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聖經中看似善卻不蒙稱許的實例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3-02 16:10:36
看見多種的意思是好的,也不應該被責難
只看見經文的原意也沒有不好,因為引申的教訓在其他的經文中也完整教導我們,人不能
依靠行律法得救
讓人害怕的是:看見了美味的山珍海味,吃下去的同時把原本該吃的白飯吐出來
長久以後,白飯食不下嚥
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林前2:1)
這個律法師並不是基督徒,他所需要知道的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3-02 16:34:00
耶穌如果真的要這樣表示,他其實大可說明白除非這整件事本身是個寓言,不是實際發生的事不然眼前有一個人問關於得救的事,卻用如此隱晦的方式回答其實並不合耶穌在其他地方講解事情的方式像尼哥迪姆的問題,耶穌就直接告訴他結果或許兩種說法都是耶穌的原義,但真的不能說字面上的認識是錯的,只有隱含的意思是正確的
作者: LonerEver (永遠的獨行貓)   2018-03-02 19:22:00
同意這一樓。而且「愛鄰舍」明顯是人倫教導,若只解作「愛耶穌」不就與第一條「愛上帝」(神人關係)範圍重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3-02 21:05:00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因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以及任何別的誡命,都總括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裏面了。 羅馬書 13:9提供給L大參考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3-02 22:09:00
被神愛-被人愛-愛神-愛人...這本就是一個永恆的循環。但這四件事都不應被其他化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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