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決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4-15 23:33:37
※ 引述《Sessyoin (殺生院祈荒)》之銘言:
: : 不知道為什麼你要一直糾結Pash97143一些無關痛癢的語病去指控他造謠
: : 你認為我沒有建議他發[問題],所以他說聽我的建議是在造謠
: : 可是他和我兩個當事人都認為他是聽了我的建議才這麼做的,我這個當事人都覺得沒有問
: : 題了,那是造謠在哪呢?
: : 他有沒有造謠這點甚至不是本案的重點,重點應該是在他的[問題]文有沒有符合規定吧?
: 我驚呆了。
: 你上一篇( #1d_GyKgK (C_WorkBoard) )還想要反咬我一口:
: 「怎麼看起來比較像是你在造謠他?」
: 我還以為你真的有什麼猛料在藏。
: 結果話講那麼大聲,還真的拿不出 erimow、arrenwu 教他申訴、檢舉併行的證據啊?
: 這不叫作造謠,什麼叫作造謠?
你說他造謠聽了我的建議才這麼做,你認為我沒建議他這麼做
我在檢舉文下面說了他的確是聽我的建議才這麼做的
你有看到這段推文的話就不應該說他造謠聽了我的建議才這麼做
但是你還是說他造了我的謠
很難理解嗎?
而且他有沒有造謠這點甚至不是本案的重點,重點應該是在他的[問題]文有沒有符合規定
: 前面一大段關於 deathslipkno 板友的部分,怎麼現在你也跳過了?
: 我看你很會講啊,怎麼繞了一圈最後跟 Pash97143、redDest 一樣不願意討論這個部分?
我明明就有講
: : 我有舉出組規說明檢舉和申訴兩者的差異,組規有明確定義出檢舉申訴的不同,以及檢舉
: : 和申訴的流程,你要反駁的話應該是針對組規這點才對,而不是扯什麼前板主和我見解不
: : 同,閉口不談組規的你看起來比較像是在避重就輕
: 1.[申訴]
: 使用者對於板主判決不服,需在板主裁定生效後三日內先向該板主申訴。
: (申訴案件僅限當事人提出) 當事人包括檢舉人與被檢舉人。
: 2.[檢舉]
: 使用者認定板主有未盡板主責任義務或違反上級規定之事實,
: 需在板主裁定生效後三日內與板主先行溝通。
: 3.待板主答覆後或是三日內板主無回應,方可到本板[申訴]/[檢舉]。
: 申訴或檢舉時請附上與板主之溝通事證,溝通管道為:
: a.該看板 b.該看板之板務板 c.PTT站內信件
: 組規沒講申訴、檢舉可以併行,沒講申訴、檢舉不能併行,搬出組規有意義嗎?
: 你最一開始叫人家去學 deathslipkno 板友,就是叫他參考前人作法,
: 根本也不是想討論組規規定可以怎樣、不能怎樣,怎麼現在又想要繞回組規了?
: 我們針對過往判例討論就好,沒問題吧?
: 然後我還是要再說一次,你教他學 deathslipkno 板友,
: 結果他的作法卻和 deathslipkno 板友完全不同,那你是教到哪去了?
: 你作為前板主,是這樣教人的?

組規和判例本來就應該是要放一起講的吧?
: : 我不是有說了嗎?
: : deathslipkno案只是他本人沒有申訴而已,如果他本人願意申訴他是當事人的那幾案,那
: : 依照組規的話,是可以申訴檢舉兩者並行的,情況就會變得與本案相似,申訴不服板主判
: : 決和檢舉板主標準浮動
: 根本沒有發生的事情被你講得跟真的一樣,佩服。
所以會因為他把檢舉文中其中幾案拿去申訴,他有被受理的檢舉文就變鬧板文了?
: : 我請問一下,組規還是小組判決哪裡有說到要有判決失當、程序瑕疵才導致申訴檢舉並行
: : 發生的阿?
: : 我已經講過好幾次了,組規有寫到
: : 申訴是不服板主判決
: : 檢舉是板主違反板主責任義務或上級規定
: : 如果申訴的案子同時有板主違反板主責任義務或上級規定的情形,依照組規那就是可以檢
: : 舉申訴並行,組規和小組判決從來就沒有說要有判決失當、程序瑕疵這類複雜的情況才能
: : 檢舉申訴並行
: 你引用判例不去看前因後果的嗎?
: 組規沒有明文寫出來的東西,你怎麼又講得跟真的一樣了?
: 我的解讀就是 jeanvaljean 一案之所以能申訴、檢舉併行就是因為案件足夠複雜。
: 反觀 Pash97143 一案複雜在哪?
