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月24號承租一間套房(房東說確定從沒事故,且上一位房客住快1年,去年11月底
退租。房外一牆之隔旁邊是電梯,電梯啟動聽的到聲音)看房當下沒感到不適,簽約隔天
進去整理,因為房間窗外樓下的馬達聲,就讓我感到噁心頭暈不適,待不到半小時,就速
速離開。本以為是不適應新環境所以隔2天又前往測試,這次房間沒馬達聲,但是房間待
沒多久,又開始頭暈有時甚至有種壓迫感,不同時間前往測了3次都一樣,連友人在不知
情的情況下前往,剛開門她就說她頭暈甚至感覺心跳加速,朋友當下馬上勸我退租。但才
簽約10天,依照契約我會被扣押金,想問,這種情況押金和租金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