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依止法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8-05 17:55:11
菩提道次第廣論 卷一 (節錄依止法)
 第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
理;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初中分二: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
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今初
  攝決定心藏云:「住性數取趣,應親善知識。」又如鐸巴所集博朵瓦
語錄中云:「總攝一切教授首,是不捨離善知識。」能令學者相續之中,
下至發起一德,損減一過,一切善樂之本源者,厥為善知識。故於最初,
依師軌理,極為緊要。菩薩藏經作如是說:「總之獲得菩薩一切諸行,如
是獲得圓滿一切波羅密多,地忍等持,神通總持,辯才回向,願及佛法,
皆賴尊重為本。從尊重出,尊重為生及為其處,以尊重生,以尊重長,依
於尊重,尊重為因。」博朵瓦亦云:「修解脫者,更無緊要過於尊重,即
觀現世可看他而作者,若無教者亦且無成,況是無間從惡趣來,欲往從所
未經之地,豈能無師。」
 由是親近知識之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
三 彼應如何依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
今初
  總諸至言及解釋中,由各各乘增上力故,雖說多種,然於此中所說知
識,是於三士所有道中,能漸引導,次能導入大乘佛道。如經莊嚴論云:
「知識調伏靜近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厭應依止。」
是說學人,須依成就十法知識。此復說為自未調伏,而調伏他,無有是處。
故其尊重能調他者,須先調伏自類相續。若爾須一何等調伏?謂若隨宜略
事修行,於相續中有假證德名,全無所益。故須一種順總佛教,調相續法,
此即定為三種寶學,是故論說調伏等三。
  其中調伏者,謂尸羅學。別解脫云:「心馬常馳奔,恆勵終難制,百
利針順銜,即此別解脫。」又如分辨教云:「此是未調所化銜。」如調馬
師,以上利銜調儱淚馬,根如淚馬隨邪境轉,若其逐趣非應行時,應制伏
之。學習尸羅,調伏心馬,以多勵力制令趣向,所應作品。寂靜者,如是
於其妙行惡行,所有進止,由其依止念正知故,令心發起內寂靜住,所有
定學。近寂靜者,依心堪能奢摩他故,觀擇真義發起慧學。如是唯具調伏
相續,三學證德,猶非完足,尚須成就聖教功德。言教富者,謂於三藏等,
成就多聞。善知識敦巴云:「言大乘尊重者,謂是須一,若講說時,能令
發生無量知解。若行持時,於後聖教,能成何益;當時能有何種義利。」
  達實性者,是殊勝慧學,是謂通達法無我性,或以現證真實為正。此
若無者,說由教理通達亦成。
  如是雖能具足教證,若較學者或劣或等,猶非圓足,故須一種德增上
者。親友集中作如是說:「諸人依劣當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勝者
獲尊勝,故應親近勝自者。所有具最勝,戒近靜慧尊,若親近是師,較尊
勝尤勝。」如樸窮瓦云:「聞諸善士史傳之時,我是向上仰望於彼。」又
如塔乙云:「我於惹珍諸耆宿所,而作目標。」是須一種目向上望增上德
者。如是六法,是自所應獲得之德,諸所餘者是攝他德。此亦如云:「諸
