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財產交易所得

作者: kikichou (下個月爆忙)   2019-04-21 10:47:45
請問各位版友
小弟在2018年出售舊房與購入新房
查相關資料,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去年也已辦 土增稅退稅成功拿到退款
另外我是屬於舊制非新制房地合一
想問的是
我一樣要先在五月綜所稅申報時
先按核實認定或標準認定報稅, 繳完所得稅後
再依相關規定申請退稅, 或是可以事先申請,直接免去先繳再退的手續?
另外我在土增稅時就已繳件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資格
是否在財產交易所得上還要重申請一次?
感謝大家解惑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4-21 11:28:00
土增重構只有土地,財產交易所得部分要自己申報實際價格是不是賠售,才能免核定房屋交易所得
作者: kikichou (下個月爆忙)   2019-04-21 15:06:00
你好, 請問若已確定非賠售,這個申報價格是在五月所得稅前,就要辦理的嗎?這個是去那邊辦理?感謝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4-21 17:16:00
你上網搜尋 重購 財產交易所的舊制併入所得稅申報所得那是可以抵減舊屋出售後,因財產交易所得導致有繳到所得稅才可抵減稅額,舊屋出售那年沒有繳稅的話,也沒的抵
作者: kikichou (下個月爆忙)   2019-04-21 23:10:00
謝謝,看來我還是今年先報財產交易所得,報完後申請退稅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4-22 12:57:00
同年買賣沒有抵繳問題,財產交易所得不能退稅,只是能抵到沒課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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