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些 OL 結算的實例

作者: ted40905 (天兵)   2016-09-24 18:59:16
恕刪
我自己的作法 有問題就開OL看敘述最準 網路資料時序混亂、正確性堪憂
: 1. 簡雍的敘述雖然與程普一樣,但簡雍的【殺】多選擇的目標,
: 可以是攻擊範圍外的。類似地,各種錦囊也無視距離,
: 甚至可以一【桃】兩吃、一【酒】兩喝。
我個人認為是技能敘述不夠完整
: 2. SP趙雲使用木馬裡的牌,發動【龍膽】。可以接著發動【沖陣】
: 界趙雲使用木馬里的牌,發動【龍膽】。不能接著發動【涯角】
沖陣觸發條件是龍膽,而涯角更多了手牌限制。木馬裡的牌並不是手牌
木馬本身的敘述也說"你可將木馬裡的牌當作手牌使用或打出"
所以涉及手牌異動而發動的技能 如天香、節鉞、連營、明哲、舊天命......等等
皆不能由木馬觸發
: 3. 【青龍偃月刀】目前沒有找到追擊時,能夠多指定一名目標的實例(僅實測吳懿)
: 4. SP曹仁發動【潰圍】,下個摸牌階段因為【兵糧寸斷】而跳過。
: SP曹仁於此回合不發動【潰圍】,則在更下一個回合的摸牌階段,
: SP曹仁需要依後續效果棄牌
SP曹仁被兵的那回合,摸牌階段不用因為潰圍而棄X張牌,但是可以再潰圍翻面摸X張牌
待到終於又輪到他的摸牌階段時,再視X的數值棄牌就行
R1 摸牌階段 (+ 2張) 結束階段大喊 騎兵列隊 準備突圍 (+ 2+X1張)
R3 摸牌階段跳過(+ 0張) 結束階段再大喊一次 (+ 2+X3張)
R5 摸牌階段 (+ 2-X5張)
足碼表示當下的X值可能互不相同 總之被兵一次就多一筆呆帳
: 5. SP曹仁發動【潰圍】,下個摸牌階段因為【兵糧寸斷】而跳過。
: SP曹仁於此回合不發動【潰圍】,則在更下一個回合的摸牌階段,
: SP曹仁僅需棄置一次牌。
: 這裡是為了跟曹叡做比對:
: 曹叡對某名武將 A 發動【明鑒】,A 的下個回合因為被翻面而跳過。
: 曹叡於下個回合對 A 再次發動【明鑒】,則在 A 的下回合,
: 可多出兩張【殺】,且手牌上限+2
: (其實曹叡這部分是以前觀察到的,在現時點並不確定是否依舊,需驗證)
因為技能說"你需棄置X張牌" 而不是"你需額外棄置X張牌"
如果是後者,就有機會跟明鑑一樣被解釋成可疊加
: 6. 某名武將 A 對 B 使用【借刀殺人】,叫 B 殺自己(A)
: 文聘發動【鎮衛】棄置一張牌,並選擇摸一張牌。
: (i) 文聘裝備區無武器牌:則後續效果「轉移此牌給你」無法執行
: (因為文聘本身無武器牌)(轉移的定義需嚴謹化)
: B 要對 A 出殺,否則其武器牌被 A 獲得
: (ii) 文聘裝備區有武器牌:執行後續效果「轉移此牌給你」
: 文聘若沒對 A 出殺
: (若因攻擊範圍因素不能出,這部分需再驗證,可能回到(i))
: 則文聘的武器牌被 A 獲得
距離問題大概只能實測了(退一步說 就算測出來也只能確定現況 OL並非保證無BUG)
: 7. 小喬與某一武將 A 出於橫置狀態(被鐵索綁著)
: 武將 B 裝備區有【古錠刀】,對小喬使用【雷殺】
: 小喬用其最後一張手牌發動【天香】,將傷害轉移給 A
: 則經由鐵索傳導回來的傷害基數僅有 1 點
: 注意此傷害仍然是【殺】的傷害,若群蔡文姬在場可對小喬發動【悲歌】;
正確 因為觸發技能的是殺的傷害
: 若 B 是界呂布,小喬受到鐵索傳導的傷害時,可觸發界呂布的技能【利馭】
同理