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眾生苦,非移自證於餘者,示法性諦令解脫。」
若除為他說無謬道攝受而外,無有以水洗罪等事。其中四法,善巧說者,
謂於如何引導次第而得善巧,能將法義巧便送入所化心中。
  悲愍者,謂宣說法等起清淨,不顧利養及恭敬等,是由慈悲等起而說,
是須猶如博朵瓦告慬哦瓦云:「黎摩子,任說幾許法,我未曾受讚一善哉,
以無眾生非苦惱故。」
  具精勤者,謂於利他勇悍剛決。遠離厭患者,數數宣說而無疲倦,謂
能堪忍宣說苦勞。博朵瓦云:「三學,及通達實性,並悲愍心,五是主要。
我阿闍黎響尊滾,既無多聞復不耐勞,雖酬謝語亦不善說,具前五德故,
誰居其前悉能獲益。嚀敦,全無善說,雖說施願,唯作是念今此大眾皆未
解此,餘無所知,然有前五,故誰近能益。」如是若於諸所學處,不樂修
行,唯讚學處所有美譽,或其功德以謀自活者,則不堪任為善知識。宛如
有人讚美栴檀,謀自活命。有諸欲求妙栴檀者,而問彼曰:汝有檀耶?答
曰實無。此全無義唯虛言故。三摩地王經云:「末世諸苾芻,多是無律儀,
希欲求多聞,唯讚美尸羅,然不求尸羅。」於定慧解脫三種,亦如是說。
次云:「如一類士夫,稱揚栴檀德,謂栴檀如此,香相極可愛。次有諸餘
人,問如所稱讚栴檀少有耶,諸士夫此問,答彼士夫云:我是稱讚香,以
求自活命,非我有其香。如是末世出,諸不勤瑜伽,以讚戒活命,彼等無
尸羅。」所餘三種亦如是說故。如是修行解脫之尊重,乃是究竟欲樂之根
本,故諸欲求依尊重者,應當了知,彼諸德相,勵力尋求。具其相者,諸
欲為作學人依者,亦應知此,勵力具足如是德相。
  由時運故,具全德者實屬難得。若未獲得如是師時,將如何耶?妙臂
請問經云:「如其僅有一輪車,具馬於道亦不行,如是若無修行伴,有情
不能獲成就。若有具慧形貌正,潔淨姓尊趣注法,大辯勇悍根調伏,和言
能施有悲愍,堪忍餓渴及苦惱,不供婆羅門餘天,精悍工巧知報恩,敬信
三寶是良伴。諸能完其如是德,於諍世中極稀故,半德四分或八分,應依
如是咒師伴。」此說所說圓滿伴相,八分之一為下邊際。鐸巴所集博朵瓦
語錄中,述大依怙說尊重相,亦復同此。故於所說完具圓滿諸德相中,隨
其所應配其難易,具八分者,為下邊際。
  第二能依學者。四百論曰:「說正住具慧,希求為聞器,不變說者德,
亦不轉聽者。」釋論解云:「說具三法堪為聞器。若具其三,則於法師所
有眾德,見為功德不見過失。猶非止此,即於德眾所有功德,亦即於彼補
特伽羅,見為功德非見過失。若不完具如是器相,說法知識雖極遍淨,然
由聞者過增上故,執為有過。於說者過,反執為德。」是故縱得完具一切
德相知識,然於其師亦難了知。若知彼已能親近者,必須自具是諸德相。
  其中正住者,謂不墮黨類,若墮黨執,由彼蔽覆不見功德,故不能得
善說妙義。如中觀心論云:「由墮黨惱心,終不證寂靜。」墮黨類者,謂
貪著自宗,瞋他法派。應觀自心,捨如是執。菩薩別解脫經云:「應捨自
欲,敬重安住,親教軌範,所有論宗。」
  若念唯此即完足耶?雖能正住,若無簡擇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二事
慧力,猶非其器。故須具慧解彼二說,則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若念
僅具二德足耶?縱有此二,若如畫中聽聞法者,全無發趣,仍非其器。故
須具有廣大希求。釋中更加敬法法師,屬意二相,開說為五。若如是者可
攝為四:謂於其法具大希求;聽聞之時善住其意;於法法師起大敬重;棄
捨惡說受取善說。此四順緣謂具慧解,棄捨違緣謂正直住。
  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應當觀察為具不具。若完具者應修歡
