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母失業給付報扶養父 子女所得稅再申報父

作者: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3-30 14:05:06
父母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子女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將父母列報受撫養親屬,惟如
父母已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子女不得再將父母列為受撫養親屬。
※ 引述《DEIWU (DEIWU)》之銘言:
: 最近母親因公司要歇業被資遣
: 可以領失業給付
: 父已退休無工作
: 母親領失業給付如將父提為受扶養親屬
: 可以多領10%
: 請問若今年母親提報父親受扶養而多領失業給付
: 子女明年申報所得稅時
: 還可以申報扶養父親嗎?
: 麻煩版上專家解惑
: 謝謝~
作者: DEIWU (DEIWU)   2016-03-30 23:37:00
我是原PO,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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