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作者: nh507121 (特)   2021-11-10 20:20:48
※ 引述《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銘言:
: 最後再問兩個問題
: 因n板主原來是判B-2-1且似乎不認同B-4
: 請問n板主是否認為判B-4為無違規
我會認為判B-2-1違規,不需要用到B-4
: 兩位板主都提到
: =======
: 被檢舉人經多次提醒仍以另一篇無關之申訴回應主張未超過時效,且被檢
: 舉人身為前板主,明顯不是一般的申訴程序錯誤而是干擾秩序
: ======
: 請問一下兩位板主的多次提醒
: 是在哪篇文章或推文
z-11-1-23-9
先是有板友提醒時效已過
推 tonyxfg: A-2規定判決後三日內才能上訴,所以這幾 220.138.31.120 11/08 00:49
→ tonyxfg: 件通通過期了吧,還是有什麼隱藏條款可 220.138.31.120 11/08 00:49
→ tonyxfg: 避開這限制?
隨後A板主推文提醒(僅修正部分錯字,內容相同):
→ Abby530424: 其實我一大串當中有幾篇是11/5 00:18223.136.15.58 11/08 01:07
→ Abby530424: 分判的 223.136.15.58 11/08 01:07
→ Abby530424: 我以為前a板主在秀壓秒申訴 223.136.15.58 11/08 01:07
→ Abby530424: 但好像他沒申訴到那幾案… 反而申訴了223.136.15.58 11/08 01:08
→ Abby530424: 過期的
an94mod0回應:
已於規定時間內與版主群進行溝通
若板主認為過期,則繼續依程序上訴至小組
之後我推文回應:
→ nh507121: 雖然我很想要你通通上訴 可是全部都過期 219.91.102.153 11/08 04:38
→ nh507121: 了啊 219.91.102.153 11/08 04:38
an94mod0:
n板主於11月5日說明罵棄養的人垃圾無違規的原因
不服該判決標準,故依板規於3日內提出申訴
指的是這篇:#1XXFTjLl (C_ChatBM)
他並非是從板主判決開始算申訴時效
我和另一位板友於下方繼續說明已超過申訴時效:
推 laugh8562: 你要上訴啥小組長?申訴案要結案三日 101.12.29.183 11/08 12:37
→ laugh8562: 內發起,發起後結案或再三日內板主無 101.12.29.183 11/08 12:37
→ laugh8562: 回應才准再上訴小組長,你根本不符合 101.12.29.183 11/08 12:37
→ laugh8562: 資格 101.12.29.183 11/08 12:37
→ nh507121: A-2不是從判決時開始算3天 219.91.102.153 11/08 12:57
→ nh507121: 怎麼你是從另一篇檢舉的申訴回應開始算3 219.91.102.153 11/08 12:57
→ nh507121: 天 219.91.102.153 11/08 12:58
推 laugh8562: 你是不是想混淆視聽啊 你講的那篇跟這 101.12.29.183 11/08 12:58
→ laugh8562: 一排申訴有什麼關聯? 101.12.29.183 11/08 12:58
→ nh507121: 而且你這幾篇明明就可以和你當時那篇申 219.91.102.153 11/08 12:59
→ nh507121: 速一起發 現在發早過期了 219.91.102.153 11/08 13:00
之後被LGBTQ檢舉時,仍於#1XYE2Ogl (C_ChatBM)說明時主張是從該篇申訴我的回應算起申
訴時效,明顯不符A-2所說之申訴程序
: 以及哪篇文章是無關申訴的文章
: 如果是已刪文章還請放到精華區或寄到信箱
: 方便未來可能之上訴或檢舉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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