: 都是想詢問雙標判決的單純案件,
: 你最一開始叫他學 deathslipkno 沒有問題,
: 他自己也宣稱是學 an94mod0、deathslipkno。
: 結果你現在驚覺 Pash97143 完全沒學到 deathslipkno 的精髓,
: 就想要換個判例來幫他解套了?
: #1dv36cB5 (C_ChatBM)
: 你所謂的建議原始出處:
: → nh507121: 你認為i單一板主雙標判決有問題,你要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做的比較像死結這篇吧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1YJRqiS2 (C_GenreBoard) 舉證板主雙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 nh507121: 標,檢舉板主恣意妄為這樣 123.193.194.139 03/27 08:59
: 「你要做的比較像死結這篇吧」 → 申訴、檢舉並行?
: #1dvJg380 (C_ChatBM)
: 你看到他被前同事檢舉了想幫忙緩頰:
: → nh507121: #1dv36cB5 (C_ChatBM) 一開始這篇erimow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和我說他申訴方式不太對,所以我貼死結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沒理由死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結那篇沒問題,到小組也有被受理,他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著做變有問題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其他篇板皇起來就算了,這篇照著舊案做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nh507121: 桶掉很怪吧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所以我貼死結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 → 申訴、檢舉並行?
: 你好像有在小組主張 ifulita 板主前後言行不一致?
: 在我看來你在板務板、小組板、群組板去替 Pash97143 一案護航的言行才叫作不一致。
: 你叫他學 deathslipkno,他自稱學 deathslipkno,現在發現學得不像就換套說法了?
所以組規和判例到底哪裡有說案件要夠複雜才能檢舉申訴並行?
: : → nh507121: 簡單回應一下ig4999案的部分,其他部分等我晚上下班再 04/15 06:58
: : → nh507121: 詳細回應 04/15 06:58
: : → nh507121: 重點不在提出多少案例,而是板主有沒有疑似標準浮動的 04/15 06:58
: : → nh507121: 情形吧,如果有的話,那就算只有兩案,按照組規應該也是 04/15 06:58
: : → nh507121: 能檢舉上去的 04/15 06:58
: : → nh507121: 而且你有仔細看過ig4999案的問題文嗎?他問題文僅有提出4 04/15 06:58
: : → nh507121: 筆案例,其他案例都是他檢舉到小組才補上去的 04/15 06:58
: : → nh507121: 在問題文的部分,ig4999案和本案的情況是差不多的 04/15 07:05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親自檢舉了 17 篇文,
: 哪怕板務階段省事、只有挑出當中幾件發問,
: 也有再多補充諸如「菜陰魂、菜央文、祭止兀」等例加強論述,
: 後續打到小組也證明了他就是要用那 17 篇文來作文章。
: Pash97143 到處拿別人的案子東拼西湊,
: 從板務板到小組板前前後後無論如何都只能夠湊出 3 篇文,
: 而且自稱是學 an94mod0、deathslipkno 結果做法完全不同;
: 就算要說他是因為被水桶了才沒辦法檢舉更多案例也說不通,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把檢舉流程全部搞定、親自製造判例用作後續發問,
: Pash97143 到底是想學哪一位前人我是真的看不出來。
: 親自主張是學 an94mod0、deathslipkno → 人家沒有申訴、檢舉並行
:      你幫他拿 jeanvaljean 來拗 → u10400068、ifulita 情況完全不同
:        你幫他拿 ig49999 來拗 → 兩人援引判例數量差異可謂極其懸殊
: : 首先,同我早上說的,重點不在提出多少案例,而是板主是否有標準浮動的情形
: : 舉個簡單的例子
: 「重點不在提出多少案例」?這所謂的「重點」又是誰認定的?
: 還是那句話啊,連和你共事過的前板主都能有不同見解了。
: : A案 A罵某作品粉絲白癡 4-5違規 別人檢舉的
: : B案 B罵某作品粉絲白癡 4-5無違規 我檢舉的 因為B是板主的朋友,所以板主判無違
: : 規
: : B案是我檢舉的,那依照組規,即使我舉例的僅有A、B兩案,但是我還是可以同時申訴B案
: : 和檢舉板主標準浮動,因為板主的確有標準浮動的情形
: : 再來,Pash97143被桶的是問題文,扯ig49999案到小組補充的案子幹嘛,Pash97143在檢舉
: : 到小組前就被你們水桶加退文,你又怎麼知道他檢舉到小組時生不出其他案子,更何況就
: : 像我前面說的,重點應該是在板主有沒有標準浮動的情形,而不是舉多少案子
: 看起來我早上就預判了你會想說什麼。( #1d_KF9dF (C_WorkBoard) )
: 「就算要說他是因為被水桶了才沒辦法檢舉更多案例也說不通,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把檢舉流程全部搞定、親自製造判例用作後續發問,
:  Pash97143 到底是想學哪一位前人我是真的看不出來。」
: ig49999 發問之前就把檢舉發出來了,Pash97143 辦不到這一點?
