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103全大運冠軍戰 尤思宏 vs 蔡鳴哲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8 22:36:13
節目差不多改接近尾聲了,在我老闆指示我開工方向的時刻
首先我來論論何謂體育精神吧,因為我說了一句話
「即使故意,也不違反運動家精神」
在這邊我舉四個例子,在競賽時是非常普遍的行為
1.奧運羽球因為故意想輸球避開高手欲已亞軍晉級而被判失格事件
2.假設台大財金A 台大財金B 清華A 交大A 三隊在同一循環打預賽,
 四取二結果可能發生互咬情況,但此時台大A只要讓台大B贏自己台大A
那就可以讓台大AB兩隊同時晉級。
3.投補選擇不與第四棒打者對決,往左上方直接投出四壞球
4.NBA時間快到了,一直犯規一直推人
以上四個案例,是否違反所謂的「運動家精神?」
請各位思考看看,這是一場生存遊戲,不是扮家家酒的聯誼
面對的是敵人,是來比賽的,越是職業,包袱越重,不是來交朋友Say Hello的
為什麼奧運判失格普遍被叫好,因為非當事人(圈外人)認為
故意輸球逃避戰鬥形同打假球
但這在當事人(圈內人)則是很常見的,因為戰術上這樣最有利,而且合乎規定
可是非當事人沒長期打過幾場這種制度的比賽
甚至從頭到尾只透過鍵盤來了解,連踏進去都沒有過
所以理論上的運動家精神與實務上產生了重大差異
在此懇求各位,走出象牙塔,實際進入這個社會
換一個位置,會換一個腦袋
為何羽球故意把球打出界被判失格有理
為何棒球故意不把球投像好球帶不用判失格?
如果遵守規定是最基本的要求最低的下限,那為何可以故意犯規?
邏輯上懇請各位道德魔人給予賜教,這些人,運動家精神何在?
再論這次選手是否故意遮擋
在裁判的恥度很大的情況下,雙方選手都有臨場優勢可以運用
比賽時敵人不只對手,可能還有裁判,所以練球時你練發球是否有做足練習?
比賽進行時雙方選手與場邊教練都有抗議或檢舉權,何來不公平?
此時,誰違反「運動家精神」了?違反不是早趕出場了嗎?
由以上案例,本人認為「運動家精神」是一個「客觀」不存在的東西
它帶有強烈的「主觀」認定,所以要制定出規定,並請裁判執法
由裁判認定,任何人都必須尊重結果
如果對裁判有意見,可以申訴可以抗議可以買鷹眼資遣裁判
都會比質疑選手來的實際,況且選手此時犯規到底何來錯誤之有?
最後,我真的感到很遺憾,很遺憾有些人取ID之前沒先給父母看過
這兩天整串的討論,是一場價值觀的對抗
一方,是在第一線賽場上為榮耀、為成就拼搏的選手
另一方,則是鍵盤後方不懂生存遊戲的衛道人士
(有人連積分賽都沒打過,竟然還可以批評大專盃,實在很有趣)
我從不否認也未曾批判過衛道人士的崇高價值觀
但層層問題與諸多提醒只是為了提醒各位衛道人士,你們離現實世界有多遠
為什麼體壇古今中外這麼多大小前輩,就也免強只舉得出一個波爾
為什麼一邊高唱高尚的體育精神,卻一邊告訴我你只管故意遮擋。 被誤判得利卻沒主動
向裁判自首就很公平?
為什麼競賽要有裁判擔任公正第三方? 選手會自律自己喊不就好了嗎
理想可以有很多,可以很天馬行空
但社會要進步要往前走,終歸是要靠方法,可行的方法
我誠懇坦然的告訴大家現實世界比賽場上的人之常情
也提出了要解決不公平問題的可行方式,如鷹眼或改革體制面等 (買下來只是方法之一)
然而我們卻看到衛道人士只是持續不停的做批判
卻提不出任何能更進一步達成他們主張 "讓人人有高尚的自律體育精神" 的相關 可行的
實際作為
一邊是揮灑汗水,投注青春,正面對決生存遊戲問題的真小人
一邊是道貌岸然,專注批判,不做建設,嘴在童話世界的岳不群
但我仍始終相信,現實的殘酷,讓各位沒有勇氣實際行動。
就這樣吧,謝謝大家。
作者: alturiak (~)   2014-05-28 22:41:00
蠻有趣的 對手無感 觀眾喊燒 裁判裝死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8 22:42:00
感覺得出原PO對桌球下很大功夫!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8 23:11:00
舉的這些例子都不能類比...
作者: fallenmoon (剛毅木訥小郎君)   2014-05-28 23:12:00
原來規則不允許的遮擋是種戰術 因為裁判程度不夠而採取違規行為 被酸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8 23:13:00
戰術運用和違規兩件事情搞清楚吧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8 23:23:00
還是那句話...對手沒抗議、裁判沒判違規,就是沒問題...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4-05-28 23:24:00
噓你跟無作為的裁判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8 23:24:00
裁判這麼近都沒判了,一群不是裁判的人說,我十五公尺遠看還是從樓上往下斜著看,肯定違規了,這不合理阿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8 23:27:00
以下是小弟對這幾篇文章的看法:能坐上冠亞軍賽選手的場邊,無非是選手信任或學校信任,又或者球隊社團信任!受人信任的場邊難道比我們這些鄉民還不懂得桌球規則與維護球場上自己選手的權利?尚且不論場邊是否真的能夠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8 23:31:00
as大 你少說了 還是看螢幕 不是看現場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8 23:32:00
提出有效戰術,但必定會為自己選手爭取完全利益!再者不管裁判素質高低,最基本還是會聽取場邊與選手的抗議,向犯規選手表態說明比賽規則與懲處!而選手本身的確會因為許多情誼問題而產生不同想法,但冠亞軍的比賽,又有幾個人能夠對於違規的朋友保持容忍與寬恕,選擇沈默呢?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8 23:34:00
現在連有沒有遮擋也要討論?? 挺有趣的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8 23:34:00
至於授教教練老師,雖不一定是場邊,但「私底下朋友,球場上敵人!」這種基本觀念,我想,任何一位有人面的教練都是這樣灌輸選手觀念的!難道冠亞軍賽選手的教練在地方上不會擁有人面存在嗎?從場邊、裁判、選手到教練與我自己,似乎只看到一場好球!別無他想!幾篇討論串下來,我瞭解眾多鄉民是為了提升國內桌球的道德涵養而在此討論!但不解,除了討論外,有誰做到了實質且展現成效的行為?如果有,是否能夠提出例子,使其餘反觀鄉民學習成長呢?如果還沒,僅期盼有朝一日能夠看見你們的莘莘學子秉持優良高水準桌球道德觀念在國內外桌球圈展露頭腳!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8 23:41:00
樓上gofav大邏輯強大!推一發!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8 23:52:00
spair 您看的出來似乎您頗專業,ㄎㄎ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8 23:55:00
桌球我是業餘 現在我的專業是邏輯論證也接觸過圈內的人 還有台灣體育界是怎樣大家心知肚明整個討論串跳出很多業內人士出來護航阿
作者: purplepenis (紫雕)   2014-05-29 00:01:00
歹戲拖棚
作者: an123456781   2014-05-29 00:01:00
你的舉例不太對
作者: alubanana (aluba)   2014-05-29 00:05:00
犯規也能理直氣壯?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00:07:00
補噓一下,請把邏輯搞清楚再發文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0:14:00
樓上其實我也覺得歹戲拖棚,封筆不波了,呵呵spair 當您說出類比謬誤時我就略懂您的專業了,呵呵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00:18:00
給個建議 如果你真是研究生 還是把書念好吧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0:24:00
謝謝您的建議
作者: his07389   2014-05-29 00:32:00
真的是價值問題呀!無解!勝負 vs 運動家精神 熟重?運動員的榮譽來自 勝利? 運動家精神?感概 就只有波爾一人?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00:34:00
現象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但是完全不值得鼓吹
作者: his07389   2014-05-29 00:35:00
想到我國中,那時有所謂的榮譽班耶!沒有老師監考的班級雖然有點離題了,但很想知道 現在還有學校辦這種班級嗎?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0:39:00
你都舉例1 跟2 但是正常人都會覺得 那個是沒運動家精神的
作者: his07389   2014-05-29 00:41:00
在意勝負人之常情,全力取勝理當應為!但只視獲勝為第一實在 是少了人味呀!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0:43:00
你的舉例1跟2幾乎是一樣的 就是不正面迎戰 只是做場戲 為的是後面的分配 只為了可以有利於自己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0:45:00
