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1-11 09:43:32
js先出來說那就簡單了,我只需要舉例就好。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範例:
17894 S 611/08 瓦特 □ [檢舉] 三位板皇亂政
17895 S 311/08 瓦特 □ 哈哈
17896 S 311/08 瓦特 □ 幾個板皇
17897 S 311/08 瓦特 □ 再亂判阿
17898 S 311/08 瓦特 □ X你O
17899 S 311/08 瓦特 □ 桶我阿
17900 S 311/08 瓦特 □ 馬的智障
17901 S 311/08 瓦特 □ 以上做做效果 看看笑笑別認真
預測結果:水桶半年~永久水桶 + 退8
*B-4 其餘影響板務運作之行為而未列於板規者,板主群得於討論後另行處分。
範例:
球球平常就愛在檢舉文鬧事,
這次又故意申訴一堆過期的案件來擾亂看板。
雖然這些申訴文除了超時之外沒有特別問題,
但觀期過往行為,板主群認為顯然是蓄意為之的洗板面行為。
尤其球球作為前板主還有這種行為實在是不可取。
板主群認為持續放任下去,對看板秩序會有不良影響。
板主群與板主顧問共議,決定判B-4,因為這行為是蓄意擾亂秩序。
預測結果:水桶一個月 退文數不明
退文數不明 主要是因為我不知道退文的依據在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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