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中區國稅局追討99年的稅

作者: sccc   2016-04-05 00:06:49
最近收到中區國稅局寄來的補稅通知,追討99年已申報的稅金。
通知單上列我當年度撫養的親屬是1人,
但調整原因是「台端原申報免稅額264,000元,經核定為164,000元。」
這意思是我原本報撫養2人嗎?
(因為我的自然人憑證過期,所以無法線上查詢當年申報的內容,
為時久遠我也忘了當時實際申報內容,最近又因為新工作試用期不方便親自去國稅局。)
我當時是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從來也沒有報過列舉,
可是通知單上列出一些列舉明細:
原申報人身保險費(不含全民健保保費)42,924元,經核定為24,000元。
=>我報稅時沒有填過人身保險費,請問這筆是怎麼來的?
台端原申報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41,440元,經核定為5,616元。
=>我還留著當時銀行給我的通知單,我當時依據通知單上填入5,616元,
不知道這筆41,440的金額是怎麼來的?
台端原申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16,600元,經核定為104,000元。
=>我都是以報稅系統內容為主(填個人資料,系統帶出扣除額),
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兩個不同金額。
我的申報內容很單純,撫養親屬、薪資收入、儲蓄投資,
不知道為何突然有問題,要被追討99年的稅金數千元。
可以麻煩高手解惑嗎?謝謝!
另,請問如果本人不方便親自去國稅局查報稅資料,
可以委託家人代查嗎?
作者: Aquascutum (Aquascutum)   2016-04-05 15:07:00
看起來應該是被剔除掉一個撫養親屬,列舉相關額度被剔除應該是剔除掉那個撫養親屬的部分,可以先打電話問承辦人問看看,有需要補資料的話也可以問要帶什麼,一次帶齊
作者: iorz (如果有一天)   2016-04-07 00:46:00
好奇99年都過了5、6年之久了,國稅局現在才處理是怎樣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4-07 13:15:00
稅法規定:核課期間,已申報為五年;未申報為七年。一般都會建議申報資料留存七年。
作者: threeyu (yu)   2016-04-13 19:24:00
是不是報了軍教人員或其子女?
作者: Haoer (火宅之貓)   2016-04-13 22:16:00
苗栗縣政府負債累累
作者: fysandy (魚兒魚兒水中游)   2016-04-14 08:45:00
樓上 國稅局稅收歸中央政府管 跟地方政府窮不窮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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