w大要不要還我個清白先阿XD 內心受創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0:47:00
舉例3那個也根本不是犯規 亂舉例 直接保送就可能加大自己失分的機率 何來犯規? NBA那個犯規 已經是變形的遊戲規則要不然幹嘛設定五犯畢業 五次的機會 犯規也只是讓對手罰球比較像是遊戲上面的代價交換的玩法
作者: pam20100214 (123)   2014-05-29 00:55:00
3和4根本無法類比,用投手抹油和幹拐子來比還差不多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0:56:00
籃球也比較少有什麼公平性上面的不一樣 因為大家都是用手對 他XX的 樓上剛好寫了我這句想講的= =還有 用特殊球棒之類的要我來說 桌球的遮球 如果是故意的那種 故意鑽漏洞的那種(不是說哪個選手喔 是指所有的有那種心態的選手)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1:01:00
wwman,我聽說打排球也幾乎都是用手?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01:00
就像足球的那種假摔一樣 是令人不齒的(假摔就是 故意摔倒說是別人撞他你扯到排球幹嘛 ? 籃球就籃球 籃球很難有什麼作弊的機會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1:03:00
wwmon,別再跳針啦,快洗洗睡吧~籃球很難有作弊的機會……………請問您真的知道籃球是圓的嗎………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07:00
你太跳針 而且跳很大 看不下去 給你洗臉一下再睡囉我指的是 NBA的籃球 除了打手之外 其他犯規都很明顯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29 01:10:00
wwman你真的理解什麼叫競技體育嗎..........
作者: chopeter2002 (allen)   2014-05-29 01:11:00
籃球圓的跟wwman的論述有關係嗎?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1:12:00
2002,您也知道籃球幾乎都是用手!?哈哈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18:00
桌球的遮球就是那種很難抓 很模糊的犯規 但是又影響力巨大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01:18:00
越跳越遠,請問w大跳到哪國去了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19:00
所以大家才覺得故意遮擋是不被接受的 當然不是故意的就算了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1:23:00
建議大家從上篇PO的角度看比賽再看尤之前的比賽然後就趕快洗洗睡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1:23:00
很難抓你可以買鷹眼啊……叫你去大專體總建議買鷹眼你也不要,檢舉又怕被講閒話…………我指的桌球就真的也是用手拿球拍的吼……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1:24:00
XDDD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24:00
但不像原PO所說的 可以當作戰術來使用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1:26:00
相信你們都不看籃球...不然應該會氣死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1:28:00
唉 邏輯不好表達不好 眼睛不好推文看不懂的 就洗洗睡了拉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28:00
現在扯遠的是誰? 又跳回買鷹眼了嗎?講的事物是現在就是現在不要去扯以後的事情 講的是運動家精神 是不是又愛扯回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1:29:00
wwman,其實足球我也略懂,想當年足球界的峰哥是用兩隻腳踢球的是吧XD,晚安啦,小弟先睡了,您也可以跪安了,明天再來吧XD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29:00
我有沒有闖過紅燈這種事情 先幫你打你要講的話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33:00
NBA的假摔也不是每個裁判都看得出來所以桌球的遮擋也不是每一球都會抓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34:00
這篇文 這麼多人都說你舉例不對 你都可以無視 我服了你了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34:00
所以這完全取決於裁判的尺度所以裁判沒判罰球賽蛤是得進行下去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1:35:00
推樓上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38:00
個人覺得裁判沒抓 對手沒抗議 比賽就得進行下去就算對手抗議 但是裁判還是沒抓,比賽還是要進行所以天大地大裁判大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40:00
樓上你講的是本來就正在發生在世界上的現實 有講跟沒講一樣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1:42:00
你在討論正在發生的現實 有討論跟沒討論一樣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42:00
現在是這篇把運動家精神跟故意鑽漏洞都搞不清楚 還要護航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42:00
那我不懂你們怎麼可以爭這個爭那麼久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1:43:00
誰要講闖紅燈的事了?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1:45:00
先別說這個了W大不是要回#1JX83ULI PO道歉?我超在"呼"的XD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01:46:00
SUPER大 你講的是最後的目前的已存在的現象 那個當然不是重點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1:47:00
因為夜深了...孤單寂寞覺得冷...所以就來爭了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52:00
有人英文不好,請問你們的重點是?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01:53:00
XDDDD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01:55:00
我還是躺著看戲好了,只是看到你們講籃球,又興趣罷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7:18:00
wwman早,看來您不只知道籃球是用手在打的(NBA的籃球),原來您還知道現實是不不需要爭的XD,小弟從頭到尾就不是來跟您討論的齁,因為小弟從頭到尾就只是來告訴您您離現實有多遠了而已,跟您聊天實在有趣XDwwman,請問您1件事1,技術性輸球,沒有犯規,為何會被判失格?本人舉例四點無相互類比意圖,雖無特別申明舉例獨立,但也您無須自行串連其關係,在此特別提醒您,請解釋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4-05-29 07:50:00
關於1,我倒比較想知道奧委會如何舉證+解釋條文再來觀眾"在認知上"算不算參與運動 & 是否有"認知上"監督比賽的公正性的權利和必要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08:23:00
要看公平公正的籃球比賽請看NBA季後賽,西區決賽,馬刺雷霆^^另外談到邏輯辯證小弟也是略懂,看得出spair大大確實是高人,專業度和風格跟馬總統差不多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09:01:00
我用詞最近還滿平淡的 來講兩句如果聽了不爽請包含幫尤說話的大多有去打大專杯 或人在現場那麼不夠水平去的人 你真的看得懂他是不是惡意?人不在現場你真的看得比在現場的人清楚?這兩個人是有交情的 又是同一個贊助商尤的實力早已經是有目共睹的 又早就贏過那麼多次真的有必要傷感情、壞名譽用手段去打沒在大賽輸過的人?說中區遮得少 決賽遮得多 那中區也是有遮到啊又不是一個全遮一個全不遮 很明顯就是不小心的這麼簡單的道理怎麼會一點sense都沒有。而且手在那邊是不是真的有遮到讓對手受影響你不在場上站在那個視角 你怎麼知道?到底是他沒運動家精神 還是一點sense都沒有?到底是他沒運動家精神 還是你一點sense都沒有?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09:21:00
wwman還沒醒?
