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決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5-04-18 03:06:35
1.關於所謂申訴檢舉並行之討論
本組對此認知為使用者Pash97143於C_GenreBoard發表之申訴以及檢舉文如下列
#1duc7P4m (C_GenreBoard)
#1ducLWv0 (C_GenreBoard)
#1ducVC0E (C_GenreBoard)
請案件相關人士回覆本組之認知是否有誤?
2.關於所謂私人群組之言論
原則上請盡量以PTT案發看板之發言以及站內信作為證據
PTT以外之群組由於身分難以查證,本組不傾向參考相關事證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4-18 06:19:00
檢舉申訴並行案是#1dw336UE (C_GenreBoard)和C_ChatBM的問題文 z-11-1-109 (C_ChatBM精華區)依照小組規的檢舉程序是先在洽妹發[問題]文和板主溝通完再去小組發文檢舉,但是問題文被水桶了所以無法去小組檢舉另外關於外站言論,i板主有在小組承認在部落格說要故意惡搞特定板友的言論是他本人所發#1d-VK_pu (C_GenreBoard)他說要故意惡搞板友的兩案的其中一案就是本案你文中提到的案子算是另外一案了是和本案無關的另一案,沒被申訴到群組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4-18 10:30:00
1. (1) 所列文章確為Pash97143首次嘗試申訴、檢舉並行,當時已由redDest推文表示:「申訴案請以申訴方式進行,申訴中案件請靜待結果勿大量提出檢舉。」可知redDest當時認定「申訴中案件」應「靜待結果」勿「提出檢舉」。(2) redDest既已明確裁示,Pash97143仍然回到C_ChatBM再次嘗試申訴、檢舉並行,案經Satoman檢舉,板主認為蓄意鬧板情節重大,處水桶並退文。(3) 承上,事前nh507121建議Pash97143參考deathslipkno作法,Pash97143樂於自稱是學deathslipkno、an94mod0,然而deathslipkno、an94mod0未曾申訴、檢舉並行,援引上開案例顯無理由,純屬詭辯。2. 板主同樣認為應以站內言論作為討論主軸,板主申訴、redDest答辯均未離題,然而nh507121申請發言之後卻將話題導向站外言論,板主一時不慎隨之起舞,在此願向群組致歉。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4-18 10:50:00
回S板的部分1.(1)(2)前案泰迪案檢舉申訴並行被駁回是由於檢舉申訴的訴求相同,均為板主對ACG點認定的問題,red小組長有在#1dujXN9N (C_GenreBoard)說明,但本案seer2525案檢舉申訴並行是還有包含i板主在其他案標準浮動的問題,依小組規程序和過往判例檢舉申訴並行應該是可行的,可參考前文red小組長提到的ig案(3)d案an案和本案我有在前面回文舉組規和其他小組判例說明,故不再贅述2.i板主有承認部落格說要搞人的言論是他本人所發,故無群組所述身分難以查證的問題*無群組長所述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4-18 11:27:00
1. (1) redDest推文「申訴案請以申訴方式進行,申訴中案件請靜待結果勿大量提出檢舉。」沒有任何爭議,比起指控redDest擔任組務已久仍不熟悉過往判例可謂瀆職,板主起初更願意去相信他標準與前人不同。(2) 承上,前案redDest主張「申訴中案件」應「靜待結果」勿「提出檢舉」,本案判決卻又更換名目允許申訴、檢舉並行判處申訴成立,如此出爾反爾實在是讓板主無所適從,恭請群組要求小組不得恣意妄為。2. (1) 群組長已表明「原則上請盡量以PTT案發看板之發言以及站內信作為證據」,站外言論自與本案無涉;板主是否確於站外討論板務從而違反群組要求,與本案違規事實認定無直接關係。(2) 承上,板主認為無關、nh507121認為有關,小組、群組多篇討論流於各執一詞,相關議題在此不應再作展開,恭請群組聚焦Pash97143違規事實認定,ifulita一案自有其他程序尚在進行。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5-04-18 13:37:00
第1點 是的
作者: Pash97143 (四葉天下第一)   2025-04-18 17:19:00
我在小組的兩篇檢舉文 是因為當時不熟悉小組流程 我檢舉案所用的證據僅為我同時的申訴案因此被小組長不受理但我在Chat_BM所發的問題文是包含了i板主在不同檢舉文的標準浮動 並非是以問題重複申訴 跟當時在小組的檢舉文有很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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