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Hijitaka之判決不符板規與比例原則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8-10 13:27:20
※ [本文轉錄自 joulin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申訴] joulin
時間: Tue Jul 12 18:13:58 2016
那就請你往上申訴吧 這是你的權益
證據部分要求的是第三方的紀錄 並非是對你的人格做出評價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銘言:
: 如果即刻生效 那是否應該馬上增修版規?
: 否則就必須確保長達四個月的期間 該篇公告是百分之百置底的
: 如若不然,那該如何規範使用者?
: 總不能要求每一個使用者一進版 就要搜尋"公告" 然後把幾百篇公告文章全都重看一遍
: 你連我提供的證據都懷疑我有修改 讓我覺得自己的人格受到污辱
: 我無需去修改或是偽照那當下的頁面複製
: 不過 如果您真的不願意相信那種格式的 沒關係 我有用螢幕快照
: 需要的話 我可以提供
: (還是你要說螢幕快也可以偽照 那我就只能尊重您的看法
: 而且圖片是否有經過PS修改 都可以檢查的出來
: 你不願意相信我只好往上申訴)
: 另,我前面的文章就已經說過了,不管哪一個看板,
: 只有8個分類選項,不代表不能用"其他" 一切端看版規而定
: 全PTT各大版我都常看,許多版的發文格式也不只限定8種
: 但PTT的系統讓你方便預選的 就是最多只有8種 其他的發文格式 你要自己打
: 如NBA版,也有 [發錢] [祭品] [版務] ..... 等等非8個選項中的分類要自己打
: 那當下我發現沒有心得可以選 但又不覺得自己的文章屬於討論,
: 所以去看了一下置底版規5.2,想要看看用哪一個分類比較恰當,
: 發現確實有"心得"的發文格式
: 於是我合理判斷跟其他無法預選的分類格式一樣,要發心得文,只能自己打分類
: 這應該沒有很奇怪吧?
: 不過 為求保險 我想說我還是搜尋一下版上是否還有"心得"的文章
: 結果一搜尋 標題為心得的有非常多 許多還是最近才發 甚至還有被版主S的
: 如果心得不是能夠使用的分類,那麼被版主S表示版主有看到,卻沒有被刪掉?
: 因此我那當下合理判斷[心得]是可以使用的
: 如果我文章沒有被你刪掉 然後經版友提及 我真的不知道當初有那篇公告的文章
: 以上,我認為我們的討論已經變成是辯論,因為認知上有非常大的差異,
: 您有您的看法,我尊重,因此我不願跟您無止境地爭辯,
: 所以我還是找第三方來評斷這次的案件應該是比較適當的方法,
: 我將尋求下一步的申訴
: 我會深刻反省自己推文觸碰版規的部分,
: 也會反省自己不該跟著其他愛攻擊自己喜歡的球星的球迷一起起舞,做了情緒性的發言
: 像是"詹酸不會理你的" "詹酸都是雙重標準" 等等
: 這些我自己有過失的地方,我都將深刻反省,也謝謝您的提醒跟懲罰,讓我得以反省
: 不過,對於自己沒有理虧的地方,我還是必須要爭取
: 最後,還是感謝您的幫忙與回信,很抱歉,這段期間打擾您
: 版務工作繁重,辛苦了
: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這個問題我好像之前有篇回信就回答過了
: : 花邊分類公告後即生效 並非以你的定義為生效日期
: : 且以公告到本案已超過四個月 並非你所謂的試行期
: : 至於你所提供的證據 有否當時google庫存網頁快照的版本?
: : 這種程度的證據存在後製複製貼上的可能
: : 另板上發文分類8項也早已取消心得選項 為何會自己打心得二字當作分類
: : 再說自己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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