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1-26 12:36:32
開口閉口神聖神聖的
那我倒是想問一個問題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離婚犯戒嗎?”
當神聖婚姻的時候,男女雙方在神面前立下神聖的誓約,神聖的願意一生一世神聖的結合
在一起,要神聖的度過下半輩子。
那基督徒離婚是指……
把對神神聖的誓約踩在腳底下?
還是說別人一定要神聖,但是基督徒可以神聖的時候神聖,不神聖的時候就不神聖?
有沒有人可以教我阿,我也想要神聖的時候神聖,不神聖的時候不神聖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1-26 13:45:00
為什麼沒有人回應這個問題呢?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1-26 14:04:00
因為有些基督徒可以請假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4:38:00
因為問這個問題顯然根本沒看過聖經,打臉有點不忍心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1-26 14:50:00
我的教會只有一個情況,就是對方已先犯淫亂時,可「選擇」離婚,除此以外這個盟約必須堅守至死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1-26 15:02:00
單純好奇,所以遭家暴時也不能離婚嗎?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1-26 15:14:00
依照教義不能離婚,但是你可以申請家暴,可以暫時離開,可以尋求娘家、教會的協助,但是沒有離婚這個選項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26 15:47:00
光是家暴不能離婚就足夠證明這宗教之腦殘了不離婚難道等著被打死?等著他自己變好?騙肖ㄝ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26 16:00:00
有辦法逃離/申請保護, 保證自己不受傷優先, 如果離婚是唯一保證自己不受傷被打的方法, 那可能離婚比較好, 但逃離, 不同居, 回娘家等, 都可優先考量.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26 16:53:00
天主教分成兩種情況 雙方都信徒只有婚姻自始無效的判決只有一方是信徒才有離婚的選項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6-11-26 17:39:00
基督教婚姻輔導說可以離魂 但是你以後要娶回來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1-26 18:00:00
你要問教義就是這樣,你如果離婚教會就必須說這是罪。否則就會有XX狀況好可憐的情形,最後就會是你找個理由就可以離婚。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8:15:00
除了犯姦淫外,不可以離婚。但這不代表一定要在一起啊如果被家暴,可以選擇離開、可以申請保護令但不該選擇離婚,如同不專業的原po說的,婚姻是神聖的現在可能無法相處在一起,但即使離開也要常為對方禱告讓神來改變他,也改變自己。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26 18:28:00
笑翻,會打人的基本上是爛人,等神來改造他,自己孤單一輩子?這不公平吧~改變自己什麼?自己是不是太白目所以被老公打?賣鬧啊,家暴有錯的絕大多數都是打人那邊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8:31:00
你不信神,會這麼想不讓人意外 (攤手)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26 18:31:00
真的不得以而分開 教會也能在不承認離婚下 給與離婚中被動方關懷 這是折衷的方案基本上就是技巧性的讓這起婚姻無力化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8:33:00
不要由自己牽頭去毀這個約,罪就不歸你了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26 18:56:00
呼籲信奉基督教的女性還是不要結婚來得好, 還要忍受家暴不能離婚。反正不婚可以拿保羅出來擋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26 19:03:00
你以為只有女性會被家暴喔?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26 19:03:00
當年德蕾莎修女就反離婚啊,然後還被天主教當聖人所以呢?重點是女性嗎?重點是被家暴不能離婚這種愚蠢的教條吧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09:00
還是可以離啊,法律允許,不是嗎?只是會得罪神而已你爽的話,想結幾次,結完再離都隨你,放心不會石頭打死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9:11:00
沒錯,基督徒只會打死同性戀而已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1:00
不過這種的會被教會排斥的,待遇應該跟同志差不多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12:00
基督教不會打死人啦,這是我唯一覺得輸給伊斯蘭教的地方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9:13:00
比喻咩台灣某部分基督徒的十誡第一條就是不准同性結婚然後,然後就沒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26 19:14:00
當年德蕾莎修女就反對過愛爾蘭通過離婚合法然後不久前天主教還反對愛爾蘭通過同婚合法基督教一直都在干涉法律,只是現在勢力縮小罷了拿石頭砸人基督教也沒少幹過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1-26 20:25:00
如果教義是不可以離婚,那麼基督徒為何不反對法律准予離婚的規定?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26 20:28:00
來不及了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0:28:00
家暴當然該離就離阿 保護生命的價值是優先的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1-26 20:31:00