: 「你又怎麼知道他檢舉到小組時生不出其他案子」
: 你這篇的論述淪落到一直不停地在作假設。
: 假設沒有超過期限,deathslipkno 也會申訴、檢舉併行。
: 假設板主沒有水桶,Pash97143 一定生得出其他檢舉案。
: 那為什麼 Pash97143 辦不到和 ig49999 一樣發問前就先把檢舉全部搞定?
組規和判例哪裡有說要有足夠多的案例才能檢舉申訴並行了?
檢舉標準浮動不就是看案例之間板主有沒有雙標嗎,和案例多不多有什麼關係?
: : 同意我補充說明的又不是你申訴redDest
: Pash97143 拿不出的申訴論述,你幫他拿,你是申訴人還是他是申訴人?
: redDest 拿不出判決說明,你幫他拿,你是小組長還是他是小組長?
: 你真把自己當作是辯護律師?
jeanvaljean案和ig4999案你一直幫小組長和群組長解讀,你是小組長還群組長?
: : i板主在部落格說要故意惡搞的兩案就是本案和另一案被上訴到群組案子喔
: : 怎麼會無關呢?
: 站內執行板務,有另外三位板主可以攔住他。
: 站外想要發表什麼言論,講難聽點那是他家的事。
: 他在站外說了什麼對我們來說不重要,回到站內就是有三位同事可以牽制他。
: 同樣道理,他作為板主也可以牽制我們,這就是多數合議制,很簡單的道理。
: 反觀 redDest 有誰可以牽制?
: 沒有打到群組,停在小組層級,有誰可以牽制?
: : 雖然我沒有很同意這個判決,但是這個案子和上面那個都和本案沒關係吧
: 啊?
: 你搬出 jeanvaljean、ig49999 判例過來拗怎麼就不會覺得和本案沒關係?
: 我現在就是要質疑 redDest 判決恣意妄為,
: 當然就是要找出他的過往劣跡來討論。
: 這段話很重要,你怎麼跳過了?你上一篇怎麼說的,忘記了嗎?
: #1dvJg380 (C_ChatBM)
: → nh507121: #1dv36cB5 (C_ChatBM) 一開始這篇erimow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和我說他申訴方式不太對,所以我貼死結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那篇建議他照著做他才這樣做,沒理由死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結那篇沒問題,到小組也有被受理,他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著做變有問題吧 123.193.194.139 03/27 20:36
: → nh507121: 其他篇板皇起來就算了,這篇照著舊案做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 nh507121: 桶掉很怪吧 123.193.194.139 03/27 20:43
: 「那怎麼沒參考我在檢舉文下面的意見?」
: 你這篇怎麼一直避而不談 deathslipkno 板友的判例?
: 你義正嚴詞覺得說板主應該也要聽從你的意見,所以我也就講了為什麼我們沒聽。
: 然後你就接受了哦?
: 那你現在有搞清楚 deathslipkno、Pash97143 兩人作法有何不同了嗎?
deathslipkno案我就早回過了,你自己有回應還忘記喔
: : 這部分前面都回過了,就不再回了
: ?????
: 「關於Pash97143沒有造謠和i板主情緒性判案這兩點我都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
: 證據哩?
: 不是啊,你昨晚才說還有其他證據,所以我說那個證據哩?
: 現在又什麼都拿不出來了哦???
那你先同意阿
: : 推 ifulita: 我上任板主至今雖然不是有些判決會說明判決原因,需要我 04/15 02:17
: : → ifulita: 提出來做為我並沒有情緒性判案的證據的話我可以找一下。 04/15 02:18
: : 推 ifulita: 第一句打太快了…"我上任板主至今有些判決會說明判決原因 04/15 02:22
: : → ifulita: "才對。 04/15 02:22
: : 就我在小組裡說的,你要解釋你沒有情緒性判案,應該是要想辦法證明你部落格那些沒理由
: : 不追加水桶、故意壓在出桶前送水桶+兩退的言論沒有要惡搞板友的意思,雖然我也想不出
: : 來能怎麼硬凹那些言論沒要故意搞人的意思就是了,而且就我前一篇說的,關於你情緒性
: : 判案的證據還有很多,如果你們同意我也能貼出來
: 你這個「你」應該不是指我吧?那我就不回應了。
: : 請問Sessyoin是在用私人群組的對話恐嚇我?
: : 還有提到玉石俱焚是在承認真的有情緒性判案的情形?
: : 我不太記得我在私人群組裡有失什麼言,姑且就先當作是有吧,我在私人群組的失言和本
: : 案有什麼關聯性???
: 恐嚇?
所以我在私人群組的失言和本案到底有啥關係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5-04-15 23:35:00
請相關人士暫停發言,若持續發言則視同違反臨時板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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