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6-2-3-4 MOJS多篇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12-05 22:07:12
→ laechan: 我就說「板規第六條」給板主很多解釋空間,早就可引用處理 12/05 20:46
→ laechan: 像板規 6-2 裡面很多條都可以拿來用12/05 20:47
好喔
6-2 一個月水桶處份罰則(可累計):
6-2-3 單次爭議議題,並符合以下任一,認定為蓄意引戰:
6-2-3-4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以下內文皆為部分段落節錄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2-05 20:46:00
我就說「板規第六條」給板主很多解釋空間,早就可引用處理像板規 6-2 裡面很多條都可以拿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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