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Hijikata板主莫名水桶我150天

作者: kyo90637 (FIN)   2016-08-03 21:52:03
以下為H板主NPC回信內容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0:53:4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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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已詳述違規原因
若你認為該ID反串 應整理相關言論與反串記錄
寄給板主群進行判定
而不是自行於板上進行針對性提及球迷 違反板規3-12的推文
※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請問一下為何可以水桶我150天
: 還是說LBJ23反串就可以,我講事實就不行?
: 你判決幾乎都大小眼,連我這種都莫名其妙可以水桶你說沒有公報私仇我不相信
: 但是申訴板說要先跟你申訴,我先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 用的法條太牽強了
: LBJ23就反串詹迷的科迷,我證據文章都還在板上
: 他反串我不討論他難道我討論我們詹迷就是應該平白無辜被罵嗎?
: 懇請釋疑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1:23: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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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拜託我之前都發一篇文證實了 找一下有很困難嗎
: 這樣我是針對什麼球迷
: 我是針對反串這個行為又不是人
: 你哪次有處理過
: 還不是就詹酸一個舉球一個殺球
: 一回應澄清就水桶我
: 拜託可以公正一點嗎
你有時間發文 為何不來信檢舉提供相關事證
供板主進行審理?
公告判例已說明相當清楚 以上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關於NBA板水桶我150天
時間 Wed Aug 3 21:34:5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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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yo90637 (FIN)》之銘言:
: 何況你寫這個清楚在哪我實在看不懂
: 1.我陳述事實
: 2.我下面那句酸酸有針對誰?
: 你這兩點都沒有辦法推翻 只能說一句我沒檢舉
: 阿不就都你講了算
: 板規應該不是你說了就算吧?
請詳閱板規 還有其中的3-12板規 以及公告判例.....
提及球迷或板友的推文 累積一定數量即違反板規
無法接受判決請向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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