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作者: murmurduck (莫忘初衷)   2016-11-26 19:06:28
簡單回答給未信者
如果有強者大大能補充供其他兄姐參考就太感謝了
聖經以昇華過的夫妻關係
來談基督與教會之間的親密關係
也就是神和人的關係
在何西阿書 我們可以看見
神就像是個不斷被妻子背叛的丈夫
不離不棄 卻被人當北七
但祂還是愛世上的人 所以再怎麼憤怒
祂還是會願意和人和好
以弗所書則談到夫妻 怎麼彼此相愛
就像基督怎麼愛世人
甚至願意世人受釘而死
丈夫要為妻子捨命
妻子順服丈夫 就像教會順服基督等等
基督徒藉由婚姻守約來理解神的信實
也將神對人的信實
來實踐在自己的婚姻關係中
學習將委身、捨己的愛活出來
你不只是信
還要將你所信的行出來
所以基督徒不管遇到多糟糕的狀況
原則上不會輕易的選擇離婚
就像人無論多悖逆
神對世人的愛也不改變
當然很多人會舉例家暴
我也覺得家暴很可怕
基於愛惜自己是神所造的生命
快逃~是上策
但快逃的方式和程度也有很多種
申請保護令、搬走都是個選擇
是否馬上要採取離婚
則要看當事人對自己信仰的實踐的問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9:07:00
簡單說就是不行啊聖經准許基督徒離婚只有兩個情形1.其中一方退教 2.被外遇,注意不是外遇的那個喔,可以要求離婚這完全不是什麼輕不輕易的問題,這也是為何我覺得基督徒都在吃聖經自助餐
作者: murmurduck (莫忘初衷)   2016-11-26 19:13:00
確實很多人是這樣,因為人是軟弱的、悖逆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9:14:00
和不遵守聖經的所以我完全不懂基督徒為何要強迫別人接受自己也沒有接受的聖經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5:00
a說的沒錯,我覺得那種離婚又再婚的,應該要趕出教會才對這不是反串。基本上他們的地位應該要跟同志一樣才對教會沒有貫徹這點,與罪明確切割,就真的沒資格說三道四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9:17:00
我同意eno 的說法,這也是為何我反而尊敬摩門教和耶證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7:00
一個是同性性行為,一個是姦淫淫亂,不該雙重標準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26 19:18:00
我認同你們趕同志出教會,最好刻字在教堂上反對同志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8:00
同意a的說法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9:00
同志伴侶一起上教會,就跟再婚夫妻一起上教會,一樣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26 19:19:00
我最討厭教會裝開明了,保守一點我才能名正言順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26 19:20:00
這些教條丟進垃圾桶
作者: murmurduck (莫忘初衷)   2016-11-26 19:30:00
我不太清楚你們是在哪裡得到教會不歡迎同性戀者的認知,教會一直是接納罪人不接納罪(行為),這不是自助餐的問題吧。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31:00
那如果一對同志情侶手牽手走進教會,你也要自欺欺人說他們沒在我面前做出同性性行為,所以沒關係?公義聖潔跟愛的接納,請問你選擇哪個?好好想想保羅怎麼斥責彼得吧不接納沒什麼好可恥的,有人喜歡說這叫未開化那是他家的事。基督徒又不是以開明開化為榮
作者: murmurduck (莫忘初衷)   2016-11-26 19:36:00
教會本來就是蒙恩罪人的聚集,大家是有什麼誤會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41:00
那為何保羅還要叫哥林多教會趕出那個與自己繼母結婚的人呢?說好的接納呢?顯然就是明明犯罪的事不可容忍出現在神的教會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1:07:00
耶穌表示違反第七誡都可以離了,那家暴違反前面1-6誡一堆,當然可以離。https://goo.gl/DFQEvg 十誡按新教的排序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1-26 21:36:00
犯了一條就是犯了全部,所以只要不愛神,就可以離婚又何止陷於家暴。所以家暴、姦淫等於不愛神,是如此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01:00
t的解經真令人嘆為觀止,不虧是主張只要相愛結婚,同志進行同性性行為也沒關係的人才耶穌不過是說除了姦淫外,其他理由的離婚不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03:00
呵呵 直接指出我的錯誤來即可,不用戴你自己也不懂的帽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03:00
你可以解成犯十誡前六條也可以離婚,真的是人才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04:00
子給別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04:00
你要活在二千年前,應該是精通律法的法利賽人中的翹楚神邏輯何來錯誤?這已經不是錯誤這種等級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05:00
@d 如果隨便找藉口說對方不愛神就要離婚,那這位找藉口的配偶是不是也犯誡命?新約就是不讓人找藉口的心之律。誠實面對神的律則其中的價值觀,而非繼續找藉口。否則根本沒有脫離舊約。誠實面對神/聖靈、面對自己、面對他人,這就是新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08:00
我看你很會找啊,連同性性行為都可以解套除罪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08:00
受到家暴的婦女選擇離婚,沒有任何人能譴責她。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0:00
是啊,不是聽你的,想必很遺憾吧 XD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0:00
更正:一貫道講師,也疑似與統一教有關係。eno你貼的標籤很無聊,不想討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12:00
其實這篇mur講的很好精髓出來了,這是個你願不願意實踐(背起十字架)信仰
作者: murmurduck (莫忘初衷)   2016-11-28 19:07:00
eno大,面對教會中有這樣的肢體,真的蠻需要智慧去應對的。如果我們能本於愛心提醒他當然是好的,但能夠改變人心思意念、教他悔改的,是聖靈是主。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8 20:46:00
哥林多是個流氓教會,保羅寫給其他教會的信就沒有講到這麼嚴重的處置方式。所以還是要回到倫理原則來,而非一兩個處置案例當作通例。不過以前有遇過一個有詐騙前科的人來教會,並且操作與新聞上類似的手法,我就快點告訴牧師我估狗的結果,請牧師快點把他趕走...(這個詐騙的人有上過新聞)說實在受家暴的人,最大的問題是自己不願走出來,繼續留在裡面被打;通報後,社工來了她還幫施暴者講話呢...佛教的講法就會說,上輩子欠他的。
作者: overman (小司命 >///<)   2016-11-30 09:35:00
T,佛法雖然重視因緣的起滅等邏輯,但也沒這麼無可奈何,重點是在知因,解因,著重於改變與覺醒之力,不講斷滅和注定論的,如何真正解決,離苦得樂才是佛法的思考要點。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30 19:34:00
嗯嗯 不過一般受虐婦女/家人,大概都只是流俗的佛法認識程度吧。故他們理解的是合理化與助長壓迫的片面佛法。基督信仰裡面也是有類似的東西,例如約伯記中的友人、或是耶穌接觸到的勞苦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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