為什麼優先的價值是生命,而不是神的話。如果對主的信不是絕對,那是否為了生命可以背判神的話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0:32:00
耶穌談的是休妻,不是離婚;耶穌是對休妻作出價值的詮釋按十誡來看,淫亂是第10誡,但家暴除了違反不可殺人外淫亂還有第七誡,但不可殺人,還有不敬畏神都是更優先的價值;家暴是整個違反1-6誡等等耶穌談休妻的價值「限定」,是在限制這個規條的被濫用,並點出其中強調不可姦淫的價值,故是回到價值的思考,而非建立新規條。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耶穌是回到神的心意/原則/價值去「成全」律法,而非又回到規條的思考模式。「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耶穌這麼說,卻又常常容讓門徒違反安習日等等條例,難道耶穌帶頭對律法請假?不是的,耶穌是要丟掉律法的形式化,而回到其實質性,也就是價值/原則的思維。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11-26 21:32:00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沒有妥協空間。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2:00
嗯 耶穌說離婚是為了人的軟弱,不是真正的美意。但家暴別人的人沒資格談神的美意。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3:00
好笑,你是耶穌嗎?你說了算?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4:00
太19整個上下文請看清楚。你也不是耶穌阿但我們都是領受新約的基督徒,當然可以憑自己在神面前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5:00
所以我不會說什麼人有資格什麼人沒資格,把自己比擬耶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5:00
領受與誠實來發表意見。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6:00
合不合不是你說了算,不好意思真要講,耶穌的教導哪一條合理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6:00
原來是你說了算。我看起來都很合理,因為你不照精義看,所以不合理。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8:00
恨人等於殺人?起淫念等於犯姦淫?這叫合情合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8:00
兩人連為一體,然後還去外遇姦淫,這樣叫做「一體」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19:00
是啊,精義,所以同志結婚就可以搞肛肛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19:00
一堆人在錯亂中,在我看來那就是最大的妥協與世俗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20:00
你也可以栽贓抹黑人阿,反正聖經規條沒有禁止你,是吧?你們這種規條沒禁止就可以做,有規條在還可以鑽漏洞、請假,才是令我不為苟同者。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21:00
精義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22:00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家暴就是違反愛愛不是只有愛施行家暴的對方,也要愛上帝珍重的自己耶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23:00
那1不愛了也可以離婚?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24:00
容讓對方犯罪,也是不愛對方、不敬畏神的表現。鑽漏洞的思維不用討論。耶穌既然拿第七誡來說,可以體貼人的軟弱去違反神的美意那違反第1-6誡的家暴,當然也是體貼人軟弱的可能性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26:00
沒有吧,這思路不正確,怎麼會是體貼軟弱怎麼推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26:00
只是一切不是在於鑽漏洞的思維,而是真實面對神、面對對方、面對自己的前提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27:00
哪裡有說體貼軟弱可以離婚呢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27:00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耶穌是限定這個心硬(軟弱),加上第七誡的價值限定。所以還是回到妥拉的核心十誡。休妻的規定必須根源於十誡,並且不能違背十誡的價值。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30:00
心硬可以解成軟弱嗎?我不認為法老心硬,曠野的百姓硬著心等等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32:00
無論如何,耶穌自己就是給出違反第七誡可以當作「人不可分開」的例外阿--耶穌帶頭請假?所以不按妥拉的精神還有新約的內涵去看,不瞭解耶穌講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34:00
你沒有認真解經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34:00
耶穌登山寶訓都講成這樣了,有人還要以鑽漏洞的角度去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36:00
殺害身體不是破壞一?法律本來就有層級的概念,十誡高於其他律法細則;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37:00
不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37:00
示瑪、大誡命又總結或高於十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38:00
殺害身體跟破壞一有何關聯呢。這十是兩回事殺害身體為何是破壞一?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38:00
