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6-08-03 21:42:18
※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時間: Wed Aug 3 20:16:50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 呃 我還記得你稱讚過我是NBA板唯一有做事的板主
: : : Nash退休那幾年的太陽我也有看 並且有在板上活動
: : : 抓雞板我也有響應去聯署
: : : 你也曾經私信告訴我 誰跟誰是分身 叫我不要去跟分身吵被釣魚
: : : 但是事情到了自己違規的時候 這些東西就會忘了對吧?
: : 當我當初瞎了眼吧
: : 謝謝曾經的幫忙
: 經其他太陽板友告知相關錯誤訊息已改判
: 申訴時請以最新公告進行申訴
或許你曾經是一個好版主,但在我今日看來,不再是了。
其實我可以認b的劣退判決,但b帳號的水桶,g帳號的刪文跟連帶水桶跟無視檢舉信,間接縱容kuluma這種人的行徑我卻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文章都放在組務了。組務見。
作者: bird1140 (牡羊座的鳥兒)   2015-01-15 21:51:00
我幹死你欸不是啊 我以為我在黑特啊發錯啊爛mo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5-01-15 21:52:00
新簽名檔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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