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羅馬書7:25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8-10 02:09:53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有人指本節的「內心」是指人的靈,我以為不妥,理由如下:
首先,內心這個詞是3563 nous
依據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03563&m=的資料
新約中除 路24:45 啟13:18 17:9
僅見於保羅書信,指外在和智力上的知覺功能,亦指完成道德判斷的能力。
換言之,這個詞應該不是指靈。
其次
羅馬書七章明顯在講二個律的交戰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
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從這一節可以看出來,有二個律、一個是肢體中的律
一個是心 中的律
兩個交戰下,肢體中的律勝過心中的律
而且「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作者說他「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心中的律)
但結果是「肢體中...律...,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肢體中的律)
所以說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小結:
從上面兩點看來
7:25講的「內心」其實就是指心中的律
這個心中的律雖然喜歡神的律
但實際上做出來的卻是肢體中的律
所以作者才說他「苦啊」。
(將內心解為靈,會變得非常突兀,
因為作者並沒有說明靈在喜愛(順服)神的律時,還會去服從肢體的律的事實及理由)
此外,
觀看第七、八章我們可以得出有
肢體中的律
心中的律
賜生命聖靈的律
以及神的律
第八章2節說「賜生命聖靈的律...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
這節沒有提到「心中的律」
可見戰勝肢體中的律的是「賜生命聖靈的律」
從8:6可知人不是體貼肉體,就是體貼聖靈
既然肉體、和聖靈都已經被點出來了
那麼體貼的主詞所的,自然就是「心」
也就是作者要告訴我們的,
勝過肢體中的律的路,不是靠內心去喜愛、順服、接受神的律
而是將讓我們的心能夠體貼聖靈,這才是唯一的路。
再根據第8章11節可知這個聖靈現在就住在我們心裡(靈裡),
所以當我們轉回我們的靈裡時,我們自然能靠生命之靈的律勝過肢體的律,而行神的律。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8-08-10 02:42:00
就肉體的慾望 跟良心 兩者交戰往往都是慾望戰勝 但帶來的都是犯罪 去做壞事而那肉體軟弱 有所不能行的 只要他的內心願受聖靈引導就能藉由基督除去他的罪案 使他脫離罪跟死他內心順服神 受聖靈引導而活 重生若已除去了罪案 他仍然必須去克服肉體 想辦法真正改變治死過去種種的惡行 認罪 悔改 就能得救但 若不願努力改變 那再多次受洗 也救不了他(老話一句 一次受洗再爛都得救 是錯的)(是害人 誤人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10 13:11:00
dam講的內心的律,生命讀經是說「那律」喔,有分開;不過這樣證明dam不是完全按生命讀經照本宣科來討論:)我看錯了,dam還是照生命讀經的;那律他沒講;嗯嗯,dam還是把那律跟內心的律混在一起講7:23按生命讀經是有三個律,dam小結是把內心的律跟那律混在一起講。回頭來說我的角度,人的靈會打輸,這不是問題;因為單按靈這個字,聖經中也有指「邪靈」,故靈未必就是順從神,而也可能悖逆神;故人的得救計畫,不是有靈就好,而是要跟神合一;否則墮天使本來是服侍的靈,後來卻墮落;所以不是到達靈的境界,人就解決問題了,而是要與神合一。故使用nous或其他心靈的能力追求神,不代表就解決問題;即便這個過程中充滿聖靈的帶領(8:23、25-26),仍然會有軟弱,直到「同歸於一」的復和大工的最後完成,就是身體得贖的新天新地。基督徒在世間,身體仍未完全得贖;仍需要持續爭戰,故羅7的景況,基督徒仍會發生,只是在於是否轉念,不看肉體,只以nous專注於耶穌及他的道--耶穌的道就是生命之道,就是神的律與義,就是窄門。這個律跟義不是一種完美主義、面面俱到,而如同加5:14;就是聖靈帶領我們看到的義。(愛人也是專注在神賜給我們的羊群;當然包含好撒面對的路倒)補充:煉明合的靈修三路我是接受的,現在是會所的12點要確定內涵。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08-10 23:47:00
各位不要理和nous有關的東西。因為假的比較多這不是特別指誰喔,因為有些長得很像基督教的新興宗教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11 12:39:00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8-11 13:39:00
這篇那邊提到7:23?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11 13:39:00
1984版本,一共五個律,後來修改了?7:21的那律,就是7:23擊敗心思的律。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8-11 13:40:00
這篇那邊提到7:23有三個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11 13:40:00
簡單說,那律就是心思的律不敵肉體的律的律XD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8-11 13:43:00
那律是在那一節提到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11 13:48:00
v23按1984的邏輯,有三個律,另有個律、心思的律、犯罪的律;第一個律,就是那律,隨著心思的律,擊敗它,讓它服從犯罪的律。現在的版本也有那律,不過輕描淡寫帶過去。那律是強調「心思的律必敗」,但這不是心思的律本身的東西。應該是說,後來的版本應該是把那律併入肢體的律中。我覺得那律的說法比較通,因為誰說肉體的律必勝,以心思跟意志勝過肉體,也是很多修行人的經驗;如果說有另一個律在干擾戰局,比較合理。但問題就是這個「那律」到底是從哪裡來?跟罪惡的權勢、死的毒勾又有何差別?所以這個理論問題可能讓後來的版本修掉了。不過「那律」的問題也是比較大的,"不要按使『那律』盡功用的按鈕。不要教導我愛妻子...反之,要教導我將手指置於正確的按鈕,就是生命之靈的律。我若這樣作,自然而然就會愛我的妻子。" 這個部份才是兩方爭論的重點所在。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8-11 14:30:00
我沒有在跟你討論邏輯。我只在討論生命讀經那裏提到別每次講錯了,就牽拖一大堆話來掩飾這樣毫無討論的誠意。以下除非你明文引出依據不然我不再回應。還有,只要不是明文引出依據,以下推文回文全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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