作者: tref15422459   2014-05-29 10:00:00
現實的殘酷,讓各位沒有勇氣實際行動?你自己沒有勇氣,不要去牽扯到甚麼各位或大家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0:41:00
作者: stockton0089 (報答花花)   2014-05-29 10:47:00
3,4是在寫三小,保送和罰球自己要付出風險跟純粹吃對方豆腐遮擋可以比喔?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4-05-29 10:51:00
建議你舉例1的情形時順便提供奧委會的相關回應...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0:55:00
Stock大,所以對方有被尤吃豆腐了?請問你也是聽到的?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4-05-29 10:57:00
樓上,他這兩句話沒針對尤選手阿...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1:00:00
Sorry…我跳針!補他一個推
作者: mikedo (ㄜ)   2014-05-29 11:19:00
嚴格說來..如果真要從嚴認定的話 我相信板上95%的網友都算發球犯規了..所以爭論再多 不過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就因為此 所以發球有無犯規一切以裁判說的算 每個裁判都有他的尺度, 我不在乎裁判尺度大小 只在乎有無公平對待補充一下發球規則從嚴版: 1. 拋球手掌要完全攤平 凹一點都不行 2.球拋起後要垂直往上 只有85度也不行 3.拋球後 拋球手要立刻離開 半點延遲都不行 4.球上拋時不得有任何旋轉以上四點 板上有誰每球都做到我真的給他拍拍手 如果做不到那就請遵重裁判的尺度吧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1:34:00
樓上,你不知道板上的聖人都堅持就算自己做不到還是可以要求別人要做到嗎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1:46:00
請教 mikedo 兄,你覺得決賽裁判的尺度好不好?合不合理? 看看最原始 PO 文,和我的回文,我一直在幹譙裁判啊後面吵的,和是不是發球違規沒什麼關係了,是合不合乎運動精神,與尺度沒啥關係和尺度嚴不嚴本身沒啥關係我不能做到完美發球,所以沒資格評論遮這麼大裁判不抓嗎比賽當場,誰能不遵重裁判的尺度? 但是這個尺度應該可以接受批評啊尺度鬆的時候,選手發得遮大一點,這不能批評嗎?現在分三派,裁判鬆所以我遮一點、裁判鬆但是我依舊還是守著規則、照我的習慣,這三派奇怪的是,只有我一個人拿截圖出來吵
作者: mikedo (ㄜ)   2014-05-29 12:00:00
我是覺得啦..如果裁判對球員雙方尺度都一致就沒問題比方說如果裁判抓我拋球只有10公分犯規 但對手拋9公分卻不抓 那才真的叫有爭議的空間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2:02:00
你分這三派超沒意義你知道嗎,你要怎麼舉證每個選手是哪一派的心態,如果無法舉證你是要批判誰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2:03:00
沒有要批判選手吧一開始只是針對影片做討論而已啊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2:08:00
影片把選手拿掉就只剩桌子和裁判了阿,裁判已經用鷹眼結案了,還是你們要批判的是桌子?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2:12:00
我是說現在吵架的鄉民分三派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2:12:00
討論而已,怎麼你一直覺得是批判呢?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2:13:00
第一派叫走出象牙塔派,第二派叫聖人派,第三派我不知道怎麼形容後來吵起來是因為有鄉民扯到選手的品格還是運動精神我的回文已經表達立場,我看到的就是選手懂得發得乾淨然後決賽幾乎都 "規則上的" 遮擋,雖然裁判不 call前面的推文也都還在,我一開始就是罵遮這麼大也不抓的裁判,後來是反對裁判不抓一切合理的心態說實在,我沒辦法接受 "全大運決賽裁判的尺度是這樣"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2:27:00
重點是場上當事人都沒抗議了,你是如何咬定當時場上雙方選手+裁判都有發現且確定違規但不吭聲? 他們可不像你可以截圖或格放如果你要事後拿證據出來吵那吵不完的,用錄影可以證明的大小誤判太多了,全部要算的話裁判可以廢掉了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2:30:00
1.選手會乾淨發球 2.所以才有提到裁判素質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2:31:00
所以實務上我們重視的是當場的選手或教練有沒有抗議,有抗議的話,不管裁判接不接受,事後看證據來批評才有意義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2:31:00
再說真有違規現場沒人抗議不代表就沒事啊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2:32:00
如果當場都沒人要抗議了,那我們就視為是合理的誤判容忍範圍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9 12:32:00
場邊沒人抗議還真的沒事耶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2:33:00
stockton0089你有打過桌球嗎?遮擋的風險就是裁判會直接翻對手得分,何來沒有風險之有?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2:34:00
所以足球練跳水 籃球最好8打5 棒球首推口水球競技足球就是這麼現實 一堆沒到場的臭酸宅閉嘴吧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2:35:00
Komachionozu 安安,謝謝您的建議,但此四例相關資料只要善用鍵盤都可以找的到,所以小弟就沒付了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2:36:00
抱歉 競技體育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2:39:00
pn5566您好,裁判無可救藥已經用鷹眼結案了那請問您未什麼還要繼續討論桌子呢?都說要不po文收尾結案了沒想到上個課吃完飯回來還可以這麼熱鬧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9 12:55:00
其實這個時候要思考的是這條規則的精神,這條規則精神是什麼? 不就是保障比賽雙方不會被對手刻意遮擋進而影響對發球的判斷? 所以是否有遮擋當然是一、對手認為是否認為被遮擋導致自己無法判斷發球、二、裁判判定基本上就是第三人仲裁避免發生比賽雙方認知不同爭執不下所以到底有沒有遮擋當然是,第一、問對手有沒有覺得被影響二、問裁判從第三人角度觀察是否確實違反規則影響對手判斷這兩個最關鍵的人,一個沒抗議、一個沒裁判違規一群人透過螢幕從十幾公尺遠的地方、俯瞰然後斷定某某有違規,這一點都不合理阿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3:02:00
謝謝樓上 一堆沒到場的臭酸宅閉嘴吧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3:03:00
minghanwu大大在這尚未引進重播判決和鷹眼判決的落後年代,就進一步的首創了觀眾蒐證判決法,不但引領潮流,更彰顯了公平正義,小弟對您的景仰有如濤濤江水連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9 13:05:00
當然完全照規則"嚴正執法"是絕對合法的,但是否合情、合理值得探討舉個例子來說,很多地方鄉鎮市公所辦比賽一堆人發球不合規定,你是裁判你要抓嗎? 抓了顧人怨,甚至直接不爽打棄權不抓又對不起自己的專業良心? 這時候怎麼處理?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3:07:00
