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籍人士也得自行申報納稅?門檻是「居留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5-17 20:57:01
外籍人士也得自行申報納稅?門檻是「居留滿183天」
2024-05-17 12:57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外籍人士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應依居住者規定辦
理綜所稅結算申報。
依《所得稅法》規定,居住者的認定條件有兩種,首先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
居住中華民國境內;再者,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留合計滿183天。
北區國稅局說明,外籍人士只要符合居住者的規定,其當年度的所得應於隔年5月1日起至
5月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並向稽徵機關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及扣除額,有應納
稅額者應於申報前自行繳納。
另外,外籍人士如居住在台北市或高雄市,請向台北國稅局或高雄國稅局(總局)外僑股
辦理申報,如居住地不在台北市或高雄市,請向申報時居留證地址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
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704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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