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來10的祭物之單-複數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2 07:45:52
其實真相更簡單
贖罪祭不管新舊約,都是單數
v8的贖罪祭很明顯指舊約,仍然是單數
以上說,“祭物和供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要的,也是你不喜悅的。”(這些都是
按著律法獻的。) 希伯來書 10:8
舊約贖罪祭不是一次就解決罪
必須每次犯罪每次獻上
所以獻上的祭物是複數
新約基督一次獻上,解決這個問題。
也就是說罪已經被基督一次獻上解決了
以後當然就沒有贖罪祭這回事了
(不管新舊約)
那些退縮回猶太教的
還在以為獻牛羊可以當贖罪祭,
來書作者明確指出
「沒有,沒有這回事」
他們以為還有的贖罪祭(單數)
作者明確告訴他們沒有了
這些罪既都蒙了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希伯來書 10:18
這節很清楚,這個獻祭也是單數
如果解成獻基督會不合整篇語意
因為那些人還要去獻祭,不是要再去獻基督啊!
他們是要回去獻牛羊啊!
所以作者告訴他們,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不必再回去「獻牛羊」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2 08:51:00
v8是複數喔單數的罪是所有格,修飾v8其他複數的祭。v18不用再獻的單數祭是基督的身體,因為這邊在談v12以後談的新約之祭。因為v18是指基督的身體,後面v29才有「踐踏神的兒子」的問題,也才會有6:6的「重釘耶穌十字架」的問題。亞倫等次的祭司與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的複數與單數之比較,就是6-10章,就是為了說明6:6的問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2 14:20:00
踐踏勉強理解,重釘從何而說?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2 14:21:00
若搜尋所有新約用的G266(罪),沒有單獨指贖罪祭的用法,必定是用所有格接/修飾前面的祭。無法重釘,但買贖回來的身體若褻瀆之(持續犯罪),還自以為屬新約子民,就變成要求耶穌重釘十字架以贖回被人故意持續犯罪所再次弄髒的人的身體。而這是不可能的「妄求」。但作者主要是警告人不要到這個地步。踐踏、重釘,就是指人對於這個「贖回」不珍惜、褻瀆之,就這麼簡單。偶爾被過犯所勝,還能回轉認罪求神原諒;若持續犯罪到心硬,那就有無法回轉的嚴重危險。持續犯罪,重點是談心硬、不回轉,不用去定義犯多少罪會變成這樣,也就是不用去找SOP。所以是講「品質」的問題,起初的愛還在,vs「回不來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2 14:32:00
我只能說,你們的解釋「很不合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2 14:39:00
「有信的人」vs「無信的人」,這就是「品質」的轉換,所以偶爾被過犯所勝,但信心還在,「品質」就沒有變化;但若持續犯罪導致「信心消失」,那就是「品質」改變。重點還是有信vs無信。有人一次出軌,就完全失去信心、轉去愛別神或錢財等偶像;有人一直載浮載沈,看似敗壞,但一直緊抓住神...;這些只有鑒察人心的神能判斷。故不是能用「量」來標示或計算的SOP,而是「質」的問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2 14:49:00
所以看似敗壞那位,也算「得勝」?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2 14:52:00
可以提醒之,但本就無法論斷他「是」或「不是」。有人就是有良心或道德感欠缺的大腦受損問題,或者各種殘缺,我們無法按一個共同的標準或SOP去評斷所有人。若是先天缺損,不是出於自願,那神當然會有他評斷的不同角度。他是否在他的限制內,憑信心做到神要他做的。我們所有人都有各種限制,例如出生在一個男尊女卑、視奴隸雇用很正常的社會與文化中,人要如何表現出我們現代社會中的價值?但他在其限制中能做該做的,他還是要聆聽聖靈聲音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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