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Guardians版主kanghero水桶之判決

作者: ScentLover (喜歡的味道)   2021-12-28 18:38:44
感謝版主的回覆,但我想最重要的是:
版規10寫明「並引發實質爭端」,「並」應屬聯合必要要素
不然應改版規為「或」引發實質爭端,畢竟我沒有引發實質爭端
另外我不認同參考過往案例,版規並未要求要看過所有過往水桶案例
每一個案例都不盡相同
而且過往案例是否有申訴呢?沒有申訴不代表是正確的
以上是我的想法,謝謝您,辛苦各位版主,打擾之處敬請見諒
※ 引述《kanghero》之銘言
: 擷取申訴人的四點做回覆:
: 1.我並沒有引發實質爭端,我想也不足以引起版面混亂文章
: 針對判決部分可以參考過往判決(有很多篇先拿最近看到的兩篇
: #1XEtwjeV (Guardians)
: #1X0Cux4L (Guardians)
: 要球隊「解散」一詞板主群一致認定是很容易引起爭端之用詞
: 每一年球隊皆需要做出很多決定
: 每個決定對每個球迷都會有不同的觀感
: 今天針對羅力還未續約此點申訴人不滿意就直接要球隊解散
: 請問球隊解散能解決問題嗎?
: 解散只是單純不負責任放大絕的用詞
: 是會引起版面爭論的用詞
: 故仍會依照過往判決維持直接水桶不警告
: 2.我認為「解散」為酸,水桶公告中wallacechen板友推文也認證為「酸」
: 這跟申訴人的水桶判決無關這裡不回覆
: 3.綜合所述與板規比較,我沒有惡意中傷、未引起版面混亂並引發實質爭端
: 引起爭端一點已於第一點做出解釋
: 4.版主的公告水桶推文板友都認定我為爪寶,我覺得被誤會且無法推文自辯
: 抱歉位於第一時間告知板友
: 已於公告文推文處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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