慰,若不具者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故應了知能依諸法,若不了知
如是德相,則不覺察,由此退失廣大義利。
  第三彼應如何依師軌理者。如是若自具足器相,應善觀察尊重具否如
前說相。應於具相,受取法益。是復有二傳記不同,謂善知識敦巴與桑樸
瓦。桑樸瓦者,尊重繁多,凡有講說,即從聽聞。自康來時,途中有一鄔
波索迦說法而住,亦從聽聞,徒眾聽聞,徒眾白曰:「從彼聽聞,退自威
儀。」答云:「汝莫作是言,我得二益。」善知識敦巴者,尊重(甚少)(念顯)
少,數未過五。博朵瓦與公巴仁勒喇嘛共相議論,彼二誰善。謂於未修
心,易見師過,起不信時,善知識敦巴軌理善美,應如是行。現見此說,
極為諦實,應如是學。
 如是應知,曾受法恩,特於圓滿教授,導心知識,如何依止。其理分
二:一、意樂親近軌理;二、加行親近軌理。初中分三:一、總示親近意
樂;二、特申修信以為根本;三、隨念深恩應起敬重。今初
  華嚴經說,以九種心,親近承事諸善知識,能攝一切親近意樂所有扼
要。即彼九心攝之為四。棄自自在,捨於尊重令自在者,如孝子心,謂如
孝子自於所作,不自在轉,觀父容顏,隨父自在,依教而行。如是亦應觀
善知識容顏而行。現在佛陀現證三摩地經中亦云:「彼於一切應捨自意,
隨善知識意樂而轉。」此亦是說,於具德前乃可施行,任於誰前不能隨便
授其鼻肉。
  誰亦不能離其親愛能堅固者,如金剛心。謂諸魔羅及惡友等,不能破
離。即前經云:「應當遠離,親睦無常,情面無常。」
  荷負尊重一切事擔者,如大地心。謂負一切擔,悉無懈怠。如博朵瓦
教示慬哦瓦諸徒眾云:「汝能值遇如此菩薩,我之知識,如教奉行,實屬
大福,今後莫覺如擔,當為莊嚴。」
  荷負擔已應如何行,其中分六:如輪圍山心者,任起如何一切苦惱,
悉不能動。慬哦住於汝巴時,公巴德熾因太寒故,身體衰退,向依怙童稱
議其行住。如彼告云:「臥具安樂,雖曾多次住尊勝宮,然能親近大乘知
識,聽聞正法者,唯今始獲,應堅穩住。」如世間僕使心者,謂雖受行一
切穢業,意無慚疑,而正行辦。昔後藏中,一切譯師智者集會之處,有一
泥灘,敦巴盡脫衣服掃除泥穢,不知從何取來乾潔白土覆之,於依怙前作
一供壇。依怙笑曰:「奇哉,印度亦有類似汝者。」如除穢人心者,盡斷
一切慢及過慢,較於尊重應自低劣。如善知識敦巴云:「我慢高坵,不出
德水。」慬哦亦云:「應當觀視春初之時,為山峰頂諸高起處,青色遍生,
抑於溝坑諸低下處,而先發起。」如乘心者,謂於尊重事,雖諸重擔極難
行者,亦勇受持。如犬心者,謂尊重毀罵,於師無忿。如朵龍巴對於善知
識畫師,每來謁見便降呵責,畫師弟子娘摩瓦云:「此阿闍黎於我師徒,
特為瞋恚。」畫師告云:「汝尚聽為是呵責耶?我每受師如此賜教一次,
如得黑茹迦一次加持。」八千頌云:「若說法師於求法者現似毀咨,而不
思念。然汝於師不應退捨,復應增上希求正法,敬重不厭,隨逐師行。」
如船心者,謂於尊重事任載幾許,若往若來,悉無厭患。
  第二修信為根本者。寶炬陀羅尼云:「信為前行如母生,守護增長一
切德,除疑度脫諸暴流,信能表喻妙樂城。信無濁穢令心淨,能令離慢是
敬本,信是最勝財藏足,攝善之本猶如手。」十法亦云:「由何出導師,
信為最勝乘,是故具慧人,應隨依於信。諸不信心人,不生眾白法,如種
為火焦,豈生青苗芽。」由進退門,而說信為一切德本。敦巴請問大依怙
云:「藏地多有修行者,然無獲得殊勝德者,何耶?」依怙答云:「大乘功
德,生多生少,皆依尊重,乃能生起。汝藏地人,於尊重所,僅凡庸想,
由何能生。」有於依怙發大聲白:「阿底峽請教授。」如其答云:「哈哈,
我卻具有好好耳根,言教授者,謂是信心信信。」信為極要,其信總之亦
有多種,謂信三寶,業果,四諦。然此中者,謂信尊重,此復弟子於尊重