請別拿菜市場杯跟咱的大專杯相提並論好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9 13:08:00
說不定在那些裁判眼裡"偉大的"大專盃跟我們眼中的菜市場盃差不多程度而已...
作者: pusipusibaby (噗吸蹦)   2014-05-29 13:08:00
所以應該踢裁判屁股來提高他們的素質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5-29 13:09:00
回到剛剛那個例子,這時候當然就是問對手是否覺得受到影響嘛,所以m大一直說規則怎樣就是怎樣,對,沒錯,但規則是用來保障雙方的,所以對手認為不受影響,當然裁判就可以接受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22:00
從前面最早幾篇開始 討論的重點已經不是某選手了 討論的是這個現象的各種可能 討論的還有體育精神的價值並非不是現場比賽的人就不能參與 就如同批評菜好不好吃的人難道你要用你不是廚師所以沒資格評論請閉嘴 這種邏輯來定論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3:28:00
"未"什麼呢XDD沒有要討論桌子的意思啊,哈哈沒有針對選手是誰,而是討論那個動作喔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32:00
而且你這篇的舉例子的邏輯難道是想說 因為遮球可以變成一種可以當作策略用的戰術考量囉?如果是的話 那很不要臉的硬凹對手發球擦網 也應該同理可以成立的戰術吧?規則創立的立意精神是什麼? 如果照你所說 打職業就可以不顧一切 得分最重要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38:00
wwman...對手發球擦網你可以舉手跟裁判講...當然裁判可以跟你說沒有...得分照算...這是大型比賽有專業裁判時蠻常見的現像...您覺得您發球沒擦網對方卻舉手...您還是可以跟裁判抗議說沒有擦網...管你是不是故意管你有沒有運動精神...裁判說有擦網就是有擦網...這跟體育精神有何關係...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41:00
但當然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裁判也誤以為有擦網 但其實沒有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41:00
pn5566哥您好,謝謝您幫我校稿,本文部分還有勞您,肛溫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42:00
裁判誤以為的問題就跟你說已經用鷹眼結案了....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3:42:00
有喔!要服從裁判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42:00
乎被這顆發球搞到了 難道也可以硬凹騙裁判? 要求重發我沒說 裁判有錯 裁判就是人 我們現在就先別講鷹眼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3:43:00
他可能沒打過有裁判的比賽,他不知道可以申訴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44:00
我在講體育精神下 到底哪些是鑽漏洞 哪些是 戰術你不是要討論的是這個嗎?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44:00
你怎麼知道選手是明知沒擦網故意舉手的?我就說我一開始就不是來跟您討論的...籃球是用手打的這種問題是有什麼好討論的啦...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45:00
我覺得只要講到你很難回的 你都會用鷹眼當結論耶 有這麼好用嗎? 讓你一而再三利用~?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47:00
沒有很難回阿...你怎麼知道選手是故意舉手?回答一下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48:00
我怎麼知道是吧? 你難道不知道討論問題 有一種假設問句嗎?而且 這情況 在周遭生活 就一定會有發生過的情況剛好可以拿來對比 你所說的戰術 還是鑽漏洞為的是讓你搞懂這兩種差別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50:00
所以你假設選手鑽這漏洞... 那按照您的假設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50:00
而且你文章最後一段 就有說 要不然提出實質的比如鷹眼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51:00
要不然就提出體制改革 阿現在請問 沒有討論 哪來的改革的空間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51:00
低級下流的選手因為亂舉手噴了一分很公平阿,到底哪裡有問題?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54:00
第三種情況 就是沒有擦網 裁判又看不清楚 但一邊死咬說有擦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3:54:00
鷹眼是我提的,截至目前為止你們只提了個屁,請有誠意點提點有建設性的東西為基礎再來討論,不要只會打高空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57:00
裁判看不清楚所以要買鷹眼阿,不然網球為何要用鷹眼?GEN 鷹眼是我提的,請您尊重智慧財產權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3:58:00
回歸---->現在在講選手硬凹這種事 請問你覺得OK嗎?還是這是不羞恥 也並非不要臉的 可以是一種戰術?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3:59:00
wwman, 姊,您要認真看文阿...體制如何改革小弟早已提出寶貴的意見與方法:1.不靠鍵盤2.靠鍵盤第一,你大可把大專體總買下來,或是買通國民黨多數立委修法一樣可以改革體制,或是您去當裁判長貫徹您的理念也是可以,真的不一定要買鷹眼或是在PTT發廢文,你講半天體制也不會有所改變,你要行動啊!畢竟這個版連記者都很少來。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4:02:00
體育精神怎不能具體做為,教改阿,衛道人士遊行阿,發蘋果爆料檢舉這次大專盃阿,上fb建立促進體育精神同好會阿。你自己沒料只會談理想不懂怎麼付諸行動就承認嘛,我可以教你阿。不懂又不肯發問我感到遺憾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4:03:00
正式比賽中選手硬凹是有什麼用???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04:00
拜託樓上不要講個鷹眼就沾沾自喜想出了什麼改革方法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05:00
wwman姊,正式比賽時選手硬凹會被趕出場...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05:00
這樣叫做很有料?在這邊討論交流 你就在說別人發廢文?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4:05:00
講個鷹眼真的沒啥了不起的star大大,但還是比什麼都講不出來的人強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06:00
會先被舉黃牌...然後在凹會被舉紅牌...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06:00
有阿 我很佩服某大提出的幾個似是而非的舉例跟論點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07:00
小弟真的從一開始就不是在跟你討論...是在提供比推文更實用的方法...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08:00
