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押金會給收據嗎?

作者: ru88atgs (=^______^=)   2019-08-20 18:53:20
想問有經驗的各位,
合約上有註明押金二個月共多少錢,
會另外再要求收據嗎?
如果退租時,
房東以他自己的帳務記錄表示當時未實際收到全額收據,
主張合約作成時押金未全給(實際上交屋時都給清,但房東堅持那時只是第一個月房租,
但其實不管房租押金都給了),
而且還聲稱合約上就算註明押金也不能算我們已繳(沒有特別寫上什麼時候已繳。)
沒有收據,房東都要求付現,
只有當天銀行領款記錄,好像也不能證明?
如果這種情形,該如何拿回押金?
作者: starlkj (比比♡杰)   2019-08-20 18:54:00
我是兩本租約上都會在簽約時寫上收到押金及x月租金共xx元另外再用line講一次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08-20 20:58:00
如果租約上相關備註沒有寫到關鍵字「已收到」「收訖」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8-20 20:58:00
給押金的時候要簽收阿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08-20 20:59:00
之類 並且請收錢者簽名證明他確實有拿到錢 那真的很難:Q因為只寫「押金XX元」 可以視為只是在說明押金的金額而不是已收到錢的憑證或許上法院或開調解會時 可以解釋說如果押金一毛都沒付為何房東從來都沒向房客索討過 不合常理由此可證房東早已經收到押金 或許有用 或許啦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8-20 21:12:00
房東可以說他忙、沒注意、疏忽了,退租的時候才看到沒簽收,就只能摸摸鼻子你簽約時給三個月的話,會被認定為二押一租沒有人在一押二租的看你能拿出多少東西來支持你的說法嚕
作者: abcpiii (KJ)   2019-08-21 09:42:00
上法院,有規定定金推定契約成立,但是押金只有規定不能超過兩個月,但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流程押金兩個月是保障房東權益,若自身權益不主張同等拋棄,故最後雙方都有留下字據或匯款證明為最佳實際還是要詢問律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