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中原大學不認同同婚聲明遠勝輔大!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2:54:54
中原大學的聲明比起輔大神學院長的聲明實在強大太多了,
任何思辨論證都植基於自己立場的「基本公設」,
就像歐基里德幾何學所有定理論證植基於「五大基本公設」。
聖經中創世神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誡命就是基督教對婚姻的「基本公設」,
反對同婚就是宗教原因,真正虔信基督教必然反對同婚,
不像輔大神學院長東拉西扯那麼矯情。
在信仰這個基本公設下,基督教立場上反對同婚是邏輯的必然。
沒有共同的基本公設,爭論其實沒有特別的意義,只是看誰勢力大話語權多。
一個在國高中教書的男老師不管教學再認真,服務再熱心,
如果常常跟十六歲甚至十八歲以下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即使每次都是符合「兩廂情願」、「不妨礙他人」、「人性自由」,
也必然引起學生社區家長群情激憤,工作不被拔掉的機率應該為零。
台灣自詡「價值進步」人士為這個老師講話的應該也不多。
為什麼後果那麼嚴重?讓台灣家長情緒如此激動?
女學生真有受到肉體心靈的巨大傷害嗎?
還是台灣家長內心深處也被某種保守反動的落伍思想如「貞操」觀念所宰制,
認為女兒的婚姻市場價值當場腰斬了?
跟印度伊斯蘭社會父兄「榮譽處決」相比,我們也不過五十步笑百步?
台灣現今社會氛圍對同性情慾是十分友善的,但「未成年師生戀」、
「一夫多妻」、「性交易」、「愛上第三者」就一定比同性情慾不道德?
不符合人性自由?許多人贊成或反對某些議題或許未必真是從價值「進步」、
「保守」、「人權」方面來看。我認為「同志們」能團結一致形成強大勢力,
鼓動風潮造成時勢,導致大部分牆頭草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
搶占自詡價值進步的高地,自命打擊保守傳統,產生自我實現的虛榮快感,
應該也是很重要的深層原因。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3:16:00
真可惜沒噓 當把未成年性侵扯來類比時 就知道完全沒sense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3 13:19:00
聲明不貼出來?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6-11-23 13:20:00
跟16歲以下未成年者性交犯刑法227條要抓去關耶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3 13:23:00
我記得某個族群不是想修掉這個法?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4:00:00
我有講未成年性侵?我講的是兩廂情願師生發生性行為?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4:06:00
是不是性侵 法律看一下吧兩情相悅只是讓你被判的輕一點而已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11-23 14:32:00
想把性交年齡下修的是民陣的樣子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4:40:00
法律現在也不准同婚啊 我是在談道德思辨 我的性侵指違反意願造成女方心理傷害的性侵
作者: MAGESATA (馬上就會倒)   2016-11-23 14:44:00
其實你看呂欣潔當時的澄清文,熱線也是想下修性交年齡,但嘴巴說反廢227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23 15:02:00
我支持下修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5:12:00
違法跟未合法是一樣的嗎 你的法律常識真讓人無言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5:15:00
我承認不懂法律 但我不是討論合法非法 我是討論道德思辨應該合法非法倍後的思辨預設和本質即使非法如從前刑法一百條 非法的非道德性與其他行為比較e大應該了解我貼文重點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5:30:00
違法的層級早就超過道德底線 亂七八糟的類比根本沒討論的價值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5:34:00
我就是討論道德底線的預設啊 如刑法100條 227條 販毒罪對宗教 哲學 法哲學 絕對是一等一的討論價值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5:47:00
是喔 有人用教義迫害異教徒這種不道德的行為 我們拿殺人犯來類比 你也會覺得很恰當就是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23 16:01:00
違法其實也不代表不符合道德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6:25:00
我是比較同樣兩相情願 自由意志 不傷害對方為前提的各種性行為不同社會道德評價背後的預設和原因 沒有不恰當以教義反對同婚 和剝奪別人生命的殺人犯有何相似前提?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1-23 17:36:00
喔,那女人應該服從男人 跟 強暴的罪比同性戀大呢?靠杯進步人士時先看看基督教敢不敢對這些事大聲喊好不好?只敢弄髒觀音不敢弄髒對面清真寺的在這邊跟我談雙重標準呢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3 17:43:00
同性戀跟老師違法吃幼齒殘害幼小心靈又有什麼相似的地方?連法律常識都搞不懂 跑去讀錯誤百出互相矛盾的聖經後 就跑來批判別人的人生 真是個可怕的事 害人害己啊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6-11-23 17:45:00
幹我講反了,是同性戀的罪比強暴還大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1-23 18:55:00
基督教友贊成強暴嗎?邏輯前提不通吧?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23 18:58:00
申命記22:28 表示: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11-24 10:30:00
青少年被性侵變成GAY的大有人在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24 12:09:00
每天新聞都是異性戀性侵強暴亂倫的案子 speed2怎麼都不關心啊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6-11-24 13:07:00
大有人在??可以請二檔舉例嗎??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1-25 01:04:00
被性侵變成gay大有人在?不好意思,我自己身邊出現過以及工作上聽聞的案例都是受害者被性侵後產生對異性的恐懼,所以只願意與同性建立親密關係除非s要說的是「青少年被女性性侵,導致其對女性有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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