最後還意圖把鑽漏洞導為只是戰術 我佩服他辯論硬凹的勇氣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08:00
裁判動搖是裁判不夠專業,您可以申訴要求更換裁判阿..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4:09:00
謝謝star大大 教了我一個知識 我沒打過正式比賽 所以我不知道裁判會怎樣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09:00
所以講規則變動 或體制改革的前面 才要重新提體育精神啊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10:00
制度有問題,請您提出比買鷹眼更能嚇阻鑽漏洞的方法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10:00
你講的那些變動 除了鷹眼好了 都可能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人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11:00
wwman姊,請您提出一個比買鷹眼更能嚇阻鑽漏洞的方案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11:00
給鑽漏洞 那怎麼不講講 怎麼去看待自己的體育精神 那個層面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4:12:00
提不出更好的方案可以解決問題 還嫌別人方案不切實際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12:00
就講最近的捷運殺人案好了 我談的是人本 你談的是每個車廂放十名警察 這是不同的問題不是真的在講捷運殺人案喔 我只是舉例喔 希望你看的出來這個叫做譬喻法 謝謝你說怎麼提高體育精神?這有點難 如果從小教你的老師 教練或者是父母 從小到大 就是跟你灌輸成王敗寇 或者怎樣消極的只是為了得分 而去做各種手段 然後又解釋為這個叫做自己的權益 如果 你的榮譽 是 只有贏球才叫榮譽 那 請問如何提高你的體育精神?
作者: stockton0089 (報答花花)   2014-05-29 14:25:00
噓star01194325,哪天你鑽法律漏洞幹壞事就跟法官講,這是生存遊戲請你別待在象牙塔裡好嗎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28:00
推樓上 而且他應該又會扯 難道你沒闖過紅綠燈 紅燈右轉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33:00
.........重點是現在法官認為我沒有遮擋...wwman您講半天您還沒說體育精神如何提升阿...您可以看看11樓gofav8d17的發文..他已經回答過您了..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41:00
應該是要你自發性地去維護公平的規則下 去進行比賽競技而不是 心中如何盤算裁判的尺度 而去做出超乎比賽公平性的事情 裁判沒看見你有遮擋 不代表你真的沒有遮擋到簡單的說 如果我能知道 對手的球品若如你一樣那我絕對 不留情面 只要你一遮 我絕對就球球抓 每球都檢舉抗議 不管場面多難看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47:00
場上本來就不該有情面阿......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49:00
說是那樣說 現實世界 大家都嘛是選擇沉默 或相互容忍的較多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50:00
W大看來您跟我的世界不太一樣XD 不知道您的參加的比賽是哪一個 但就我打大專乙組 我看到球員們都會努力為自己權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51:00
場下是朋友 場上是敵人...基本常識...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52:00
權益向裁判抗爭,只因覺得有被隊手影響。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52:00
你真的可以舉手檢舉阿...反正我有遮你就得一分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53:00
當作敵人或對手都可以但不代表可以不按規則在人家背後捅一刀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53:00
我沒遮你就失一分.... 不是就這麼簡單嗎...有沒有按規則是裁判說了算...裁判沒講話我這刀是...正大光明的捅....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4:55:00
w大可能沒打過比賽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55:00
拜託不要跟我說我講的是現實情況有什麼意義 XDDD 我覺得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55:00
但人家跟你比的是拳擊 你卻拿刀捅 贏的有意義嗎?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56:00
我明明就是在打桌球...你硬要塞把刀給我...這...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57:00
W你不要再跳針了拉XDDD 辯論不好就不要來被戰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4:58:00
+9武士刀(揮舞) xd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4:59:00
people大 那你不就好棒棒 可以扯到我有沒有打過比賽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4:59:00
還是比較期待M大,SPAIR大這種讓人講話聽得懂的出來發言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00:00
people大 我沒當過立委耶 所以我不應該討論政治 我不應該反貪汙 你的邏輯是不是這樣?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5:01:00
你當然可以 但有真的立委出來跟你說立法院的實情時你就該姑且考慮對方講的 而不是無限NPC你自己腦裡的想法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02:00
那當然 看的報紙 跟 政論節目不就是一種管道?即使各方都偏頗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5:03:00
我只是推測可能你沒打過,還是你真的沒打過所以在腦羞顆顆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06:00
people大 我只也是只推測你的邏輯很差 而且又愛見縫插針這種行為 即使你打過很多比賽 然後呢?你就變的更光明磊落?請你挪心自問 對手擦邊 裁判沒看見 你會講真話嗎?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5:09:00
所以你在承認你沒打過比賽是你的縫嚕XDDD好拉 我不該亂見縫插針的 拍謝 W請您不要在意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09:00
怎麼今天看到一堆論述都是 裝作沒看見是可以當作自己的權益來使用的傢伙assthma大 那就看你覺得事情的重要性是哪邊囉?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5:19:00
我拿紅筆改考卷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5:24:00
我只是依照你說話的邏輯懷疑真的跟我們所看到的比賽不太一樣 所以才懷疑1.或許你不是在地球打球2.可能你沒比過賽。如果我的懷疑錯了,那我就跟聲抱歉 顆顆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26:00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啊 你隔了這麼久才想出這點廢話嗎?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5:27:00
