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出差課稅問題

作者: horsehead (小孩臉)   2019-09-16 12:00:30
各位大大好,最近我換了一個新工作,只是這個工作會常常派我們到美國總部出差,而且
常常會凹你到接近ESTA的90天期限才讓你回台灣,如果ㄧ年兩次就很容易接近183天,也
就是符合全球課稅的居民身分,看一些資料似乎不用是美國綠卡持有人或公民,只要一年
待超過183天,就有機會被全球課稅,請問各位大大,像我這樣的情形是真的也要向美國
政府申報我的台灣的薪水收入繳稅嗎?
作者: imagineer   2019-09-16 19:56:00
對,注意還有些情況是沒183天也可能變稅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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