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00萬報稅戶必知的七問七答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9-04-08 22:49:07
2019/04/08 中時電子報 吳佳晉
一、今年有增加行動支付用手機報稅,是這樣嗎?
答:是的,新增行動支付APP繳稅。
二、外界都說今年報有很多減稅紅包,這些減稅紅包到底是那些?
答:1.四大扣除額提高:標準扣除額(9萬→12萬)、薪資(12.8萬→20萬)、身心障礙(12.8
萬→20萬)、幼兒學前扣除額(2.5萬→12萬)。
2.課稅級距取消45%。
3.調高每人基本生活費用(16.6萬→17.1萬)
三、因扣除額及免稅額大幅提高,今年報稅那些所得以下的納稅人可以不用報稅?可否舉
例說明答:
答:
1.月薪3萬(3萬*12=36萬)以下小資族:免稅額(8.8萬)+標準扣除額(12萬)+薪資(20萬)=
40.8萬 免稅
2.雙薪家庭:免稅額(8.8萬*2)+標準扣除額(12萬*2)+薪資(20萬*2)=81.6萬
3.小家庭:(5歲以下子女2人)免稅額(8.8萬*4)+標準扣除額(12萬*2)+薪資(20萬*2)+幼兒
(12萬*2)=123.2萬
四、夫妻及受扶養親屬若都有股利所得時,是否可分別採取不同申報方式,例如有人合併
課稅有人分離課稅?或同一戶的所有申報者,只能全部採取一種方式課稅?
答:綜所稅採「家戶申報制」,一申報戶僅能選擇一種股利課稅方式,家戶成員不得分採
不同股利課稅方式,夫妻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者,亦不得採不同股利課稅方式。
備註:方式一之可抵減稅額上限金額為每戶 8 萬元 ( 非每人 8 萬元 )
五、關於股利申報問題,如果納稅人的股利決定採分離課稅,那在申報書上還要填上股利
所得的明細嗎?還是分離課稅後,就不用再寫進去了?
答:目前申報書未出,但依以往皆列出股利所得明細,應當會照舊,僅計算方式不同。
六、股利申報有無其他應注意事項?
答:如選擇分離課稅,將影響捐贈扣除額額度。
七、關於納保法申報問題,如果基本生活費今年金額為每人17.1萬元,但須扣掉免稅額、
標扣(或列舉)、幼兒扣除額、儲蓄扣除額、身障扣除額、教育扣除額,那什麼條件才能扣
到基本生活費呢?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基本生活費用免稅規定係將每戶可用17.1萬元乘上納稅者、配偶以及
申報受扶養的親屬人數,若此金額超過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不包括財產交易損失及薪
資特別扣除額)之差額部分,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納保法申報,舉例說明。(資誠提供)
公式計算為:基本生活費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17.1 萬 × 人數)-「免稅額8.8+
標準扣除額12/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20、教育學費2.5、幼兒學前12、儲
蓄投資27)」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08003215-260410?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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