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總建言 警示戶解凍簡化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5-11-11 11:29:03
標題:金總建言 警示戶解凍簡化
來源網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9107872
日期:2025/10/31
內文:經濟日報 記者黃登榆/台北報導
金融總會最新公布《2025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其中一項與民眾權益最有關的重點,
就是建議簡化「第二層以上警示帳戶」的解控程序,希望減少民眾、政府和銀行三方的麻
煩,讓誤被凍結帳戶的人能更快恢復正常使用,此案為金融研訓院的最新提案。
所謂「警示帳戶」,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
,是指警方或檢方在偵辦刑案時,為防止資金外流,要求銀行先凍結的帳戶。被列為警示
帳戶,通常代表該帳戶可能跟詐騙、洗錢等案件有關。
目前警示帳戶分為兩種:第一層帳戶是詐騙受害者直接匯款過去的帳戶;第二層以上
帳戶則是收到這筆錢後又轉出去的帳戶。
金融研訓院指出,近年來第二層警示帳戶的數量暴增,主要是基層警方為了防堵詐騙
金流而積極通報,但也因此讓許多並未涉案的民眾被「連坐」,帳戶遭凍結,連轉帳或申
辦信用卡都受影響。
根據現行規定,警示帳戶要解除,只有兩個途徑:一是等原通報機關主動解除;二是
等兩年期滿自動解除。民眾若想提前解控,必須親自跑一趟警察機關提出申請,整個流程
不但費時費力,還常讓人一頭霧水。
金融研訓院建議,主管機關應與警政署協調,未來若警方確認民眾確實沒有涉及詐騙
案件並同意解除時,應一併解除所有跟該筆金流相關的第二層、第三層甚至第四層帳戶,
並附上理由說明,好讓銀行能更快辦理,不必讓無辜民眾長期受凍結之苦。
舉例來說,若警方查到一個詐騙帳戶(第一層)轉帳給A先生的帳戶(第二層),A先
生又把錢轉給B、C、D(第三層),再往外流到E、F、G(第四層)。若警方後來確認A先
生並未涉案並同意解除警示,那B到G這些後續帳戶也應一併解除,避免層層誤凍。
作者: a780411 (Thomas)   2025-11-11 13:04:00
啊什麼事都沒做,就被鎖的帳戶呢?繼續凍?
作者: brokeback   2025-11-11 15:07:00
中繼站帳戶沒有提供貢獻合該被鎖(反串註明
作者: ppoollkk (NA)   2025-11-11 16:32:00
警示戶被鎖就算了,非警示戶被鎖怎不講如何避免?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25-11-11 19:16:00
一堆被AI鎖的不處理
作者: Masaccio   2025-11-11 20:11:00
這還是警示戶,先把誤鎖正常戶的解鎖流程拿個章程出來吧,光去臨櫃問一堆,再等主管同意還要經總局解開就要好幾天,夠扯
作者: dt1980   2025-11-11 20:14:00
如果確定是被誤鎖的應該要請銀行做點賠償吧,促使銀行可以積極改善AI誤判問題,不然推給AI都像是沒銀行的事了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25-11-12 13:50:00
其實也不用簡化解凍流程,只要加上誤鎖按天賠償規定自然就會加速解凍以及降低誤鎖率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5-11-12 20:47:00
真誇張!還好我樓下不是元大!也不想用了! 不然要110!?
作者: missin (EVO)   2025-11-13 12:22:00
一般人也不知道你亂鎖的規則,被鎖還要花自己時間臨櫃去解鎖,金管會超廢
作者: realbout (薩摩訶)   2025-11-13 13:14:00
亂槍打鳥.....薪水這麼高...沒啥小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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