打籃球大家都是用手是要回答什麼啦...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5:30:00
正式比賽中裁判有兩位,裁判最大,裁判說沒擦邊 你再怎麼講也是沒用不過我還是會跟裁判說對手擦邊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30:00
很好啊 但樓上你打了star的臉了 他會裝作沒看見因為裝作沒看見 是可以當作權益的 無干運動家精神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5:33:00
我也沒說我跟他完全觀念相同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認知可是跟連沒裁判的積分賽都沒打過的我真的不知道要討論什麼 顆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5:34:00
對手擦邊 裁判沒看見我會立刻舉手跟裁判說有擦邊阿..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5:55:00
總之我要討論的就只是運動家精神 而不是在講制度面可以怎樣運動家精神還有球品是必須自我要求的 就這麼簡單 有沒有犯規除了裁判說了算 自己也知道是怎麼真正是怎麼回事騙不了自己整篇我也只是圍繞在講這個東西 不是在講別的 也並非在講鷹眼這種解決辦法 或能不能申訴這種事情 這當然誰都知道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6:09:00
star01194325 你怎麼從上面一篇跑掉了?我正走出象牙塔,用你的看清現實的觀念在戰你啊
作者: skydiving (小雨天)   2014-05-29 16:12:00
wwman. 什麼叫運動家精神?什麼叫自我要求?你別笑死我,自我要求你以為每個人都一樣嗎?如果他的精神是只要能贏球就不擇手段,要求自己作弊也要贏,他認為贏球才是一切,你怎看?從頭看到尾覺得你的想法相當荒謬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6:15:00
從頭到尾 我就反對這種心態阿 請你看清楚點我全篇的推文當然是要公平 不欺騙 不造假為原則阿 作弊那就不叫運動家精神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6:17:00
哥在忙阿min兄,你公然批評尤同學的怒氣我早已釋懷
作者: skydiving (小雨天)   2014-05-29 16:17:00
我單純反你啊 看好我id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6:20:00
google一下看看他都推什麼文再決定要不要和他吵吧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6:24:00
min 麻煩您快幫忙截圖一下好嗎?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6:27:00
那是比喻 你連比喻都看不懂嗎?skydi你如果反我 那你居然可以無視這篇原po講的 那我服了你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6:30:00
wwman 請問大家打籃球都是用手是在比喻什麼呢?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6:32:00
講籃球那邊我是在比喻籃球的得分沒有遮球這種犯規來的有影響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6:33:00
他想比喻 其實足球是用腳踢的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6:47:00
得分沒有遮球這種犯規來的有影響 你到底在說啥...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6:53:00
前面看的好煩,某姐狂腦補!真的是m大出現挽救了局面!說實話,小弟雖持反向意見,但m大的邏輯與表達方式真的強多了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16:58:00
叫m大快截圖讓我接話,結果等半天沒等到人,先下班了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6:59:00
Peopl哥,你不懂冥想訓練的重要性!你也不懂何謂心綱所以你才不懂w姐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7:00:00
對不起我真的不懂~~~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01:00
一個路人哪有圖可以截啊 還幻想自己有圖我再幫你一把,我公開的批評 star01194325「即使故意,也不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言論,是品格低下
作者: AliceChen (AliceChen)   2014-05-29 17:03:00
要問人什麼叫運動家精神和自我要求的人才好悲哀吧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7:04:00
同意樓上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04:00
你現在可以說要告我了,我會幫你截圖的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7:09:00
有頭有尾,順序持平,嘴人省己!真的不是我在捧m大!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10:00
要酸不用反串,只說就可以了直說就可以了
作者: Assthma (啊嘶馬)   2014-05-29 17:11:00
其實我很想對「即使故意,也不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言論回文討論 可是明天要考試QQ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7:12:00
只是要說''告'',那就太多了!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12:00
除非有什麼新意,不然不用回了照 star01194325 的邏輯,裁判和對手都沒意見了,旁人
作者: spil30246 (beebay)   2014-05-29 17:14:00
那個m大!我是真的說你的表達能力與邏輯很好…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14:00
就不能批評啦所以我直接批評他,他就可以找裁判(法官)了這個世界不就是這樣,你判不了我有罪,我就盡量利用就照他的看法而已啊,不用誇獎我,應該誇獎 star 兄你可以去和裁判抗議對手(小弟)犯規了順便提醒,這不叫侮辱,叫做公然誹謗,刑法301另外一篇也有我公然批評尤選手的推文,我也備份了,兩位可以合訴只要沒事,就可以的言論,真是讓人難過
作者: ginsekai (銀世界)   2014-05-29 17:22:00
闖紅燈超速--->又沒拍到你管屁霸凌同學--->老師都不管了你管屁路邊撿屍--->又不是你女友你管屁還振振有詞真是令人不齒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31:00
我現在訴諸真正的裁判了(法官),不是只會酸沒行動嗎?現在是誰不行動了?贊同「即使故意,也不違反運動家精神」的快行動啊我都罵這種言論品格低下了扭曲是非的言論,理直氣壯爭半天,怎麼現在全缩起來了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29 17:38:00
各位真厲害,為了一個遮不遮都可以討論這麼久難怪現在很多人一個月都賺不到100K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7:42:00
