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6-2-3-5相關意見蒐集

作者: onionandy (かよう)   2016-12-06 19:35:18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我想近日大家都對最近的這條有些意見,故打算做些調查,
: 6-2-3 單次爭議議題,並符合以下任一,認定為蓄意引戰:
: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 首先我們板主群不會因為他是爭議ID或是知名ID而有任何針對或偏袒,
: 只要有明確符合把其他恩怨帶來這個板針對的狀況,經檢舉板主就會審視。
: 首先援引前板主此篇公告
: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看板 C_Chat
: 標題 [公告] 一些警告&艦娘討論
: 時間 Wed Jun 24 01:06:58 2015
: 另外本文接獲大量檢舉,故有以下警告
: 皆為口頭警告
: …
: → coon182: 話說她在隔壁不是說看到一個人買BD就噓一次嗎? 06/23 17:43
: 推 qwerty110: OK 說別人眼睛被蛤仔糊到 阿不就好棒棒 06/23 18:53
: 還有本公告被警告的 litcurler
: 若再有將他人再其他板的言行拿來希洽戰的狀況
: 按照本條直接水桶一個月處理
: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7.8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5079223.A.01B.html
: ※ Rainlilt: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6/24 01:07
: 從這篇我們可以知道再有將他人在其他板的言行拿來希洽戰的狀況,
基本上這是我之前會覺得後來那則講水桶判例有點奇怪的原因
因為先前的私人恩怨判例
都是將他人在其他地方的"發言"在C洽提出來互相"針對"
有沒有互相就算了
因為有些狀況是只要某人發言就在底下一直黑他其他地方的過往發言
講明一點就是到了爭執/吵架或是單方面叫囂的程度
所以這邊提到的這些例子,基本上沒有異議
而當初講人被永桶被判,會覺得奇怪的原因是
他只是陳述一個已經發生在某人身上的客觀事實
不管被桶的原因跟理由是啥
所以當時才會有講人被水桶也有罪的感到不解的想法
但最近換個角度想,那種行為的確不妥
因為這就好像以下這種情況
沙耶加的恭介被仁美搶了,這是客觀事實
杏子知道這件事
沙耶加說她今天打倒了魔女受了重傷
噓 佐倉杏子: 男友被搶難怪變弱
沙耶加今天跟小圓出門購物,寫在部落格上
噓 佐倉杏子: 購物逛街怎麼不找恭介? 哎呀被被搶了喔
沙耶加跟小圓說當魔法少女只要自己就夠了,會守護好小圓
噓 佐倉杏子: 被搶男友的你以為還辦得到嗎
明明就沒關係的事情,一直被提出來說的確是蠻崩潰的(′・ω・‵)
: 會依照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直接水桶一個月處理,
: coon182是當時被口頭警告過的人,而且當初的內容比這次還要沒針對性就被公告告知,
: oz5566則是明確的在偷渡不少人知道的小組長言行內容(從推文回應推斷),
: 先不管這是在公開或半公開的私人場所發言,但以簽名檔偷渡這事實很明確,
: 我們板主群不可能也不該有理由放過任何負面對人不對事的狀況,
: (修改:這邊應該說針對板友)
: 從我昨晚整理時查閱到的過往判例標準,不覺得與現在有太大的差別,
: 而我們新板規也盡量去對這違規的檢舉範圍去做限制,避免被無限上綱,
: 所以以下是我想調查的事情:
: 1.此條私人恩怨引戰違規是何時有"需當事人檢舉"這一回事?
: 是不是我們這任板主群有人這樣回應過?還是前任板主群有這樣回應過?
: 因此造成這陣子沒有處理6-2-3-5檢舉,而導致這次大家的歧見與檢舉大爆發?
: 2.請參考以下過往與私人恩怨相關的判例,給予現任板主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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