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3/23後信件來往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2018-04-01 23:33:47
※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Mon Mar 26 18:40:41 2018
在這篇文章可以看到檢舉人和許多版友一起
反駁前面推文不當的版友,但並不代表檢舉
人就是詹迷,我會用不可描述,就是不想把
他冠上特定立場,畢竟我覺得立場這種東西
要因地因時制宜,我們在不同情況下都會有
所斟酌做出調整,不可能一套招式走天下,
所以我覺得直接判定他這樣就是詹迷才是針
對本人不敬,他只是和其他版友針對不當發
言就事論事,並不能斷然指出他就是某隊迷
,不可描述實在因為出於不想替當事預設立
場才會如此述說,並沒有貶意,更沒有挑釁
意味,如果一定要說立場的話,在這樣脈絡
下,我會說當事人應該是和那群一起反駁不
當言論的立場一樣,儘此而已,沒有其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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