: 但雖然此傷害是【殺】的傷害,且小喬是此【殺】的目標,
正確 正確
: 可是是無法觸發古錠刀的技能的。
唯一問題 鐵鎖在傳的時候武器特效都已經結束了
: 結算中間應該存在沒有釐清的隱規則。
ppt.cc/H0sU5 請參考Q&A第一則
結論就是傷害不會+1
解釋依舊。我的看法,古錠刀的結算早在小喬沒閃按下取消的時候就結束了。
你可以測試,橫置小喬帶藤甲、被青釭劍火殺。天香給另一名橫置角色,傳回來
依然是兩點傷害。
: 8. 關興張苞發動【父魂】,把最後一張手牌與木馬中的某一張牌當作【殺】使用。
: 則無法發動【方天畫戟】的效果
: (待測:若是將最後兩張手牌當【殺】呢?推斷應該一樣不行
: 因為此【殺】是最後兩張、而不是最後一張手牌)
: 9. 【青鋼劍】的技能是使對方武器無效;
: 高順【陷陣】的技能則是「你無視該角色的防具」
: 當中的差異可由以下兩點看出
: (i) 高順對少一點體力的張角發動【陷陣】,拚點高順贏
: 高順對張角使用【殺】,張角使用【閃】,發動【雷擊】指定高順
: 接著發動【鬼道】,用裝備區中的【白銀獅子】改判。
: 則【白銀獅子】技能會被觸發。
: (ii) 高順對裝備區內有【白銀獅子】的武將 A 發動【陷陣】,拚點高順贏
: 高順對張角使用【殺】,張角使用【閃】,發動【雷擊】指定 A
: 判定為黑桃牌。則最終造成的傷害基數為 1 點,
: 也就是【白銀獅子】技能會被觸發
: 10. 左慈的【化身】牌包含所有剩餘武將牌後,就無法被發動【新生】。
: 另外有一些待測驗的項目,有興趣的板友可以幫忙測試
: 11. 馬良的【納蠻】是否會拿走蜀勢力武將響應【激將】所「打出」的【殺】
: 12. 諸葛瑾一次性棄置兩張以上紅色牌時,是否可發動兩次以上的【明哲】
: (注意諸葛瑾現今的敘述與以前不一樣)
: 13. 武將 A 瀕死,舊于吉用方塊【桃】【蠱惑】,聲明為【桃】。
: 武將 B 質疑,失敗,失去一點體力,進入瀕死狀態。
: (這種瀕死事件插入另一瀕死事件的結算是舊版韓當【解煩】被改技能的原因
: 可是在舊于吉身上依然會發生這種複雜結算)
: 14. 楊修的【雞肋】是否會使龐統的【涅槃】因為無法棄置牌,
: 而沒辦法繼續觸發接下來的技能效果回復體力?
: (有一個 FAQ 提出【涅槃】的棄置與普通棄置不同,但我覺得從卡牌敘述無法分辨)
: 15. 另外,龐統出牌階段內的【涅槃】是否會觸發SP孫尚香的【良助】
: (若可以,應該會觸發 4 次以上;同理,還有廖化的【伏櫪】也需驗證)
: ^^^^^^^^^^^^^^^^^^^這個錯了,應該是觸發一次
: 16. 再者,若龐統體力值為 -1 (需兩顆【桃】才能救回)
: 龐統能否先吃一顆桃,再決定是否發動【涅槃】?
: (實用層面:吃第一顆桃可觸發【良助】的話,可能會摸到【桃】,
: 就不一定非得發動【涅槃】)
我之所以不認同負數體力的理由,是因為技能說明常以X作為"已損失體力"的代數
如果體力值能為負,那一血春華承受重擊的時候,體力值為可能-1(求兩顆)甚至-2(三顆)
那這樣子X應該會高達4甚至5,而傷逝所補足的牌量將會大到聞所未聞的程度
事實上並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所以我認為不妥
: 17. 武將 A 發動【方天畫戟】技能指定大喬、伏皇后、武將 B 為目標 (依結算次序)
: 大喬發動【流離】將【殺】轉移給伏皇后。(嚴格來說是轉移「對大喬的【殺】」)
: 接著該如何結算?
