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父母後 父母合併申報例外

作者: pawcat (catchU)   2018-05-14 02:16:33
我已經閱讀過置底的FAQ, 也有爬過文
但沒找到相關法規, 所以想發文詢問
我爸年齡小於60歲, 收入所得超過88,000
我媽年齡小於60歲, 收入所得不超過88,000
爬文後得知, 我可以申報扶養我媽,
此時父母就符合夫妻合併申報之例外, 可分開申報
原因:
=> 夫或妻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可由子女申報扶養,此夫妻可以
一方單獨申報,另一方列報為他戶受扶養親屬,或夫妻雙方列為不同申報戶
的受扶養親屬。
但問題是, 我查到的2018年例外規定如下, 裡面都沒提及此例外
因此想詢問一下, 今年的申報規定下, 還能因為我扶養我媽, 而讓父母分開申報嗎?
還是該例外已經被刪除了呢?
https://tinyurl.com/y7olpb47
謝謝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8-05-14 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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