二人成為一「體」,殺害「身體」,當然是破壞這個「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39:00
請問有沒基督徒被神擊殺?他們的一解除了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40:00
我們在談婚姻好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40:00
再拉回來看,目的是避免人身安全,手段一定要離婚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41:00
婚姻中的某人外遇姦淫(犯第七誡),是傷害這個一體,傷害身體(犯第六誡,還有不敬畏神等等),當然是傷害一手段當然不一定,可是離婚絕對是選項之一。配偶是神的形象造成,請問家暴者認為可以隨意發洩情緒或各種不尊重在這個神的形象的配偶身上,當然不是敬畏神。家暴是嚴重的罪!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45:00
你這樣可以類推的太多了,醉酒,說謊等等不敬畏神的事更是舉不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45:00
干犯神聖的十誡價值,舊約是直接處死。顯示這些價值的絕對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46:00
我已經說過不是用鑽漏洞的角度去看了,這樣就脫離新約了配偶若有些軟弱,但另一方認為有能力去協助,當然是要努力愛到底,但當出現嚴重的不可回復的危險,例如家暴,那離開對方也是愛對方的方法之一。但一切都不是站在鑽漏洞的角度,而是誠實面對聖靈。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49:00
事實上,家暴也分很多種的,有的是夫妻吵架(互相傷害)你好像舉的是殺人級的離開但為何需要離婚這是關鍵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50:00
當然可以努力挽回,但最糟狀況就是倫理思維必須考慮的。總之,一想要鑽漏洞,就不是順從聖靈的新約。故怎麼選擇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51:00
有什麼情況是離開不夠一定要離婚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51:00
是各人要誠實去面對的。那姦淫外遇為什麼可以請假離婚呢?你怎麼不問耶穌?違反十誡這個宗教憲法、更上位的法律;若不瞭解耶穌的這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53:00
姦淫本身就破壞一,(你之前說家暴也是破壞一,推論不足)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53:00
個思路,當然是陷在規條的五里霧中了。哪裡推論不足?XD你認為不足,那你被家暴就不要離阿我認為很足夠,而且才是整個成全妥拉的思維,所以我一定會提供這個選項給被家暴者。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55:00
家暴破壞一請用聖經來解那個經節有這個意涵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56:00
反過來說,家暴為何不是破壞這個「一體」,你說說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2:57:00
家暴沒有第三者介入兩人合為一體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2:57:00
耶穌引第七誡,難道耶穌不知道第六誡嗎?你們都當耶穌不懂十誡就是了,也很難談下去。罵人傻瓜、笨蛋,耶穌都說要受地獄之火了,對配偶暴力的嚴重性會低於配偶外遇?耶穌也說恨人就是殺人,家暴當然是殺人。背後是十誡的價值體系思維。你們不懂還怪我囉?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00:00
這不是那個嚴重的問題,而是主題不同的問題如同罵人笨蛋就難逃火,所以被罵笨蛋就可以離婚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11:00
就跟你說不是鑽漏洞思維了...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6-11-26 23:21:00
theo的想法我深表認同<林前7:12~15>保羅也確有作過補充說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26:00
不信的配偶是違背第一誡等等,當然保羅說信主的配偶要為了愛與福音的緣故堅守到底。可是也看出婚姻是在十誡的精神底下的。謝謝ypw的補充。保羅: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如果不是用十誡的精神來看這段,那保羅是不是也教我們請假或鑽漏洞的辦法呢?斷乎不是!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34:00
你不要氣死保羅了...保羅說的是什麼,不信的情願同住就不要分開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35:00
鑽漏洞思維才氣死耶穌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35:00
不是你這基督徒以不信為名義要求離婚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37:00
那保羅哪裡教請假或鑽漏洞,胡扯什麼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37:00
如果人不可分開是高於十誡的,那不信配偶要離開,信主的配偶讓他離開,不就是犯罪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38:00
保羅說就讓他離開吧,不就說明十誡才是婚姻背後的價值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38:00
人不可分開高於十誡這你又一新創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39:00
不然麻煩你們不要讓不信配偶離開;這不叫違反人不可分開叫什麼?懶得理你。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40:00
不信配偶要離開你能做什麼?那鏈子鎖起來唷?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40:00
一堆鑽漏洞思維還當作自己神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41:00
