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失去救恩」的SOP?

作者: Xenogeous (非洲大陸)   2017-12-11 14:54:57
※ 引述《damonwhk (Damon)》之銘言:
: 牛羊的確不能除罪,但
: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 這裏指的祭,還是指舊約牛羊的贖罪祭,
: 第一句所述「得知真道以後」是指得知新約已經取代舊約
: 既然舊約已經取代新約,故意犯罪後,
: 就應該知道「舊約贖罪牛羊的祭已經沒有了」
: 如果還想要藉由舊約的牛羊來當贖罪祭,
: 那後果就是「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 所以這裏的意思應該是指新約的救恩方式已變,不可以再回去走舊約的老路
: 而不是指信徒若故意「持續」犯罪,就會失去救恩的明文。
這個叫方易式解經,是召會的特有的解經方式之一。
遇到明顯會失去救恩的經文就自動轉彎。
26、27節合起來看就是「故意犯罪」的人會招致「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要用那隻眼睛閱讀才會理解成「這不是在講失去救恩」?
26節「贖罪的祭」原文用的是單數,指的是耶穌一次獻上得以完全的祭。
希伯來書提到「牛羊的祭」一定是用複數,指的是「每年常獻的祭物」
看來召會寫註解的人連單數複複都搞不懂,才會憑著私意解經。
解出一個文法,語意都不通的東西。
謝謝大家:)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7-12-11 15:21:00
10:8的祭物和10:26的祭同字,也都是單數。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1 15:22:00
本來想幾天不發文,這篇實在太逗趣了出埃及記中的贖罪祭是單數還是複數自己去查考一下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7-12-11 15:23:00
更正,10:6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1 15:23:00
不要冒充希臘文大師了啦,小朋友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7-12-11 15:28:00
又錯,10:5和10:26才對
作者: JI1 (HauHau)   2017-12-11 15:29:00
love one another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1 18:45:00
v5的祭物和禮物是對應耶穌的身體,所以是在講耶穌(單數);v26的單數一樣是指耶穌的祭/身體。其他複數的則是指舊約的祭(希伯來書)。牛羊等牲畜是複數,耶穌的身體是單數。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7-12-11 22:20:00
v5的祭物與基督的祭是對比,就是指舊約牛羊的祭。所以單複數並不能說明是那一種祭物喔!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1 22:28:00
https://goo.gl/ELRGG4 看原文就更能知道v5的祭物、禮物跟身體,三者是對比的。耶穌的祭,不是預備[祭物、禮物],而是[身體]。這邊完全在談耶穌來到世上,作為大祭司的準備,而不是舊約的祭司之準備。當然二者有銜接,但耶穌這位大祭司,預備的,就不是舊約的祭。這個文法的部份,我覺得已經講的夠清楚,你們卡在什麼地方?不就是不願意按文法跟上下文來理解這段經文,而非要套用你們會所的解釋?(我很想拿黑板來畫這段的文法結構...)耶穌的祭是單數的、一次的、坐下的;舊約的祭是複數的、天天的、站立的。這個修辭對比很清楚。v5的祭是耶穌一次、單數、坐下的祭,但選擇的不是舊約的牛羊,而是耶穌自己的身體。v5:耶穌單數的祭,非牛羊,而是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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