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TaiwanDrama板主seyar處置不當 標準不一

作者: engra (大安地列斯)   2017-08-25 02: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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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上訴(適用於第一次判決敗訴後)
    (1)被上訴板之英文板名:TaiwanDrama
    (2)被上訴板之中文板名:臺劇板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TV_Catalog 綜合 Σ綜合影視討論
    (4)被上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TV-Set →TV_Catalog →TaiwanDrama
    (5)上訴人之帳號:engra
    (6)被上訴板主帳號:seyar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原申訴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1955837.A.146.html
小組長判決有程序問題,
小組長並未等我答辯期限結束,即逕行判決公告。
若7日是自公告隔日起算,則我的辯期應為8/24終,尚未過完當日。
若7日是自公告當日起算,則前篇被告答辯到期日8/16,已經過期。
若組長並無要我答辯,則應在前篇板主答辯完即公告中止答辯。
但組長拖了6日,應該要我答辯之意。
以及,判決並未回應我的申訴訴求。
    (8)上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1糾正程序,讓我答辯。2同原申訴帖,並判決回應原申訴訴求,即依有無標準不一來判。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基本都與原帖一樣,主附程序問題。
所以直接附上原帖連結
申訴原帖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1955837.A.146.html
組長通知板答辯日8/10,板主答辯日8/17,組長不算他過期,可見是從隔日算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2296887.A.17D.html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2960350.A.E76.html
依同理推算,自板主答辯日8/17起,我的答辯期應到8/24 23:59終了。
但組長在8/24 01:01:42即貼出判決,尚有22小時是我答辯時間。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03507706.A.51F.html
組長判決文未應我申訴訴求。
「板主依據板規為合理判決。」
              
我的訴求是"依劇板主標準一致性"來判我違規是否合理,而不是看板規而已。
應針對此點有所回應解釋。
或本板本不處理標準問題,則應一開始即告訴我,也不需板主的答辯。
所以相信小組長有受理此條,且有意讓我答辯,但算錯日期。
至於案件本身,我自是認板主的答辯牽強不實,有我反駁的必要。
但程序在先,所以先確定我能答辯,我再貼上答辯(即反駁)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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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補
感覺這帖是不會有下文了,人事已盡,也沒什麼好講了。
那麼把之前已寫好但被截斷無法貼出的答辯丟在這裡,當作紀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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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板主回應,處罰我推文的理由,和對標準不一的解釋,
我也分成以下幾點來回應。
一、板主認定違規的幾個理由,
「以推測之語、用無法證實或不存在之事件,貶低某一演員,是為諷刺」
我的反駁如下:
1.「以推測之語、用無法證實或不存在之事件,貶低某一演員,是為諷刺」
這條規則,既非諷刺的定義,也從不在他的執行標準裡,
他也從未這樣宣示這條原則過給板友讓板友遵循。
所以這條來罰我,本身就沒有立足點。容後面述。
2我說"盧地位較高"並非無實無據,也不是什麼沒有大眾共識的字眼。
盧就是個很紅、很知名、有人氣的藝人,出道也久,
他有強大經紀公司、人脈基礎、有眾多粉絲維護,
雖然是第一次演戲,但劇組導演看待他和其他新演員,絕不一樣。
他的名氣於劇有宣傳的價值。
新聞也多拿他來主打,很多觀眾因為盧而注意到該劇,這是事實。
跟一般新演員比,盧被導演劇組需要和看重,而有不可代換地位,
是哪裡沒有事實和依據呢?
同樣是演植劇場,盧沒為戲剃頭,小Q演員如曉帆常輝為戲剃了頭,這也是事實。
曉帆因為剃了頭而影響接工作,是演員本人說過的,也不是無中生有。
盧因為這樣的地位,他的剃頭的意願自被尊重,劇組寧可讓頭髮出戲也要留他在劇組。
反之,小Q沒有這樣的地位,所以不敢不剃。
一個演員因在劇組的地位,而會有不同的待遇,是有實有據下,情理的推論。
所以盧的地位之說,並不是板主說的「無法證實或不存在之事件」,而是有證明有依據的事,
至於「推測」,討論本來就會有一定程度推測,而我至少是「建立在事實上的看法」。
如果一定要「每一句都是證明過的」,不可以有推論,那台劇板有一半以上都是違規的,
但板主從來也沒管過,可見,板主本來就沒有這種要求,純臨時為答辯而生。
3
板主提出的理由準則,既不是板規所列或板主曾明示,也應該常理常識能判斷才是。
然而並沒有。
「社會大眾有共識,就是無實無據之用語,極容易引起紛爭」這點,
本身就是沒有大眾共識的的定義。
在台劇板沒有大眾共識的字眼多的去了。但很常拿來推測,順道貶低人。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71848438.A.068.html
不畏後路封殺的炎算不算"敢言"?家境富裕的敢言算不算敢言?沒有共識
"炎神"是讚詞還是反串?沒有共識,
炎算不算"敢言"?炎神是讚詞還是反諷?沒有共識,那就是沒有實據的用語,
但有人已經可以拿這個詞說大家在造神了,然後叫大家不要造神,其實有貶低炎的意思。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70149037.A.F17.html
炎是不是"一哥"?怎麼樣定義"一哥"
哪些條件是才能是一哥,沒有共識,那就是沒有實據的詞了,
板友用沒有證俱的一哥定義,去推論炎是一哥,
然後引來有人用沒證俱的一哥定義,去推論炎不是一哥,那就貶低炎了呀,但板主都沒有處罰。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92780078.A.538.html
周代替組劇道歉,有沒有"錯"? 有沒有"問題"?怎樣是"錯""沒問題"?