不是為了遮不遮而吵,是為了一個社會越來越缺乏的善良正直而吵這種價值觀能不能被接受? 怎麼不法院見啊?這篇的原PO 我就是在激你啊以下的推文我是故意在這篇回的我身為一個社會人士,兼之國小學童的父母身份,眼見這種扭曲是非、只論現實的價值觀氾濫,我能做的,就是在我發得上言的地方,盡力去維護我所認為值得追求、希望我的孩子長大後能夠擁有的價值,你批評我假道學、鍵盤聖人,我都接受,只要這個版上有一個原本贊同 star01194325 觀點的人,能夠轉變為反對這種觀點,就不枉費我浪費這麼多力氣我不是郭台銘買不下大專體總,也出不起錢開發鷹眼,我不在現場,即使在現場我也不是比賽雙方,抗議不了但我確實已經去中華桌協留言,請他們努力能在大賽中提高裁判品質,大專體總網站和教育部體育司,似乎都被駭了,我沒辦法留下我的意見但是大家自己想想,如果有一天你有孩子,你希望他擁有的價值觀是哪一種,裁判不抓我還是乖乖的,還是裁判不抓我就利用一下情勢? 就算你是後者,我也不會譴責你,如同我前面就說了,我覺得這是一種惡習,單獨譴責一個選手,沒什麼用,只有很多人一起看不慣這個風氣,那才有變好的可能,所以感謝一些陪我戰的版友,起碼讓我覺得我不是唯一不爽這個風氣和價值扭曲的環境的傻瓜star01194325 好像真的下班了,突然好安靜,連幾個和他有志一同的版友,都突然安靜下來了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18:24:00
顆顆 他去練他的發球了,我也要去打球 沒時間
作者: wwman (記憶拼圖)   2014-05-29 18:25:00
推ming大 謝謝你花這麼多時間去去傳達價值跟解釋那些矛盾與盲點 而且還要冒著被消極的心態潑冷水 謝謝你了
作者: SupremePP (PPP)   2014-05-29 18:34:00
推ginsekai,發球遮擋--->裁判沒抓______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8:43:00
我是開了地圖炮嗎? = =a我在等廠商來修理設備,沒人戰好無聊啊 T.T都公開罵品格了,怎麼沒反應? 之前對別人的品格好在意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8:50:00
戰力那麼低有什麼好玩 沒幾招會用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8:53:00
從頭到尾只有 "不知道發球違規" 這種很弱的理由這個太不合常理了不然就是扯習慣,習慣改不了還發,完全就是故意啊而且其他比賽影片,明明沒這個習慣,反而是乖乖發球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8:58:00
下次我把一個韓國選手的影片貼出來比較好了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8:59:00
正常來說,不合常理的理由,就是不能接受的理由,尤其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8:59:00
對外國選手會用假拋球 把球滾在桌上 突然捉回來拋發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9:03:00
我截完圖,都沒人敢來和我爭角度問題,我可以大笑嗎假拋球一定違規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9:04:00
沒看裁判抓過 身體有假動作 但是球是往桌上滾的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9:05:00
把球放在手心靜止,是告訴對方我要發球了,然後把球滾在桌上,就違規了不是違規啦,是不成功的發球,對方得一分裁判可以當成球沒拋好跑到桌上了其實這個討論串,如果不是為了護航而護航,在一開始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9:09:00
Kim Nam Chol 可以看看他的發球 要看fullmatch 才有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9:09:00
有人帶到道德(可恥)這個點的時候,說即使是故意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19:10:00
也不到大奸大惡,需要針砭人格的地步,然後理性一點,決賽和其他比賽的動作落差,最有可能的解釋討論最有可能的合理解釋,就可以了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19:12:00
程度以上的發球習慣動作不會沒原因改變搞錯 是南韓的Cho Eon Rae
作者: book416406 (RainSoul)   2014-05-29 21:01:00
peoplefish講好多話喔~看過規則~知道什麼是遮擋了嗎?有些鑽漏洞還講得理直氣壯的態度真像某些大陸人~
作者: peoplefish   2014-05-29 22:30:00
顆顆 看完了 然後呢?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29 22:45:00
star01194325 不出面,我唱獨角戲,還能有什麼然後?還是樓上接 star01194325 的棒子,別在旁邊看戲敲邊鼓了上來當主角啊我能體諒樓上沒時間,敲鍵盤不如去打球,我也是這麼覺得咦,樓上下線了,真的去打球了,好羨慕能去打球呢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5-29 23:00:00
M大安安M大安安,您怎麼等都人去樓空了才開始咆哮,四點多就一直找您等您請您截圖,結果您忽然行使緘默權,本人究竟何時說我要告或會告公然批評的人呢,請您是否截圖借看一下呢,誠心建議您下次要激人真的要快一點,別人等你等到都累了也沒FU陪你玩了,您才開始自吹自雷一大串後忽然要我告您,哥都打完三將了,昨晚就已波了文,宣告要封筆了,今天也等過您了,結果有人似乎躲在5566man後面很久後才又出來馬後砲說是誰誰誰縮起來了…又不是沒等過你…我也很無奈阿……等半天也已經沒什麼FU再教育您了,讓您唱獨角戲拖棚實在深感抱歉,但下次您又要引戰時真的要記得打鐵趁熱,真的別讓對手等太久了,不然都人去樓空了,心也不在這了您還想乞強求什麼呢?文章我不會刪,留給您瞻仰,也希望您多跟wwman切磋一下邏輯,想必二位能成為亦師亦友的好學伴的,祝福您~也祝福您的兒子,Good luck Good night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29 23:32:00
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
作者: Komachionozu (克圖‧可汗)   2014-05-30 00:02:00
原po開始打太極了 ??
作者: SongHongyuan (我想進一隊)   2014-05-30 00:10:00
THE END…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30 00:18:00
M大晚安,抱歉今天下午工作進來太忙了,沒空跟你筆戰,我先自罰一杯。先解釋一下下午的話題,如果你不介意重新看一遍的話,我基本上就只說了侮辱的定義以及你符合定義,我可沒批評你這樣很糟糕或要告你吧,都是你激動起來自己硬加的。不過我有個地方確實口誤了要道個歉,如果真要告應該也告不成,因為你雖然是侮辱,但微罪不舉不會有事這樣。其實我覺得這個話題很無聊,既然你覺得你贏了,那正好就此打住吧,恭喜。再來是關於你滿心歡喜的認為你瘋狂嘲諷沒人告得了你的部分。其實我覺得你這個示範很不錯阿,跟我的理念也沒衝突,真實世界的人就是會像你這樣,比賽就是為了爭輸贏嘛,筆戰就是消遣作樂嘛,嘲諷人就是自我滿足和排解壓力嘛,只要不被裁判抓、不被水桶,不被告,那很OK阿沒什麼好說的,所以你不要誤會,我根本不想批評你的人格你的作為,反而我很為你高興,你確實從象牙塔走出來了,拿下了虛偽的假面具,順從自己渴望的嗆個痛快,也讓大家看到不同面貌的你,為你乾一杯。最後夜深了也該睡了,補充最後一點,我還是覺得正氣凜然的談教育小孩子的同時,卻花半天的時間在人氣不到100的討論區跟人筆戰些沒營養的話題還蠻不搭嘎的,畢竟我個人覺得這不太適合烏托邦式的教育OK晚安,祝大家好夢
作者: logya (logya)   2014-05-30 00:32:00
這全文和回文我看了兩次,剛開始兩方的論點都還清楚,也互有往來,但是到後面s 大遭其他人質疑自己內容時無法積極的捍衛,而是用消極的語言在嘲諷,當事人可能覺得很瀟灑,但是我覺得內容很酸又無言...,大家只是在討論不同觀念,人品還是最重要的...,m 大的運動家精神和論述,我覺得講的很好,而且是有到達求美的境界,很推,或許是我年齡大一點,總覺得還有比勝負更重要的東西值得我去認同!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0 00:47:00
to geniuseric, 沒問題,傻瓜我當,慢走不送
作者: Pedestrian2   2014-05-30 12:16:00
