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非公告] 關於廣告文的認定

作者: vvbird (vv)   2014-03-04 22:39:59
: 推 warper:建議訂定揪團文 格式標準 減少爭議 03/04 13:35
基本上這個問題是不可能沒有爭議的
簡單的說, 訂格式很簡單, 但是沒有解決問題
至於訂標準, 這個部份就問題很大了
以 LaiFan 老師的這次的文章來說
他願意開放五個名額, 說真的, 是比較麻煩一點
但是, 對我來說, 願意開放內部師訓讓人無償參與
就已經很感謝了...
現在的狀況是, 不管板主同意或不同意都是有爭議的
同意, 就是目前的狀況
有人會覺得, 五個人就叫開放, 太少了
不同意, 那麼, 之前的分享會有限 30 人的, 那算不算是有限人數?
而我更在意的, 是如果不同意, 這樣子的機會, 對新手老師來說, 就消失了
至於廣告的問題
我也講得很明白, 板主只有本事做"形式審查"
板主不是調查局, 也沒有在現實調查的能力
以我自己來說, 我自己跑分享會算是勤勞吧, 也沒能力每役必與
所以我只能就網路上看到的資料做形式上的管理
至少不要網路上的活動網頁一追過去, 發現根本就是展售會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
其實 melances 老師說的最貼合實際狀況
都已經是"灰色地帶"了
很多事礙於人情本來就不好處理
才會有板主的裁量權
如果老師們還是堅持要定一個"管理標準"
說實在的, 能否給個切實可行, "不會被質疑"的方案
因為在這些灰色地帶, 我真的是找不到一個"不會被質疑"的方案
我也只能先感謝願意分享的老師,
然後, 設法幫新手老師留一些資源
其他的, 我也就管不了那麼多了。
vvbird
作者: happymen (遇見)   2014-03-04 23:45:00
要說別人商業化,一張嘴就可以了,要分享得要有行動凡事要訂標準,不要引起爭議,版主訂了你就服了嗎重點不在標準,重點在 信任
作者: sweeties (Rebecca 蕾貝嘉)   2014-03-05 16:59:00
怎麼做都被罵,好難獨善其身最簡單了(嘆
作者: vvbird (vv)   2014-03-05 18:31:00
還好啦, 反正當板主本來也就是想法子協調取平衡而已至於其他老師, 辛苦了, 感謝你們為板上的付出...m(_ _)m
作者: huwnhi (虎老)   2014-03-14 06:19:00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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