: (類似地,還有大喬與大喬小喬可否連續【流離】這類涉及「轉移」定義的問題)
你是對的 仔細看了OL的文字說明
[流離]: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blabla......然後將此殺轉移給該角色
[求援]: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blabla......否則也成為此殺的目標
文字敘述感覺真的會流來流去
唯一能阻止亂象發生的解釋,只有在流離的"轉移"定義上著墨
不負責任猜測 大喬的結算,大喬依然是殺的目標,只是閃的響應與傷害結算被"轉移"
到伏皇后身上。如此一來皇后就不是此殺目標,亦不能發動求援。(我真的很嘴砲)
參考凌天翼http://gltjk.com/sanguosha/rules/glossary/description.html
2.5.轉移 的說明
: 18. 群龐德裝備【青鋼劍】,對武將 A 使用【殺】,A 使用【閃】抵銷【殺】後,
: 龐德發動技能【猛進】棄置 A 的裝備【白銀獅子】,則 A 會回復 1 點體力嗎?
: 此結果會影響我們如何定義【青鋼劍】的效果時間
這題相對直觀 就是效力結束了所以會回血
我得說,這類問題目前真的還沒有一個官方的準則可以依循
即便像凌天翼這種規則達人都已經被我們實證與現況有出入,更何況是沒深究的玩家
一般玩家真的就是多測多看、盡可能貼近事實吧
可參考同上連結,2.7.事件響應與結算
作者: arthurduh1 (arthurduh1)   2016-09-24 19:04:00
1. 沖陣的條件也有「手牌」阿,你上 OL 檢查看看手牌異動是太籠統的概念,可以用已經定義好的「打出、使用、棄置、交給...」等等名詞去區分,木馬就是只能使用和打出4. 「被兵一次就多一筆呆帳」並不是的,這是舊版的「下個回合的摸牌階段」才出現的情形現在改成「下個摸牌階段」問題就不一樣了你仔細看一下 4. 所發生的事情5. 的話的確是有這種解釋方式,就看大家覺得哪種自然而已7. 「古錠刀的結算在小喬沒閃按下取消的時候就結束」沒錯,就是想做到這種效果,所以古錠刀的敘述必須能推導出這種結果,我覺得依凌天翼那個體系並無法Q&A第一則為什麼是「不會」,可以由敘述裡面的「目標角色」來做判斷。現在我就是故意造個情況讓這個判斷方法出現疑問這部分我是覺得改傷害系統比較好,這樣 OL 敘述啥都不用改。因為 OL 根本沒把遊戲通則寫出來阿!!!16. 春華的例子不錯。但瀕死吃桃會觸發良助吧?但我不知道瀕死吃兩桃會觸發幾次?如果只觸發最後一次那就跟春華相符,把體力值訂為最小 0找到了 凌天翼 2.4 有區分體力跟體力值體力值最小 0,體力可為負數這樣SP香香就能每顆桃觸發一次。他們還真的是一個體力值一個是體力17. 但是流離後可觸發「成為目標後」的技能哦目前就是被流離的目標不會經過「成為目標時」這個時機這種說法可以說明這些情況,雖然我不是很喜歡20. 凌統拆的牌雖然本來是別人的,但是是被凌統本人棄置,所以可以拿沒有問題呀4. 你舉的例子就是我的5,4是只有發動潰圍一次但還是要棄牌對啦 你也有說到疊加的問題了,我的疑問就只有那邊4. 我是沒疑問的,也沒有特別標色,只是實測而已7. 的確可以用規範武器效果時間來解決敘述問題但我目前就找不到有人對於效果時間明確做出定義的凌天翼的規則與實測不一這不是他的問題畢竟規則是人訂的,官方沒有被強制要採用他的規則他的規則本身可以自成一個體系這才是重要的況且他規則是早在2014年寫的,結算不一很多都是因為卡牌敘述或是規則調整而導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