所,應如何觀。如金剛手灌頂續云:「秘密主,弟子於阿闍黎所應如何觀,
如於佛薄伽梵即應如是。其心若如是,其善常生長,彼當速成佛,利一切
世間。」諸大乘經亦說應起大師之想,毘奈耶中亦有是說。此諸義者,謂
若知是佛,則於佛不起尋求過心,起思德心。於尊重所,特應棄捨一切尋
察過心,修觀德心。此復應如彼續所說,依之而行,「應取軌範德,終不
應執過,取德得成就,執眾過不成。」謂其尊重雖德增上,若僅就其少有
過處,而觀察者,則必障礙自己成就。雖過增上若不觀過,由功德處而修
信心,於自當為得成就因。是故凡是自之尊重,任其過失若大若小,應當
思惟,尋求師過所有過患,多起斷心而滅除之。設由放逸煩惱盛等之勢力
故,發起尋覓過失之時,亦應勵力悔除防護,若如是行,力漸微劣。復應
於其具諸淨戒,或具多聞,或信等德,令心執取,思惟功德。如是修習,
設見若有少許過失,由心執取功德品故,亦不能為信心障難。譬如自於所
不樂品,雖見具有眾多功德,然由見過心勢猛故,而能映蔽見德之心。又
如於自雖見眾過,若見自身一種功德,心勢猛利,此亦能蔽見過之心。
  復次如大依怙持中觀見,金洲大師持唯識宗,實相分見,由見門中雖
有勝劣,然大乘道總體次第及菩提心,是由依彼始得發起,故執金洲為諸
尊重中無能匹者。
菩提道次第廣論 卷一終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
下至唯從聞一偈頌,雖犯戒等,亦應就其功德思惟,莫觀過失,悉無
差別。寶雲經云:「若知由其依止尊重,諸善增長不善損減,則親教師或
聞廣博或復寡少,或有智解或無智解,或具尸羅或犯尸羅,皆應發起大師
之想。如於大師信敬愛樂,於親教師亦應信樂,於軌範師悉當發起恭敬承
事。由此因緣菩提資糧,未圓滿者悉能圓滿,煩惱未斷悉能斷除。如是知
已,便能獲得歡喜踴躍,於諸善法應隨順行,於不善法應不順行。」猛利
問經亦云:「長者,若諸菩薩求受聖教,及求讀誦。若從誰所聽聞受持,
施戒忍進定慧相應,或是集積菩薩正道資糧相應,一四句偈,即應如法恭
敬尊重此阿闍黎,隨以幾許名句文身開示其偈,假使即於爾所劫中,以無
諂心,以一切種,利養恭敬及諸供具,承事供養此阿闍黎。長者於阿闍黎,
作應敬重阿闍黎事,猶未圓滿,況非以法而為敬事。」
  第三隨念恩者。十法經云:「於長夜中,馳騁生死尋覓我者;於長夜
中為愚痴覆而重睡眠,醒覺我者;沉溺有海,拔濟我者;我入惡道示善道
者;繫縛有獄解釋我者;我於長夜,病所逼惱為作醫王;我被貪等猛火燒
燃,為作雲雨而為息滅,應如是想。」華嚴經說:「善財童子,如是隨念
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於一切惡趣之中,救護於我。令善通達法平等性,
開示安穩不安穩道,以普賢行而為教授。指示能往一切智城所有之道,護
送往赴一切智處,正令趣入法界大海,開示三世所知法海,顯示聖眾妙曼
陀羅。善知識者,長我一切白淨善法。」應如此文而正隨念。一切句首悉
加「諸善知識是我」之語。於前作意善知識相,口中讀誦此諸語句,意應
專一念其義理。於前經中,亦可如是,而加諸語。
  又如華嚴經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遍示菩薩威儀
道,專心思惟而來此。此是能生如我母,與德乳故如乳母,周遍長養菩提
分,此諸善識遮無利,解脫老死如醫王,如天帝釋降甘雨,增廣白法如滿
月,猶日光明示靜品,對於怨親如山王,心無擾亂猶大海,等同船師遍救
護,善財是思而來此,菩薩啟發我覺慧,佛子能生大菩提,我諸知識佛所
讚,由是善心而來此。救護世間如勇士,是大商主及怙依,此給我樂如眼
目,以此心事善知識。」應(口永)其頌而憶念之,易其善財而誦自名。
  第二、加行親近軌理者。如尊重五十頌云:「此何須繁說,勵觀彼及