運動公平性本來就建立在規則上,因為目前執法手段不夠成熟,違反規則講話就能這麼大聲?實在不能理解這個邏輯。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30 14:52:00
樓上!誰違反規則?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0 16:06:00
樓上你都推這麼多行了,怎麼還這麼跳tone"即使故意,也不違反運動家精神" 的"故意"就是違反規則誰違反規則,問一下原PO 吧再幫你一把,我公開認為尤選手決賽故意發球遮擋雖然裁判不抓,但是違反規則證據請左轉看我的發文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0 16:23:00
M大這是最合理的推論 其他原因可能性都很小下這個推論並不是道德評斷 選手的格如何,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30 16:57:00
鍵盤抓發球啊!現場看過他打球在繼續你的推論好嗎?不然你也只是嘴巴厲害而已。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0 17:16:00
不怎麼樣的大絕招 就算是現場看 哪個角度能看出來呢?他運氣不好 被人在這個角度拍攝放在網路上 現場看還不一定能判斷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0 17:22:00
現場看不一定能判斷....用鍵盤就又能判斷了....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0 17:29:00
眼睛不好,對規則不了解,當然就判斷不了爬文這麼多討論,自己不用功,教不會實在沒辦法spair 兄,省省力氣,除了嘴炮別人不能從截圖判斷遮擋,不然就是什麼角度問題、對手沒覺得如何、裁判沒抓,根本拿不出規則拿不出立論點的,沒辦法理性討論因為很明確,所以我才敢大聲在這裡說尤選手違規,不然我現在要撮咧蛋,等著收傳票了手有沒有動作,和角度沒太大關係,連這個都不懂的,多說無益你愛護航我愛批評,大家很公平to gofav8d17 cdy815, 現在就是鍵盤抓發球、鍵盤判斷不行嗎?起碼我抓的有根據有規則,你們連截圖的問題都挑不出來,能不能有料點拿出規則來駁倒我,我就閉嘴要看過他打球、和他打過球,才能推論啊,那兩位可以離開所有體育版了,你們和那個運動員打過或現場看過,希望兩位以後都不要評論推斷某些你沒有現場看過的世界級球員的比賽兩位大概是女性,沒有鬍子可以刮吧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0 18:07:00
收傳票不錯 到時候說不定會有法院認證遮擋~~今天當事人若不是廠商贊助選手 說不定沒有這樣的爭議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0 18:17:00
搜尋一下,原來又是登吉的贊助選手啊我倒是不知道呢該不會.......兩個都是呢,這麼巧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0 18:26:00
有廠商贊助我覺得是好事 但相對的審視標準也會變嚴格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0 18:42:00
還有更巧的呢,雖然 gofav8d17 cdy815 IP不同,但是幾乎在同一個地點上,保護當事人,我就不說地點了現在個資法很嚴厲 XDDDD這麼巧,star01194325 也在同一個城市,你們可能都是好球友呢,以前不認識,現在可以一起約去打球了你們的距離真的好近耶就算以前不認識,現在也可以一起約去打球了你們一定都是尤選手的好朋友,難怪這麼氣憤
作者: mnmn81313 (mnguo)   2014-05-30 19:20:00
神邏輯乾脆說國際乒聯應該取消這個規定算了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00:00:00
我是不理解那麼閒到處查IP有什麼意義,但我今天終於認識到原來部分網民可以看個圖看個影片就開始自嗨到高潮妳可以自個兒嗨沒問題,但卻不能阻止其他旁觀者對於無數瞎忙活的不以為然
作者: ginsekai (銀世界)   2014-05-31 00:07:00
妳可以自個兒振振有詞沒問題,但卻不能阻止其他旁觀者對於無數拿違規當正常的不以為然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00:15:00
樓上也挺跳針給個推.我又不是他媽,我幹啥管那麼多阻止別人這話跟別人說去吧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1 00:21:00
我是不理解鍵盤就能判斷,現場看居然不能判斷
作者: ginsekai (銀世界)   2014-05-31 00:21:00
我這話就是跟拿違規當正常的人說的啊,自己對號入座不送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1 00:23:00
但是我絕對擁護你對部分網民,甚至不是網民不以為然的權利就像有版友認為我在傷害選手,我虛心接受我屁股夾緊,一個屁都不敢放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00:28:00
min終於說了一句正常話,不像gin持續越跳越瘋 越跳越高
作者: minghanwu (銜接不是發呆)   2014-05-31 00:31:00
star01194325:nimghauwn 你查一下IP不就好了,star01194325:多付諸點實際行動吧~我是聽話的乖孩子順著你的想法,就是正常 科科不過也不奇怪啦,是非都分不清楚,還期待什麼起碼我清楚我自己在做些什麼,也清楚我的行為的衝擊任何行動都會帶來正面與負面影響,批評是我該接受的負面的影響,我不會逃避不會找一堆似是而非的藉口一個成年男人,起碼有點 guts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01:25:00
執法不是不成熟,是有技術上困難,就像NBA的走步一樣,如果賽後看影片,整場沒現場抓到的走步可以抓到比賽打不下去,再加上有運動競技的裁判有一定的自由心證,裁判雖依法執法,但場上最大的還是裁判,就算你是對的,你拿著聖經規則鐵律去跟裁判講,裁判在比賽進行中仍能趕你出場,這就是比賽,選手發揮一切臨場優勢,心態最好是有錯
作者: pam20100214 (123)   2014-05-31 16:22:00
ㄎㄎ臨場優勢~~~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1 16:33:00
現在這樣說是您覺得選手故意這樣發瞜??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18:12:00
故意發是你這樣認為的唷,我並沒有說唷ㄎㄎ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31 19:33:00
發揮一切臨場優勢 這你說的 哈哈 這樣不是故意喔??勸你想清楚再推文 別打自己臉
作者: cdy815 (扉)   2014-05-31 20:12:00
你又開始腦補,難道發揮臨場優勢等於我要故意做出任何舉動?不明白為何有人總是要預設立場腦補
作者: ACMANIAC (請肥宅救救肥宅)   2014-05-31 22:09:00
原來發揮臨場優勢是不小心的 XDD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6-01 02:01:00
自己打臉樓上也來幫打一下,我想你繼續凹會啪啪啪
作者: AliceChen (AliceChen)   2014-06-01 13:39:00
cdy臉腫起來了
作者: cdy815 (扉)   2014-06-01 18:26:00
從樓上各位的留言不難看出仍然停滯在烏托邦的階段建議各位走出象牙塔多充實自己的視野,參與有裁判執法的比賽否則不管我說什麼都像是在對牛彈琴,只能得到一群鍵盤回應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6-01 18:57:00
我是今年蘇格蘭大專杯決賽的裁判
作者: star01194325 (陸戰隊一哥)   2014-06-01 21:04:00
我是打電話問功夫的節目主持人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6-01 21:26:00
顆顆 繼續護航其實對當事人影響更糟的
作者: cdy815 (扉)   2014-06-05 00:14:00
原來現在引戰的人還會要其他人別戰他,長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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