左右,不管是哪一個時間點
都是屬於逾期檢舉的狀態,所以在這個步驟就已經不能送我分身認定了
再來依照分身條款的規定
3.分身之舉證須以短時間內至少IP兩處雷同,自行承認、網站提供之IP相同紀錄、
他板判決可納入參考,由板主認定.
如單純使用網站提供之IP相同紀錄檢舉,則至少需三次以上相同紀錄,但是否
送多重帳號查詢申請還是由板主決定。
分身檢舉必須短時間兩處以上雷同才行,而I板主僅提供一處IP相同,這根本不符分身
條款的規定,試問板主究竟是依哪一條規定要送我分身?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還有依帳號部認定http://plytic.com/s/550f31無法作為分身認定的證據
這個小組長應該知道才是。
最後,能認定分身的只有帳號部,I板主明顯違規自行認定
這應該不用再多說了,過往除了當事人自行承認以外,板主並沒有權力自行認定分身,
唯一能認定分身的只有帳號部,我是不知道I板主是否有從帳號部那邊拿到自行認定分
身的權力,這可能要請小組長去確認一下,就我所知並沒有先認定,再等小組長送帳號
部後假處分的做法。
我總結個幾點
1.請I板主提出6/22以前,有自己或是他人檢舉的證據,若無,則該處分無效。
2.若第一點屬實,請板主提出符合分身條款的證據條件,因為明顯該處認定不合板規。
3.請小組長檢查I板主之作法是否違反站規,因為I板主的做法以逕自賦予自己分身認定
權,這明顯與站方作法相違。
4.I板主其實這種逾權違法判決也不是頭一遭了,不知道組務方有沒有所謂的懲處。
補充
I板主已經在7月份的工作報告證實了,分身條款是特別為我而修改的。
雖然我早就知道了,但是當下仍有受寵若驚的感覺,畢竟該被認為是我
分身的fedirk1741也才留一句話,就讓板主大費周章的修改板規,想辦
法入我於罪。板主要修板規處理特定人士在ptt也是常有的事,不過發生
在自己身上感覺也是很夢幻,所以我希望I板主可以把分身條款改名成
bob條款,以紀念這段修法歷史。
另外,不少I板主的支持者質問我有什麼不太好說的不能講,其實也沒不能
講。I板主在WOW板和八卦板也是頗具盛名,而我剛好也涉足兩板,平常又廣
結善緣,加上也在ptt混跡10餘年,自然在各板有一些朋友。而我7月初的時
候被I板主問說是不是分身的時候,剛好有透漏給一位WOW板的板友知道,而
該位朋友幾天後就說在某特殊看板,看到I板主要查分身的消息,當下我就知
道大概被盯上了,7月份的工作報告更證實了此事。
雖然說身邊一些朋友把I板主當NBA板板主的事情,當作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
不過I板主在NBA板也是做得頗具好評,公告文都不少給板主加油打氣的聲音,
只是某些處理方式讓人摸不著頭緒而已,相信未來可以改善。不少人覺得
前板主namie行事處理深具爭議,但是照了鏡子會發現兩位板主並無二致,都
做得一樣的好,希望總板未來能越來越好,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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