彼,應作師所喜,不喜應盡遮。金剛持自說,成就隨軌範,知已一切事,
悉敬奉尊長。」總之應勵力行,修師所喜,斷除不喜。作所喜者,謂有三
門:供獻財物;身語承事;如教修行。如是亦如莊嚴經論云:「由諸供事
及承事,修行親近善知識。」又云:「堅固由依教奉行,能令其心正歡喜。」
  其中初者,如五十頌云:「恆以諸難施,妻子自命根,事自三昧師,
況諸動資財。」又云:「此供施即成,恆供一切佛,此是福資糧,從糧得
成就。」復如拉梭瓦云:「如有上妙供下惡者,犯三昧耶,若是尊長喜樂
於彼,或是唯有下劣供物,則無違犯。」此與五十頌所說符順,如云:「欲
求無盡性,如如少可意,即應以彼彼,勝妙供尊長。」此復若就學者方面,
以是最勝集資糧故,實應如是。就師方面,則必須一,不顧利養。霞惹瓦
云:「愛樂修行,於財供養,全無顧著,說為尊重,與此相違,非是修行
解脫之師。」
  第二者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當如實讚師功德等。
  第三者謂於教授遵行無違,此是主要。本生論云:「報恩供養者,謂
依教奉行。」設若須隨師教行者,若所依師引入非理及令作違三律儀事,
如何行耶?毘奈耶經於此說云:「若說非法,應當遮止。」寶雲亦云:「於
其善法隨順而行,於不善法應不順行。」故於所教,應不依行。不行非理
者,本生論第十二品亦有明證,然亦不應以此諸理,遂於師所,不敬輕訾(念茲)
而毀謗等。如尊重五十頌云:「若以理不能,啟白不能理,」應善辭謝而
不隨轉。如是親近時,亦如莊嚴經論云:「為受法分具功德,親近知識非
為財。」是須受行正法之分。博朵瓦云:「差阿難陀為大師侍者時,謂若
不持大師不著之衣,不食大師之餘食,許一切時至大師前,則當侍奉承事
大師。如此慎重,其意是在教誨未來補特伽羅。我等於法全不計較,雖少
許茶,悉計高低,謂師心中愛不愛念,此是心內腐爛之相。」親近幾時者,
如博朵瓦云:「有一來者,是加我擔;若去一二,是擔減少,然住餘處,
亦不能成,是須於一遠近適中經久修習。」
  第四、親近勝利者。近諸佛位,諸佛歡喜,終不缺離大善知識,不墮
惡趣,惡業煩惱悉不能勝,終不違越菩薩所行,於菩薩行具正念故,功德
資糧漸漸增長,悉能成辦現前究竟一切利義,承事師故,意樂加行悉獲善
業,作自他利資糧圓滿。如是亦如華嚴經云:「善男子,若諸菩薩,為善
知識正所攝受,不墮惡趣。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思念者,則不違越菩薩
學處。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守護者,勝出世間。若諸菩薩,承事供養善
知識者,於一切行不忘而行。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攝持者,諸業煩惱難
以取勝。」又云:「善男子,若諸菩薩,隨善知識所有教誡,諸佛世尊心
正歡喜。若諸菩薩,於善知識所有言教,安住無違,近一切智。於善知識,
言教無疑,則能近於諸善知識。作意不捨善知識者,一切利義,悉能成辦。」
不可思議秘密經中亦云:「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應極恭敬,依止親近承
事尊重。若如是者,聞善法故成善意樂,及由彼故成善加行,由是因緣,
造作善業,轉趣善行。能令善友,愛樂歡喜。由是不作惡業,作純善故,
能令自他不起憂惱。由能隨順護自他故,能滿無上菩提之道,故能利益趣
向惡道諸有情類。是故菩薩應依尊重,圓滿一切功德資糧。」復次由其承
事知識,應於惡趣所受諸業,於現法中身心之上,少起病惱,或於夢中而
領受者,亦能引彼令盡無餘。又能映蔽供事無量諸佛善根,有如是等最大
