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和前僱主通完line,她的留言似乎覺得都是我的錯,這讓我很難過。
前一個工作是連鎖安親班,因為對兒美很感興趣,因此去電學生時期打工的老闆,詢問是否有相關職缺,而我願意從助教做起。
通過測驗後,開始由主管面試。主管談到做助教時,時薪115,後續正職相關工作內容、薪資之後老闆會再說明;主管也強調一切都會照勞基法走,要我不要擔心,最後談定9/29開始上班。因為我多年前曾在該補習班做過助教,很清楚當助教時可能每月只有近萬元薪水,但因離家很近,加上無兒美相關經驗,我是做足心理準備才決定去應徵的。
9/29到職日,因為沒有任何人向我收證件影本,因此在下班時,我向老闆詢問了公司勞健保規定。最後得知,要正職之後通過兩個月試用期才會投保,助教時期當然是不會保的!
當下我有向老闆表示我的為難,但老闆解釋了一堆原因,說她是不得已才做這決定的;投保勞健保、勞退一人成本要快四千,如果只做一個月就不做了她很困擾等等…。前面我說了學生時期曾在該補習班打工,但當時還是學生,根本不在意勞健保問題,這大概是我自己的疏忽,怎麼會指望多年前未幫工讀生投保的老闆,現在開始投保了呢?
我很掙扎,思考很久,問自己是不是要接受這樣的制度;直到週三晚間,主管告知十月底的萬聖節活動所有人都要租戲服,自己出錢;我才恍然大悟一個讓一天只工作三小時的工讀生,自己出錢租戲服的老闆,真的值得我為她付出嗎?畢竟那等於是讓工讀生活動當天白工阿!
和家人討論過後在10/3向主管提出離職,主管要我週一(6日),去電老闆說明,電話中老闆要我加她line,說是要討論後續給薪問題。
在這幾天對話過程,我才發現老闆覺得我是去亂的!她覺得她們現在老師補滿了,是因為我家近,看起來很有誠意,也接受較低起薪,才錄取我,但我讓她很困擾…
剛剛她算我這幾天的薪資給我看,我發現她將薪資打八折,理由是我未做滿一個月!我向她抗議,認為我並不是因個人因素離職,是因她未依規定投保,怎麼能扣我薪資?若是她覺得業務尚未上手,不值得這薪水,也該是之後再提起民事求償阿!(其實也才2000元,而且因我沒有她指定銀行帳戶,我已經想說各退一步,讓她扣15手續費了!)
可老闆卻開始對我長篇大論,覺得就是有太多像我這樣,隨便應徵、隨便走人的人,才會逼迫老闆學乖,訂試用期、將薪水打折。因為「對像我這種人來說」,只要有上班,就要領錢,完全不管她們還要浪費一個人力來指導;問我到底能為她們創造多少績效。她甚至說她們已經擬好合約針對「來亂的人」,只是還來不及讓我簽罷了…
最後她還舉早我去幾個月的儲備老師說,她也是助教做了好一段時間,原本談9月正職,但覺得她還不行因此10月才開始算全職,明年她就能領多少月薪…老闆:「我有自信我待遇在補教業算不錯的,但我也不想浪費錢給熬不過試用期的人。」
我向老闆重申,我不是去亂,也很想留,並不在意助教期的長短,但助教也該保勞保吧…她竟然說:「那妳就繼續慢慢找工作吧,找那種第一天就幫員工投保,然後不到一個月又要退保的,中油加油站的工讀生好像就是這樣!」
我覺得很難過,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老闆要把我說成是不負責任、隨便的人,六號當天的離職電話,我也有詢問當天是否需進班,若已排學生要輔導、補課,我都是願意去的,是老闆自己說不用的…
因為不想讓家人擔心,無法將這些話告訴家人,怕我爸主張找勞工局、勞保局調解,只能上來說說心事,討拍。另外想知道,以我這種狀況來說,真的是我的問題嗎?為什麼老闆要那麼生氣…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