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本以為看完新聞想說就算了,結果赫然發現
一些事實,分別說明如下
將不重要的部分先刪除,敬請見諒!
※ 引述《allenchi919 (阿佑)》之銘言:
: 不多說,自己看
: 新聞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73720
: 〔記者俞肇福/新北報導〕新北市立樟樹國際實創高級中等學校3月11日舉辦教師甄試初
: 試,有考生在批踢踢網站爆料指稱,能仁家商廣告設計科主任許菀真報考多媒體動畫科老
: 師,在考場時拿小抄出來抄,質疑監考教師未當場取消考試資格,讓許女進入25日的複試
: ;網友還加碼爆料說,許女的前同事吳學宜是樟樹高中組長,本次教甄負責試卷印製工作
: ,怎麼這麼巧?讓人起疑!
: 許菀真在批踢踢回應,她並非抄小抄,只是考前去廟裡拜拜,因為未帶准考證,才拿出發
: 票拜神明,那天她因為個人信仰才會一再拿發票出來,讓監考老師被誤會,她本人不會參
: 與本週日的複試。
: 記者今天致電許菀真查證,她表示,她去考老師,絕對沒有跟前同事吳學宜聯絡,至於她
: 在批踢踢上留言澄清是發票與不參加複試,她要再跟學校(能仁家商)討論,網路上的質
: 疑與指控,她目前都不回應,隨即掛掉電話。
: 被網友點名質疑可能洩題的吳學宜,目前人跟著校長陳浩然帶學生到日本參訪,第一時間
: 除了否認相關指控,還調閱包含LINE等通聯記錄;陳浩然今天用LINE告知樟樹高中教務主
: 任廖素芳,指吳學宜的通聯內容他都看過,沒有洩密問題。
: 廖素芳表示,學校接獲檢舉,在3月16日下午召開調查會議,監考老師還原試場情況,有
: 考生舉手指許女作弊,他趨前查看,並未發現有作弊具體證據;因為教師甄試試場規則中
: ,並無規定拿發票放桌上違規,所以讓她繼續考。
請大家看看自己當初下載的 教師甄試簡章 附件14 <初試試場規則(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當中第八點
< 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參考書籍、
"紙張"
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後方地上,不得隨身攜帶。若經監試人員發現,扣該生該科
考試分數6分。>
發票算是"紙張"嗎? 大家認為呢??
: 廖素芳說,多媒體動畫科需要2位老師,依規定初試需錄取招考員額的6倍(12人),初試
: 時10人報考,所以10人全進複試;她指出,複試不採計初試成績,所以初試的發票扣不扣
: 分,與錄取與否無關。
按照貴校的<初試試場規則> 是要扣分的,然教務主任卻說"扣不扣分與錄取無關"
是我看錯了嗎? 還是標準比較鬆? 還是 眼睛業障重了XDXD
: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表示,教育局接獲投訴,16日立即通知學校啟動調查,並將吳
: 學宜調離考場試務工作,未來若有疏失,一切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 大家怎麼想呢?
最後,再補充一點,按照樟樹高中教師甄試簡章 附件15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下方附記處 < 3.未盡事宜"比照"國家級考試規則辦理。 >
搭配 考選部 <試場規則> 中華民國104年9月15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400043511號
第四條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予以扣考 ", " 並不得繼續應考",
"其已考之各科成績不予計分"
..........................
...........................
四、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第七條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經監場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
扣除該科目成績三分至五分:
一、攜帶非透明之鉛筆盒或非必要之物品。
......................................
六、每節考試開始前七分鐘未按指示收妥書籍文件等非考試必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