勝利。地藏經云:「彼攝受者,應經無量俱胝劫中,流轉惡趣所有諸業,
然於現法因疾疫等,或飢饉等,損惱身心而能消除,下至呵責,或唯夢中
亦能清靜,雖於俱胝佛所,種諸善根,謂行布施,或行供養,或受學處,
所起眾善,然彼僅以上半日善,即能映蔽承事尊重,成就功德不可思議。」
又云:「諸佛無量功德神變,應觀一切悉從此出,是故應如承事諸佛,依
止親近供事尊重。」本生論亦云:「悉不應遠諸善士,以調伏理修善行,
由近彼故其德塵,雖不故染自然薰。」博朵瓦云:「我等多有破衣之過,
如拖破衣,唯著草穢,不沾金沙。其善知識,所有功德,不能薰染,略有
少過,即便染著。故於一切略略親近,悉無所成。」
  第五、不依過患者。請為知識若不善依,於現世中,遭諸疾疫非人損
惱,於未來世,當墮惡趣,經無量時受無量苦。金剛手灌頂續云:「薄伽
梵,若有毀謗阿闍黎者,彼等當感何等異熟。世尊告曰:金剛手,莫作是
語,天人世間悉皆恐怖,秘密主然當略說,勇士應諦聽。我說無間等諸極
苦地獄,即是彼生處,住彼無邊劫,是故一切種,終不應毀師。」五十頌
亦云:「毀謗阿闍黎,是大愚應遭,疾癘及諸病,魔疫諸毒死,王火及毒
蛇,水羅叉盜賊,非人(石申)神等,殺墮有情獄。終不應惱亂,諸阿闍黎心,
設由愚故為,地獄定燒煮。所說無間等,極可畏地獄,諸謗師範者,佛說
住其中。」善巧成就寂靜論師,所造札那釋難論中,亦引經云:「設唯聞
一頌,若不執為尊,百世生犬中,後生賤族姓。」
  又諸功德,未生不生,已生退失,如現在諸佛現證三摩地經云:「若
彼於師住嫌恨心,或堅惡心,或恚惱心,能得功德,無有是處。若不能作
大師想者亦復如是。若於三乘補特伽羅,說法苾芻,不起恭敬,及尊長想,
或大師想者,此等能得未得之法,或已得者,令不退失,無有是處。由不
恭敬,沉沒法故。」設若親近不善知識及罪惡友,亦令諸德漸次損減,一
切罪惡漸次增長,能生一切非所愛樂,故一切種悉當遠離。念住經云:「為
貪瞋痴一切根本者,謂罪惡友,此如毒樹。」涅槃經云:「如諸菩薩怖畏
惡友,非醉象等,此唯壞身,前者俱壞善及淨心。」又說彼二:一唯壞肉
身;一兼壞法身。一者不能擲諸惡趣;一定能擲。諦者品亦云:「若為惡
友蛇執心,棄善知識療毒藥,此等雖聞正法寶,嗚呼放逸墮險處。」親友
集云:「無信而慳吝,妄語及離間,智者不應親,勿共惡人住。若自不作
惡,近諸作惡者,亦疑為作惡,惡名亦增長。人近非應親,由彼過成過,
如毒箭置囊,亦染無毒者。」惡知識者。謂若近誰能令性罪遮罪惡行,諸
先有者不能損減,諸先非有令新增長。善知識敦巴云:「下者雖與上伴共
住,僅成中等,上者若與下者共住,不待劬勞,而成下趣。」
  第六、攝彼等義者。世遍讚說尊長瑜伽教授者,應知即是如前所說。
若一二次,修所緣境,全無所至。若是至心欲行法者,須恆親近,無錯引
導,最勝知識。爾時亦如伽喀巴云:「依尊重時,恐有所失。」謂若不知
依止軌理而依止者,不生利益反致虧損。故此依止知識法類,較餘一切極
為重要。見是究竟欲樂根本,故特引諸無垢經論,並以易解,能動心意,
符合經義,諸善士語,而為莊嚴,將粗次第,略為建設。廣如餘處,應當
了知。我等煩惱。極其粗重,多不了知依師道理,知亦不行,諸聞法者,
反起無量依師之罪,即於此罪亦難發生悔防等心,故應了知如前所說,勝
利過患,數數思惟,於昔多生,未能如法依止諸罪,應由至心而悔,多發
防護之心,自應勵備法器諸法,數思圓滿德相知識,積集資糧,廣發大願,
為如是師,乃至未證菩提以來攝受之因。若如是者,不久,當如志力希有
常啼佛子,及求知識不知厭足善財童子。
依止法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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