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為何不全部教甄正式缺都聯招解決?

作者: URDMYGOD (寧夏)   2020-05-26 18:42:39
打聽那麼重要就納入簡章阿
哈囉那麼多做什麼?
簡章就寫
初試 門檻
複試比重 試教5% 口試5% 打聽90%
這樣有沒有爽???
沒有程序正義 就沒有實質正義
法治國精神 就是公平正義
你還是混淆問題
考生要的是公平客觀考試制度
在體系的人 要的是能配合他們經營的
難聽點就是結黨營私
公家機關不是這樣操弄的
江西話少講
※ 引述《PeteNiu (彼得牛)》之銘言:
: ※ 引述《jjs2427 (賤狗)》之銘言:
: : 首先,學校是政府機關,因此無論做什麼事,都必須依法行政。
: : 那麼高中以下的教師甄試,是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41
: : 當中規定「教師甄選得以筆試、口試、試教、實作方式辦理,以二種以上方式綜合考評為
: : 原則」,
: : 所以Pete大認為可以用「打聽」當做評分標準,那是違法的,應該沒有一個人事主任敢同
: : 意這種教甄簡章吧???
: 謝謝您的回覆,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角度討論這個問題。
: 其實我很不想繼續回覆此討論浪費板上資源,
: 也看到許多無法就事論事,直接詆毀人格的留言,
: 其實感覺很喪氣,雖然我知道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 但是為人師表的我們在網路上可以這麼的嗜血及口無遮攔,
: 我相信現實的各位將你們的留言透過話語講給學生聽也會覺得丟臉,
: 而我們如此的表裡不一,又如何成為學生的榜樣。
: 但既然感覺j大您想釐清一些疑慮,我也希望我們能回歸理性討論。
: 「得以筆試、口試、試教、實作方式辦理,以二種以上方式綜合考評為原則」
: 先看一下這個法條,想一下各位是否會被學校要求繳交學經歷的書面資料,
: 若單純以字面上解釋"口試",是否不含書面資料呢?
: (書面資料應該只是資格審查,真正口試其實不需任何紙本資料,
: 所以你沒帶紙本資料也符合資格應考)
: 但是各位面試敢不帶三折頁,敢不帶厚厚一本的獎狀自傳及其他參考資料嗎?
: 所以其實美其名為口試(仔細看並無口試細則),
: 評審其實是透過面談及"書面資料",
: 來了解此教師的個人特質、談吐、個人經歷、展現出來的企圖心及道德觀,
: 那打聽呢?打聽可否補充某些書面資料不足之處?
: 還有各位最在意的打聽違法嗎?我不知道,各位可以補充
: 但我可以說,若評審教甄前認識此應考教師,
: 對於此教師已經有些主觀意識(無論好或壞),
: 在面試時給予此教師相較於其他人不公平的分數,
: 各位覺得舒服嗎?不舒服,但仍然一切合法。
: (而且此事情獨招聯招皆可能發生)
: 所以公平與否真的不在於打聽與否,
: 在於我們可不可以思考有更好的機制,
: 甄試出更適任的老師,
: 因為現有制度就是上榜的老師不一定是所有應試者中最適任的一位。
: 既然如此,那何不透過其他機制,
: 找出最適任的一位,
: 除了打聽,各位也可以集思廣益,是否還有其他機制。
: 若打聽違法或違背一般人之道德觀念,
: 那何不政府帶頭做,成立一個資料庫,
: 所有留資料的人具名,且只能填寫客觀資訊
: (例如主動協助辦理某活動或指派辦理某活動時配合意願較低),
: 將此代理實習教師之教學經歷真實呈現,一切攤在陽光下
: 是否比現在面試時應試教師只呈現他想呈現一面,
: 而掩蓋任何他不想呈現之面向更好呢?
: 若政府這樣做,我相信真的沒有甚麼違法疑慮,
: 我再次強調,現有制度就是不夠好,大家都知道,
: 我提出了我的想法,你們覺得不夠好,
: 在批評我的想法之前,你可以先想想,
: 若你是主政者,你可以提出甚麼更好的方法,大家一起討論。
: 若只有批評,而無更好的建議,
: 不會對社會更大貢獻,只會顯示出你也只停留在某些水準,而無法讓自己更上層樓。
: 至於教師淘汰機制,對於目前的我而言,我是認同的,
: 因為目前我不會被這個機制淘汰掉,
: 但是對於二十年後的我,我真的無法保證我是否認同,
: 因為人老了之後,思考及行為會變得緩慢,
: 但不代表此老師沒有價值,
: 只是可能透過淘汰機制,無法展現此老師的價值,
: 而放大了此老師的缺陷,進而被淘汰。
: 說真的,若不是因為教師的終身聘任制,
: 相信競爭的人也不會那麼多,
: 各位尚未上岸的老師也不會用放大鏡檢視各種不合理的狀況,
: (因為這些狀況在其他行業屢見不鮮)
: 各位因為還沒上岸,所以自然希望淘汰一些不適任老師,
: 但是試想,光這個獨招聯招各位就一個人一個意見,無法每個人皆滿意,
: 更何況淘汰機制,請問各位認為淘汰機制真的能公平的淘汰不適任老師,
: 而不會又再次淪為某些人的手段及工具嗎?
: 還有不適任老師是誰認定?你?我?鄉民?大眾?
: 用誰的標準才算公平呢?這都是你需要再次思考的問題。
: 最後我還是得說,我不是獨招的代言人,我也沒有崇尚獨招,非獨招不可,
: 我只是獨招的得利者,因為我透過獨招上岸
: 從行政角度而言,我做我該做的,
: 學校制度是獨招,我就幫忙獨招,
: 學校制度是聯招,我就幫忙聯招
: (而且參與聯招說不定對於我們行政而言還少很多工作)
: 而且學校透過獨招教甄,某些科有打聽(含本科),但有些科也堅持不打聽
: 我只是陳述事實,現在的我只是打雜的,
: 連評審都沒資格當,更不用說我是否能透過打聽來決定某個老師的去留,
: 但期望各位有一天你們成為有決定權的一份子時,
: 能多方面好好思考,做出對得起良心的事,莫忘初衷,
: 各位教甄加油。
作者: m13211 (永遠的夏天)   2020-05-26 18:46:00
打聽可以包含在口試裡啊
作者: AffogatoDog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20-05-26 19:07:00
XD 看有沒有學校這樣幹 告訴大家我們就是校長用起毛雞與流言蜚語挑人
作者: qwe123456460 (寂寞不寂寞)   2020-05-26 19:33:00
加起來120%
作者: oook (笑臉無敵)   2020-05-26 19:41:00
口試跟打聽有一樣嗎?想違法有種就直接公布在簡章說你要打聽,私下把打聽歸到口試就是違法。我不懂怎麼會有人把違法事情說的如此正當?真可笑。抱歉,我不是噓原PO
作者: Reichenau (RRR)   2020-05-26 19:43:00
作者: yulenfan (御主)   2020-05-26 19:53:00
原po比例超過100了,試教口試太高了
作者: kbten (kbten)   2020-05-26 20:12:00
昔有家天下,現有家學校近親繁殖
作者: URDMYGOD (寧夏)   2020-05-26 21:02:00
已經修正
作者: yulenfan (御主)   2020-05-26 23:22:00
笑死各剩5%
作者: AffogatoDog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20-05-27 01:30:00
你各位不要笑 現在的獨招教甄就是這樣評分
作者: layslv (旅行的意義)   2020-05-27 02:03:00
其實不好笑,願po說的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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