板友無法證明周道歉之舉是否對劇組和租借場地學校是有幫助或有害的,因為沒有大眾共識,
但已經推測周替劇組道歉,"對""沒問題"的了,
這樣,可能未必貶低周,但可能傷害了租借場地的校方。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59310167.A.2FC.html
藝人或劇組或電視台有沒有"炒新聞"?何謂"炒新聞"?
沒有共識的"炒新聞"定義,卻拿來說炎、劇組、電視台在炒新聞,
然後也無法證明他們是不是炒新聞,但已在貶低炎,貶低劇組。
最近還有篇跳出來指責某台員工搶開LIVE文,也沒證據證明人家是某台工作人員
但板主沒有在管,板主何時在意過發言要證俱了?
以上幾個例,所用字眼都是沒有共識的,也就是無實無據的用語,理應極容易引起紛爭,
但板主皆沒有任何處罰,可見板主都是容許的,
何以唯獨盧的"地位"不允許提出來說?
足見「社會大眾有共識,就是無實無據之用語」這條規則,
並不是板主的平日執行的標準,完全是此次為我量身打造的。
舉凡討論藝人,皆不可能完全真實,除非自己生活在他們身邊。
否則都是傳媒間接發佈,官話真話八卦都無從證明,任觀眾自行詮釋,
板主何時禁止了?
所以「以推測之語、用無法證實或不存在之事件」去評論藝人,
既到處都是,也是板主允許的,
而板主既允許對藝人批評,批評便有「貶低」之意。
那麼「以推測之語、用無法證實或不存在之事件,貶低某一演員」
就是板主允的事,若它是諷刺,便與板規矛盾,
若不是板主默許違規,便是此種言論不為諷刺。
何況這麼複雜層次的標準,既不板規寫明,也板主都沒有告訴板友過,我要如何事先知道?
我舉的例子,如果板主還要再細分板友有用哪些詞,沒用哪些手法,
有幾層猜測,幾層事實,來分辨我他們的不同,
我只能說每個人講的東西就是不全相同,一模一樣句子本就沒有
沒有和我完全似的文句,也有別的引戰條件。
板主要再創複雜的解釋定義
除了區別板友和我,沒有區別引戰與否的意義。
4
"沒有社會大眾有共識或其他證據"就等於"引起紛爭"嗎?防範的意義在哪裡?
正因為看法不同,沒有共識的事情,才是討論的意義不是嗎?
不同觀點交換,正是討論樂趣的一種,即使不樂趣,至少也是一種學習,
即便互不同意,互相尊重其表達權就好,我認為這是一個BBS交流的義意之一
(除非有一些經驗上就是會吵的沒完沒了的題目,如政治族群等,那預先禁止無可厚非
這類也大致都已有板規明定了)
為了防堵所有可能的紛爭,而阻止不同觀點的交流,不甚符合比例原則。
(何況前已述,台劇板沒有共識的議論多了,板主根本沒有禁止過,只有突然禁止我。)
而有社會大眾共識或證據的,也未必不容易引起紛爭,例如地質學家。
所以有無社會大眾共識或證據,和容易不容引起紛爭,並沒有太多相關性。
拿來做第一層非點,已不成立。
平常就看不到板主對「沒有實據的發言」,來「貶低藝人」有過什麼處罰,
當然視你為允許,說我違規,實在量身訂作了。
何況,這些組合的項目,我都沒有達到。
二、板主對標準不一的解釋,和我舉的例子對比。
板主認定我推文違規的另幾個理由「有抬踩,貶抑演員」「拉入無關演員」「虛造」
而CXXXXXXXX板友之例子沒有,是我和該板友不同之處。是為睜眼裝瞎。
分以下幾點來說。
1抬踩之說,拉入無關演員。
我已說過引用其他演員,意在補充文意,使觀者更懂,這是文章寫法的一種。
地位也並非無實無據的用語,前已說過。
板主說「本板係為討論看板,比較之事在所難免,比較不同之現象或結果當然在允許範圍內」
我就是在比較現象結果。現象離不開人,不代表渉指人。
板主說"線性"詞就是比較,錯。
並不是"線性"之詞就是抬貶,也非線性就不是抬貶,
就如說一個人說富有不一定是讚美,說貧窮不一定是貶低,反之亦然。
就如說一個人紅不一定是抬意,說不紅不一定是貶意。
"地位之高低也是一樣的,沒有抬貶演員之意。演藝圈本來就有地位高低的不同。
說你事業有成,再說他一事無成,這不是線性屬性用語,但就是抬你貶他呀
說你勤奮用功,再說他好吃懶做,這不是線性屬性用語,但就是抬你貶他呀
板主答辯裡也說明了他的矛盾,既有抬貶,抬誰貶誰?
我的文章裡只涉及兩方,盧和小Q曉帆。抬盧即貶小Q,抬小Q即貶盧,
但不可能同時貶兩邊,這樣邏輯不通,
板主前面的意思似是我在貶小Q抬盧,但板主又說一打了三位(哪三位?)
但文末又說我對盧早有意見,意指我的文章意在貶盧,
前後矛盾。
可見他也看不出來我抬誰貶誰,證明我文中沒有抬貶之意。
或是他心存投機,既要說我踩盧又要說我踩Q,意圖兩邊都下,拉多一點罪名。
對照CXXXXXX板友之例,該板友推文才是有明顯抬貶,並貶抑了演員。
首先板主關鍵詞對應錯誤。
"接演什麼角色",是事實陳述,那應該是跟我的"剃頭與否"來對應,我也是事實陳述,
而導致接演什麼角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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