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6-2-3-5相關意見蒐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6-12-06 17:26:39
我想近日大家都對最近的這條有些意見,故打算做些調查,
6-2-3 單次爭議議題,並符合以下任一,認定為蓄意引戰: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首先我們板主群不會因為他是爭議ID或是知名ID而有任何針對或偏袒,
只要有明確符合把其他恩怨帶來這個板針對的狀況,經檢舉板主就會審視。
首先援引前板主此篇公告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一些警告&艦娘討論
時間 Wed Jun 24 01:06:58 2015
另外本文接獲大量檢舉,故有以下警告
皆為口頭警告

→ coon182: 話說她在隔壁不是說看到一個人買BD就噓一次嗎?06/23 17:43
推 qwerty110: OK 說別人眼睛被蛤仔糊到 阿不就好棒棒06/23 18:53
還有本公告被警告的 litcurler
若再有將他人再其他板的言行拿來希洽戰的狀況
按照本條直接水桶一個月處理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7.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5079223.A.01B.html
※ Rainlilt: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6/24 01:07
從這篇我們可以知道再有將他人在其他板的言行拿來希洽戰的狀況,
會依照 6-2-3-5 將私人事務恩怨帶到板上並公開互相針對者 直接水桶一個月處理,
coon182是當時被口頭警告過的人,而且當初的內容比這次還要沒針對性就被公告告知,
oz5566則是明確的在偷渡不少人知道的小組長言行內容(從推文回應推斷),
先不管這是在公開或半公開的私人場所發言,但以簽名檔偷渡這事實很明確,
我們板主群不可能也不該有理由放過任何負面對人不對事的狀況,
(修改:這邊應該說針對板友)
從我昨晚整理時查閱到的過往判例標準,不覺得與現在有太大的差別,
而我們新板規也盡量去對這違規的檢舉範圍去做限制,避免被無限上綱,
所以以下是我想調查的事情:
1.此條私人恩怨引戰違規是何時有"需當事人檢舉"這一回事?
是不是我們這任板主群有人這樣回應過?還是前任板主群有這樣回應過?
因此造成這陣子沒有處理6-2-3-5檢舉,而導致這次大家的歧見與檢舉大爆發?
2.請參考以下過往與私人恩怨相關的判例,給予現任板主群意見:
┌─────────────────────────────────────┐
│ 文章代碼(AID): #1JtboxH7 (C_Chat) [ptt.cc] [公告] qazieru 永久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07081659.A.447.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L0m-tZl (C_Chat) [ptt.cc] [公告] dodomee永久水桶/fireg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26263991.A.8EF.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LYP8t0R (C_Chat) [ptt.cc] [公告] 一些警告&艦娘討論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5079223.A.01B.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ME9uJfX (C_Chat) [ptt.cc] [公告] mickey0223w 水桶一個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46551059.A.A61.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Ma-LlhO (C_Chat) [ptt.cc] [公告] ThorFukt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52533103.A.AD8.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Na32x6Q (C_Chat) [ptt.cc] [公告] wl2340167 水桶三個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9067451.A.19A.html │
└─────────────────────────────────────┘
由於留給我們新任板主群的隱板CCBM是空的,沒有任何前板主過往案例討論可以參考,
嚴格來講前板主群也都是在L上任前離任,故不會與我們(P&H)有任何交接也能說是合理,
加上精華區板務部分的停擺,各種記錄搜尋的不方便,直到昨天我開始手動整理,
我個人才終於能對過去板務處理標準有比較清楚的理解,所以跟過去相比有做錯什麼嗎?
以我個人立場,我是認為單就推文內容這樣就一個月其實是過度嚴苛的,
但是過往也不是沒有這種案例...讓我疑惑最近的回應狀況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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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針對以上兩問題回應意見,請不要有負面攻擊任何人或其他違規,謝謝。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6-23 17:43:00
話說她在隔壁不是說看到一個人買BD就噓一次嗎?
作者: qwerty110 (.............)   2015-06-23 18:53:00
OK 說別人眼睛被蛤仔糊到 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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