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8-03 21:42:26
※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時間: Wed Aug 3 21:38:13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其實我不知道你是一個怎麼樣的版主
: : 因為我平常對nba版的版務不怎麼關心
: : 我認為我收到了不公平的對待
: : Kuluma的那篇引戰文還是好好的
: : 你對他的處置與我的檢舉無關
: : 而你的水桶與刪文理由非常荒謬
: 呃...我第一時間就將三篇文章進行刪除了
: 不知道你還認為哪篇有引戰可否告知供審視判定?
"你刪除的我的原文"回應的是" kuluma 惡意以選擇性翻譯的方式來嘲諷太陽迷的文章"
前者是主詞,後者是受詞
而後者受詞中提的那篇文章,我今天有寄信向你提出檢舉
就是因為他刻意用錯誤翻譯的方式,
並且提供"太陽記者在打臉Amare,Amarer又在婊太陽"這樣的結論
才會引戰
我對於什麼拿簡短文章翻譯或者轉貼其他人譯文這種行為一點意見都沒有
但我對於刻意剪裁原文、譯文,刻意錯誤翻譯來引起爭端的行為嚴重不滿
這就是我對 kuluma 的檢舉,請你自行參考我的檢舉信
或者kuluma這個帳號的上一篇文章
而你選擇的是不回應我的檢舉信
: 我能大概了解太陽板主你平常真的不怎麼關心NBA的板務
: 因為禁止在發文這塊討論與針對球迷或板友已經很久了
: 目前也很少有人會進行這種發文違規
: 我相信你看那些還在活動的有紀錄亂板ID 發文也都不提及球迷或板友這塊了
: 你今天如果是純粹發澄清文噹一下原發文者的翻譯部分有錯或添加
: 純粹去講他"發文"或"翻譯能力"這塊
: 再同時間進行檢舉說他有類似針對行為
: 但是離題到針對原PO文者的立場或人格身上基本就是禁止
第一, NBA 板有打臉文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第二,我澄清了他的錯誤資訊。對錯誤的資訊以正確回應,天經地義。
第三,他本來就是陽酸。我說不說都一樣。
你可以主張我這樣說是你的判決理由,
但我還是會主張我批評的是「刻意提供不實資訊酸太陽」的行為。
第四,根據你不處理我檢舉信的行為。
是否我可以認定 NBA 板對於造謠挑釁言論的容忍度
要大於"提供正確資訊來批判惡意提供不實言論"者?
只要有批判,提供的資訊正確也要被劣退;只要沒有明確指著球隊的名字罵
就算言詞裡夾雜了「婊」、「打臉」這些與事實不符的字眼,NBA板也不會
對這種言論做出任何的處置,請問你示範的是這樣的標準嗎?
: 更何況你還是用發錢文的形式進行鼓動板友違規推文 因此只能處理
: 我還是持續有在關心太陽最近幾年的消息
: 有些狀況是被其他球迷過度或惡意解讀 我非常歡迎前來澄清的文章
我看不出來。
: 但如果你今天要到NBA板進行澄清 麻煩請注意一下NBA板規與目前板務處理狀況
: 在不提及球迷或板友的狀況下進行澄清
: 可以參考如James球迷、勇士迷、馬刺迷等幾位知名ID的發文方式
: 關於你的刑期部分 我有收到其他太陽迷幫你說話的信件
: 徵求其他兩位版主的意見後 今晚會再進行判決說明
: 你也說過有擔任過其他大板板主 那我只在最後請教你
: 你是否願意以後在NBA板發文之前先看過板規
: 了解討論球迷或板友這塊是現今NBA板規不允許的呢?
我不接受任何交易,任何妥協。不認為我做錯了什麼,也不需要任何憐憫。
做為一個弱隊的球迷,我是一個鐵錚錚的太陽迷,不需要因為誰的說情或同情而減刑。
你怎麼想,你就怎麼判。我怎麼想,我就怎麼做。
如果我做錯了,請懲罰我,並且以同樣的公正對待別人。
nba板不同於隊板,當一個版主的基本就是公正而已,這點想必不需要我教育你。
而我認為我沒錯,所以我們直接在組務把這件事情搞定。
我不需要你的減刑,我也不會對版主不管的不實言論做出任何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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