開始漫罵了,露出本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41:00
毆 說人亂解、氣死耶穌不叫謾罵,別提某板主的標籤了感謝你們的雙重標準讓我再次認清你們的信仰問題護家盟這種讓外邦人領導基督徒的狀況會出現,就是出於這種信仰問題。[寫錯:氣死保羅]XD人不可分開高於十誡,我是否定的吧,你又想栽贓什麼耶穌、保羅的講法,都是認為十誡更高。婚姻應該是體現十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46:00
有誰說人不可分開高於十誡?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46:00
誡的最核心關係。你阿要被殺了,還不可分開,是你說的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47:00
你的推論很明顯扎了稻草人我還是看不出我有這樣的推論耶明明就不同主題,那裡來高下之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0:00
呵呵 你只是說殺人是小事、是另外的主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0:00
我有說殺人是小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1:00
第二稻草人獻上?我哪裡說殺人是小事?你不要某黑完就離題OK?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2:00
11/26 23:00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2:00
我哪裡說殺人是小事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3:00
23:00我說這不是嚴重程度的問題而是主題不同不同主題等於是小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4:00
不是嚴重的問題=小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4:00
殺人跟離婚是不同主題可以推論成我說殺人是小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5:00
閱讀能力阿....我的天太誇張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5:00
就算你選錯字,也不能怪我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6:00
姦淫破壞一體,殺這身體不叫破壞一體?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6:00
一樣的回答,這不同主題,不需要比較「那個」嚴重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7:00
哪個嚴重,是要回到十誡來談的,這是我對聖經的理解。婚姻裡面違反十誡的價值,都是在破壞一體。但是鑽漏洞找藉口來離婚,也是違反律法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8:00
另外家暴也不等於殺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8:00
恨人都是殺人了,家暴怎麼不是殺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6 23:59:00
婚姻是人類最初的關係,十誡是神給予人妥拉最核心的部份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6 23:59:00
罵人也是殺人?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7 00:00:00
我哪裡不當一回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0:00:00
妥拉就是生命之律,就是婚姻之律。你問我「罵人也是殺人?」就是開始鑽漏洞了罵人裡的恨意當然是殺人所以晚上我們在這邊互相殘殺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7 00:02:00
你說家暴是殺人不是專漏洞,我說罵人是殺人嗎就是專漏洞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0:04:00
家暴當然是殺人,按照登山寶訓的標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7 00:04:00
我不是恨你,至少今晚沒有,只是希望少些人被帶偏離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0:05:00
我也覺得你們在偏離阿 彼此彼此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27 00:05:00
先這樣吧,我們的觀念應該夠讓人判斷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0:06:00
嗯嗯 說得夠多了。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27 00:06:00
為什麼你們要自相殘殺= =我的理解你們三個應該都是護航基督教的啊,結果這樣看下來你們歧異也很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27 00:15:00
神是真理,但基督徒只是追求真理的人而已。你這樣想就懂了。但是因信稱義+領受聖靈的道理,讓基督徒對於追求真理這件事有一些跟非基督徒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如此而已。所有人都在追求智慧、幸福、自由,只是各個宗教、傳統、思想等等追求的方式不同。基督徒認為聖經真理是絕對的,但對這絕對真理有不同理解可是基督徒之間還是有公約數,一般來說是四大信經;新教加上五唯獨。基督徒沒有人能說其領受的是絕對的,這樣才避免了獨裁政治,並給予了新教推動宗教自由的理由。補充一下,以上我對於耶穌妥拉觀的理解,除了多年的讀經思考外,也跟我最近讀的《耶穌信經》一書有關。本書用大誡命來貫串所有耶穌的教導,並且找到耶穌教導與妥拉/舊約一脈相承的鑰匙。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1-27 11:03:00
也真算是開了眼界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6-11-27 17:38:00
theo的論理很精彩 很高興契合我的想法 來這還是有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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