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救恩會失去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0-02 21:06:42
※ 引述《→ pinjose: oy,xe解經得了聖靈,但後來不信,就不能悔改再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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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來看看經文怎麼說
: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 要了解這段經文,必須了解一個矛盾。
: 太12: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 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 聖經的確提到一種不得赦免的罪,那麼,可以赦免一切罪的耶穌
: 遇到這種不得赦免的罪,誰會勝出呢?
: 約一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
: 這裡又提到一種罪,這種罪顯然是特別的
: 特別到約翰無法鼓勵信徒去為這罪祈求。
: 再來看KJV的翻譯
: 「For it is impossible for those who were once enlightened,
: and have tasted of the heavenly gift, and were made partakers
: of the Holy Ghost, And have tasted the good word of God,
: and the powers of the world to come, If they shall fall away,
: to renew them again unto repentance;
: seeing they crucify to themselves the Son of God afresh,
: and put him to an open shame. 」
: 這裡有一句重點
: it is impossible to renew them again unto repentane.
: 這裡的renew,是聖靈的工作,意思是藉著聖靈的光照,使人悔改自己的罪行。
: 所以總結來說,有一種罪,就是褻瀆聖靈的罪,會讓聖靈不再光照你
: 然後你再也不悔改自己的罪行。這也就是約翰說的至於死的罪。
: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 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 希伯來書也提到這種罪。
: 一個信主的人,一旦犯了這種罪,就會失去救恩,永遠沉淪。
: 這就是我說的,救恩不會失而復得,一旦失去教恩,就會永遠沉淪。
: 這種罪,也是召會那些相信救恩不會失喪的人,無法理解的罪。
: 謝謝大家。
: ※ 編輯: Xenogeous (27.147.29.60), 10/01/2017 15:45:54
: → df31: 嘻嘻,看看樓下吧!不懂聖經的人!。。。嘻嘻。 10/01 15:
54
: → df31: 自己引用的英文都是【fall away】這個模糊的字眼。不是 10/01 15:
56
: → df31: destruction或annihilation這樣明確的字眼。還在扯什麼 10/01 15:
57
: → df31: impossible?老大,邏輯正常點,成嗎? 10/01 15:
57
: → df31: 真搞不懂,聖經明明不要你去死,你偏偏要去死?神邏輯 10/01 15:
58
: → df31: 再說,死鴨子嘴硬,死不認錯,不知道這是不是能讓你得救? 10/01 15:
59
: → pinjose: 哈哈,看到弟兄姊妹不信主了,原來還不該為他們禱告喔! 10/01 16:
15
: → pinjose: 越解越誇張了...你們的解經真的越來越厲害 10/01 16:
15
: → pinjose: 觀念越來越誇張,這就是一個錯誤的解經越去補洞越來越多 10/01 16:
16
: → pinjose: tf,要割開快喔!還是你也這樣?我看看你們誇張極限在那 10/01 16:
17
: → df31: @p 聖經教導要愛弟兄。他們是忙著把弟兄們往焚化爐塞。 10/01 16:
18
: 推 tfnop: 我也相信有死罪,雖然講法不太一樣 10/01 17:
58
: → df31: @tf 您已經從基督教升級到伊斯蘭了。吾等望塵莫及啊! 10/01 18:
14
: → sCHb68: 信主的人會犯褻瀆聖靈的罪喔,原PO真的要多讀讀書了.. 10/01 18:
49
: → df31: @sch 否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基本上已經褻瀆聖靈了。 10/01 19:
05
: → jacklin2002: @sCH 大概是書不齊吧 10/02 12:
10
xe的大有問題解經沒有搞懂
1.主是對不信的人說的
2.希伯來書是對信的人說的
把兩湊一起,本身就有問題
按他解經接下來更恐怖
1.他說約翰說離開信仰是必死的罪,不該為這些弟兄姊妹祈求
2.他說來六基督徒離開信仰,儘管後來想信主也不會再被接受,因為犯了必死的罪
3.不接受耶穌的那些非信徒,不信主也是犯了必死的罪
所以
1.照xe說法,信主後不信,就算悔改也不能再信
因為犯了必死的罪,也不用為他們禱告了
可怕吧,弟兄姊妹離開信仰,
居然不為他們禱告,還直接定他們必死
2.主是對不信的人說的
所以如果兩種是同一種罪
那麼不信的人不接受主
以後也不能再懊悔信主了
因為他們也是犯了必死的罪
結論。可怕之至的解經這不是聖經要傳達的
只是某些人的私心,成就惡者的詭計
完全把主無止盡的愛與寶血的救贖都輕易毀去
更讓多少人陷入動搖與不安
目前為止他們四個可怕觀點
1.得了聖靈救恩的人仍然會失去救恩
2.真信而受浸也未必得救
3.信主的人離開信仰,就再也不能回頭
4.聽了福音不信的人,以後也不能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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