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老房子繼承問題

作者: ypan (ㄚ片)   2022-12-28 13:24:02
家中有一透天不動產,購買時間約為民國80年
登記在父母名下
因父與母各持有1/2房產,且一家四口均設戶籍在此房產
想請較如考慮後續繼承後可能賣出
這幾種方式哪種會比較好呢
1. 父母先贈與1/2房產給一方,待父母皆百年後,子女共同繼承再以新制扣除400及公告
土屋價值進行出售
2. 父母維持原狀,待父母百年後,子女在兩個時間點繼承父母各1/2房產,再以一半舊制
一半新制扣除400賣出
(或者這種先繼承1/2, 再繼承1/2的繼承方式,還是可以全部適用舊制呢,分別來自父母
的兩次繼承,是否均不計土地增值稅呢)
請前輩指點
謝謝
作者: behemoth (貝西摩斯)   2022-12-28 14:49:00
繼承只有一次,所以你是要問贈與或買賣?最佳解當然是繼承之後再用一生一次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