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契約沒有禁養寵物但簽約後房東拒絕

作者: akdong (akdong)   2021-09-16 20:57:12
之前找到新租屋處
是找仲介帶看
帶看時候有詢問是否有租屋規範或是禁止養寵
仲介當下說沒有
到簽約的時候 也有確認過 並沒有簽額外的條款
到搬進去後房東才說 他的房子不租給有養寵物
我跟他說是有跟仲介確認過這間房子並沒有限制寵物才租的
當下簽約也沒有禁養寵物
請問各位 這樣該怎麼辦
這樣是否可以跟仲介賠償 感覺被騙了QQ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1-09-16 23:39:00
關鍵在 你能指證他說可養 大多數都否認啦
作者: sakujira (Sakujira)   2021-09-17 05:44:00
可以,有保留對話就可以叫他賠,不然就鬧大
作者: MDCCLXXVI   2021-09-17 08:48:00
應該留line訊息
作者: akdong (akdong)   2021-09-17 11:50:00
只有口頭 很難舉證...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9-17 11:57:00
建議:往後看房過程時,手機開錄音鎖定螢幕拿在手上,以便錄音存證,同遇上問題房東方時,當下當場應對、存證自保
作者: blackZ2   2021-09-17 18:24:00
那目前簽的合約上有嗎?
作者: VTsuyoshi (Rise)   2021-09-17 18:55:00
契約沒寫明禁止養寵物的話,就是可以。
作者: akdong (akdong)   2021-09-17 20:47:00
目前契約上是沒有 但有一條 雙方皆可提前終止合約 感覺沒談好 對方就會終止合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9-17 22:34:00
要錄音就光明正大錄阿,偷錄的東西沒用直接跟對方說:以下對話會錄音做紀錄何必偷偷摸摸,又不是見不得人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9-17 23:02:00
當事人錄音根本無需事先告知,意圖帶風向有事嗎,有本事做賊心虛,沒本事被別人錄音?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9-17 23:27:00
偷錄的東西只要自己是對話的一方,並且不做違法用途是合法的,不用擔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有載明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21-09-18 11:11:00
錄音跟對話截圖、書信應該都是當事人之一就沒問題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9-19 03:53:00
怎麼這麼好帶風向?我只說沒用,又沒說會有事而且我的發言明明是鼓勵光明正大的錄音存證怎麼有人跑出來支持偷偷錄音?就好像調解、公證一樣,光明正大的大家把條件說清楚不方便寫下、就用錄製的,不是很棒嗎?屋況也用錄影的,都一樣意思,不懂為啥有人要鼓勵偷偷錄音而且連執行的細節都講得好清楚啊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9-19 07:44:00
偷錄的東西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就是可以當作證據使用啊當然不符合條件的話就是會被告*偷錄音很多時候是要防小人不是防君子,原PO的情況正是遇到小人
作者: mujiigem (狂想曲)   2021-09-19 22:14:00
如果房東踩很硬或者你不想認賠殺出,那可以先詢問房東禁養寵物的原因,假設是怕傢俱損壞,你可以提出條款(例如抓壞沙發賠款或者退租時要清除寵物味道之類的)。彼此以和為貴,雖然租約沒註明,你的立場是站得住腳,但房東心裡就是不舒服,難保日後房東處處刁難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9-20 23:11:00
偷錄的東西,可能會被告、可能可以用,看情況情況包含,你使用的目的、你遇到的法官 XD做人還是光明正大點吧,不鼓勵偷偷摸摸以後出門是不是要全天候開錄音錄影?連買東西都要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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