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任意刪文現象

作者: LeonYo (僕は美味しいです)   2019-06-04 07:17:50
無聊的意思是說,還有更多有意義,更值得討論的問題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所以我中離~
※ 編輯: LeonYo (140.126.199.52 臺灣), 06/05/2019 08:42:34
作者: LeonYo (僕は美味しいです)   2019-06-04 07:20:00
上文中的代名詞沒有指涉任何人...請不要覺得我在針對任何人發言,我是針對「這件事」剛看了投票,是「匿名」的匿,不是「暱稱」的暱話說我好像也應該把「版」改成「板」orz...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6-04 10:32:00
我要不要發文,當然是把我自己的意志放在這個板的利益之前啊!我又不是來上班的,沒義務發文。要怎麼處理可以討論,等板1規定了就照規矩行事,違規就承擔罰則,這不是法律但也是某種團體自治規範。現在討論當然很好,但表達自己的不同想法就叫做找事吵?怎麼不說指責想法不同的人是開第一槍的?從頭到尾哪裡法律概念了。法律根本管不著刪文。能做的只有版規調整。沒有指涉任何人還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越描越黑。目前跳出來表達覺得可以刪文的還不就幾個而已。你的建議是一種做法,可以確認有沒有納入投票選單。沒有無聊的問題。你真的認為無聊的話,一開始就接受現況,認為不是什麼大事,不會尋求改變版規。真的是問題無聊?還是跟你想法不同的發言都讓你覺得無聊?另外,不能編修他人推文的原因包括竄改他人發言,有時甚至會在上下推噓文有關聯時造成後來的人對部分推噓文者有誤解。我覺得禁止修改刪除他人推噓的規定,跟1禁止他人刪文同時因此一併刪到自己的推噓,在意義上還是有差別的。沒有無聊的問題,只有不感興趣的話題,或單一價值的思考。
作者: ptlove1222 (濕濕感冒嬌男)   2019-06-04 11:16:00
若開出選可刪文的選項1,應會需要修一下板規說明配套目前就看大家到底想怎樣囉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6-04 11:21:00
"交流與否本來就是看自己意願",我完全同意你,這句話也適合你說的:"原PO如果刪文會影響我推文回答的意願"
作者: ptlove1222 (濕濕感冒嬌男)   2019-06-04 11:24:00
交流跟交往很像啦 有一方不願進行就END了 發了就不能刪 那麼 求助文你已讀了 可以要同樣的求一定要回嗎?*同樣要求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6-04 11:29:00
我個人的定位是,放在推噓文的幾個原因:(1)內容短(2)懶得再開一篇(3)針對原PO個案式個人性回覆非通則;再另開一篇的狀況則是:(1)太長且在乎條理時(2)不只寫給原PO看更是想給廣大的板眾看到時. 強調,這是我的定位,我並不認為別人應該要按照我的想法走.所以我一點也不在意原PO刪掉我的推噓,因為我就是寫給他一個人看的,而他能刪就表示他已經看過了,我確知我的訊息已經傳達給當事人,就心願已了,並不會有遺憾.如果我期望的潛在讀者並不只限於原PO, 那我就會發文.有時寫給原PO但太長還是會發文,但也是等幾天看原PO上線幾次大概看過了,我就會刪. 寫給板眾的才會想留.
作者: math999 (獲得人心)   2019-06-04 13:07:00
想要保留自己的推文,可以回文
作者: ptlove1222 (濕濕感冒嬌男)   2019-06-05 09:13:00
中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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